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動態|傾力追回十三年前執行款 我院執行幹警獲贈錦旗

法院动态|倾力追回十三年前执行款 我院执行干警获赠锦旗

法院动态|倾力追回十三年前执行款 我院执行干警获赠锦旗
法院动态|倾力追回十三年前执行款 我院执行干警获赠锦旗

十三年前民事訴訟勝訴,因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未能提供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案件一度中止,執行工作陷入僵局。近日,該案經過我院執行幹警堅持不懈的努力,終使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並全部履行完畢。5月9日,申請執行人來到我院向執行幹警贈送“秉公執法 匡扶正義”的錦旗,對我院執行幹警真情為民窮盡執行手段,著力破解執行難案的辛勤付出,表示深切的感謝和由衷的稱讚。

十六年前的合同糾紛

2002年5月,原告東莞市某建材實業公司(下稱東莞公司)與被告開平市某有限公司(下稱開平公司)簽訂購銷合同,約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加氣砼砌塊,每立方米255元,數量以實際送量為準,交貨地點為廣州市白雲區指定工地。2002年5月至8月期間,原告向被告指定工地送貨51單次,共送數量624.25立方米,摺合貨款159183.75元。截止2004年1月被告只支付了99466.70元,尚欠貨款59717.05元。

2004年6月,原告東莞公司將被告開平公司起訴至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2005年1月,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開平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給付原告東莞公司貨款59717.05元及違約金(以59717.05元為本金,從2002年9月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被告開平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後,開平公司仍未履行法定義務,東莞公司遂向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考慮到案件被執行人和執行的財產主要在我市,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於2005年9月委託我院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我院執行法官先後到銀行、不動產、車輛、國土等部門進行查詢,經窮盡執行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人也無法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我院依法裁定終結本案本次執行程序。

十六年後的成功追回

雖然案件已過去十多年,但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破解執行難問題。2018年1月,我院依據申請執行人東莞公司的申請,決定對該案予以恢復強制執行。

隨後,執行人員依法迅速向被執行人開平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同時積極利用傳統查詢及“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開平公司進行全面的財產查詢控制,經過多次查找,成功凍結並扣劃被執行人開平公司銀行存款十七萬餘元。期間,執行人員還從拒不履行法律義務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對被執行人開平公司進行普法教育。最終,迫於我院執行壓力,2018年4月,開平公司主動就本案與東莞公司達成和解,並一次性履行完畢。至此,一起長達十三年的合同糾紛執行案件順利通過和解結案。申請執行人東莞公司的負責人說:“沒有想到十多年前的案子還能拿到執行款,而且還能追回逾期履行的利息。”於是出現了向我院執行幹警贈送錦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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