高分紅不可淪爲「一錘子買賣」

紅刊財經 張俊鳴

以往A股有不少公司因為吝於分紅而被冠上“鐵公雞”的稱號,而最近這兩年經過監管部門的整治,特別是將分紅和再融資掛鉤之後,有分紅能力卻不分紅的“鐵公雞”現象大大減少,“分紅文化”在A股市場逐步成形。但在分紅蔚然成風之餘,也出現了“透支式分紅”的疑雲,部分上市公司近期提出的分紅數額不僅超過當期淨利潤總額,更超過賬上貨幣資金數額,引來交易所發函關注。雖然高分紅讓投資者“落袋為安”,也有不少公司的股價因此出現大漲,但沒有持續性的高分紅難免淪為“一錘子買賣”,從公司的基本面和估值出發,選擇對股東最有利的方案才是長遠發展之計。

吃光喝光,股價發光?

“高分紅”被打上“回報投資者”的印記,但如果推出遠超當期淨利潤的高分紅,則難免被質疑“錢從哪裡來”。以近期推出10派12元(含稅)的高分紅預案的英力特為例,需要支付的現金股利為3.637億元,而上半年該公司的淨利潤只有8586.27萬元,只有應發股利的不到四分之一。而面對深交所的發函詢問,英力特給出的理由是自有資金充足,公司資產負債率低且沒有銀行借款及其他帶息負債,另外前兩年未實施分紅因此半年度計劃進行高分紅。

高分紅不可淪為“一錘子買賣”

從英力特歷年的分紅記錄來看,過往的年度分紅記錄並不突出,最高一次只有2011年5月份實施的10派2元(含稅),其餘年份大多在10派1元以下。公司在回覆深交所時提及“保持公司分紅政策的一致性”,但此次3.637億元的分紅金額,接近公司此前11年的分紅;就算是為了補上前兩年因為準備重組而暫停的年度分紅,10派12元的方案攤薄到3年,平均也有10派4元之多,遠超過往的年度分紅水平。

不管英力特的高分紅是否有“吃光喝光”之嫌,股價在二級市場上確確實實是發光了,不僅消息曝光前股價有明顯的放量異動,8月9日公佈之後更是連續兩個漲停。不過,這種稍顯突兀的“高分紅”能夠為股價注入多少雞血,則不無疑問。在今年3月推出10派23.17元的江鈴汽車,股價在兩個漲停之後就陷入盤整,最後還是“從哪裡來到哪裡去”,7月份再度實施10派3.2元也未能挽救股價頹勢。江鈴汽車的走弱除了大盤調整的原因之外,公司利潤和營收大幅下滑也是重要原因。英力特等高分紅的公司,如果想讓股價繼續發光,那麼還需要在公司業績上多下功夫,以免讓高分紅淪為炒作題材,甚至變成追高買入者的滑鐵盧,如此一來反而會和高分紅“回報投資者”的初衷背道而馳。

“特別股息”應發放有度

在港股有“特別股息”之說,往往是上市公司在某年因為出售資產而產生不可持續的利潤,或者將過往數年的滾存未分配利潤來進行分配。對英力特、捷順科技等實施遠超當期淨利潤的高分紅,也可視為“特別股息”的一種。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應當效法港股,將正常股息和特別股息分別列出,如同中國神華在2017年7月實施的分紅方案標明的那樣,讓股東對紅利發放的性質有更清晰的認識。

即使是“特別股息”公司可以通過自有資金來解決,但也需要做到發放有度。英力特此次高分紅,一下子將公司持有的現金用掉45%,未來是否又會因為運營缺錢,而伸手向二級市場融資?如果這樣的話,考慮到分紅時投資者需要根據持有時間扣除5%~20%不等的紅利稅之外,再融資也需要給承銷商支付相關費用。因此,在通過高分紅髮放“特別股息”的同時,上市公司也應當清楚地公佈未來的融資計劃,至少應在未來兩年沒有產生攤薄股本的再融資方案,讓所有股東對股息“拿得放心、用得安心”。

分紅機制應著眼“股東利益最大化”

巴菲特執掌的伯克希爾公司,長期沒有進行紅利分配而是將利潤進行再投資,同樣給予股東巨大的回報。因此,分紅只是回報投資者的一種方式,而不能以“高分紅”將其絕對化。除了分紅之外,在股價明顯低估尤其是大幅低於淨資產的時候,將高分紅的部分資金回購股票,不失為更具提升股東權益的方式。

以英力特而言,最新一期的每股淨資產為10.12元,而此前股價最低一度下探8.21元,只有淨資產的8成出頭。在這樣的情形下,如果公司將一部分擬分紅的資金,轉為進行在每股淨資產以下進行回購的備用金,股東在少交紅利稅的同時提高了每股含金量,同時上市公司還保留了未來追加投資盈利項目的可能,可謂一舉兩得。在美國股市,分紅和回購並行不悖,成為回報投資者的“雙輪驅動”,被認為是美股長牛的關鍵因素之一。A股在樹立分紅文化的同時,也應當從股東利益最大化出發,選擇對股東最有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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