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房地產調控「24條」背後 堅持分類調控常態化

原標題:我省房地產調控“24條”背後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分7部分24個條目,重點從引導好社會預期、完善供應體系、加強需求側管理、規範整頓市場秩序、落實地方政府調控主體責任等方面,對我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的調控政策有哪些新特點?背後又蘊藏哪些調控深意?8月22日,記者採訪了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

看點一:堅持分類調控常態化

房地產調控,落實主體是地方政府。但《通知》7部分24個條目沒有采取“一刀切”,更多是分類指導、因城施策。

從調控手段看,《通知》出臺了編制住宅用地年度供應計劃、房地產市場信息公開、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以及執行價格申報制度等涵蓋土地供應、價格管理、資金管控、遏制投機等方方面面的調控措施,但對限購、限貸、限售等並未作統一要求,由地方政府結合實際確定並實施。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認為,提供政策工具,把主動權交給市州,體現出我省落實中央要求,實行差別化調控和分類指導,更加有利於房地產調控政策“因城施策”甚至“因區施策”。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以往常見的政策工具,《通知》還提出“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商品房住房項目備案價格會商機制”等“新工具”,著眼於以成本為基礎、市場為導向來制定商品房住房項目備案價格規則,更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引導企業合理定價。

看點二:強化規劃引領房產市場

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明確提出,制定全省城鎮住房發展五年規劃,這一要求落實在《通知》中,即第一條提出的“抓緊編制四川省城鎮住房發展規劃(2018—2022年)”。

“編制城鎮住房發展規劃主要目的在於穩定社會預期,明確住房發展目標,併合理確定市場供應的規模、結構、時序和住房保障的範圍、標準、渠道。也更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相關政策的精準制定。”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而制定如此龐大的規劃,難點在於住房底數不清,難以拿出精準的調控政策,“會出現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

省住建廳通過前期調研發現,目前我省住房總量已基本滿足需求,不過住房結構、住房建設年代等詳盡數據還未能準確掌握。省住建廳將通過抽樣調查等辦法進一步摸清我省住房底數。

看點三:儘快形成土地有效供應

作為住房供應的源頭,對土地的調控是我省歷來房地產調控的重點,《通知》也不例外。

除了完善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外,《通知》還提出合理把控住宅用地供應節奏、健全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加快住房開發建設進度4項措施,儘快形成土地有效供應。

相關研究數據表明,土地市場對商品房市場反應有一定滯後性,我省房地產從土地供應到商品房上市銷售,一般在一年到一年半時間。防止“太慢”,合理把控供地“節奏”是此次調控的重點內容。

也要防止“過剩”。另一個重點是加大對閒置土地的處置力度。《通知》明確,對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未動工開發滿1年的,嚴格徵繳土地閒置費;未動工開發滿2年的,依法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據悉,省國土主管部門近期也將出臺加大閒置土地利用的相關方案。

看點四:出臺利調控的棚改政策

作為影響房地產市場的一大“重點因素”,棚改政策何去何從在《通知》中雖然只有寥寥數筆,但背後蘊藏深意。

從政策上看,《通知》只提出了支持各地在棚戶區改造中,通過“限房價、競地價”土地出讓方式建設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給被拆遷居民;加快推動棚戶區改造,騰空淨地儘快入市兩個針對棚改土地的措施。但在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看來,這兩個措施將有利於我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從土地出讓方式看,“限房價、競地價”意味著棚改拆遷時,政府給拆遷戶的安置房價會鎖死,政府會通過降低土地價格來要求開發商建設中低價位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給被拆遷居民。此舉在實現“出棚入樓”的同時,同步抑制房價飆升。

從棚改土地利用看,從2014年起我省大規模推進的棚改已整理出了不少騰空地,這些土地多位於市中心,價值較大,而且有相應的規劃,屬於存量土地,能儘快形成上市並“變現”。“此舉不僅有利於加大各地住宅土地供應,而且這些騰空地變現後,也有助於減輕地方政府債務壓力。”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羅之颺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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