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新國標,其中一條是必須要有腳踏騎行功能,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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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新國標,其中一條是必須要有腳踏騎行功能,大家怎麼看?

我認為腳踏騎行功能作為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主要條件,不是雞肋。

現行的電動自行車標準是1999年版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電動自行車的最高速度是20公里/小時。但市場上的電動車最快的達到4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規定不超過40公斤,而有的電動車最重的達到70公斤。造成公路上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電動車肇事逃逸案件屢見不鮮。主要原因是現行《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不是全文強制標準,造成市場上電動車越做越快,越做越重。

國家為了確保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所有道路交通參與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確保廣大消費者基本的出行需求,組織多職能部門,多次修改,於今年5月頒佈了修訂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主要變化有:

一,現行標準為部分條款有法律強制性,修訂後的電動車新國標是全文法律強制性,電動車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均受新國標約束。

二,增加了電動自行車必須有腳踏騎行功能為主要條款,不超最高時速.重量等標準有腳踏騎行功能的仍然按非機動車管理。

三,最高時速由現行的20公里調高為25公里,整車重量也由40公斤調高到55公斤。

對於題主描述中對新國標腳踏是雞肋的觀點不能認同,就題主的論點分別作答如下:

一,題主說”一是推高了生產成本,無形中增加了車子的價格。”

新國標是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功能,將有腳踏改為強制性標準,但同時又限制了整車重量和最高時速,將大大減少符合電動自行車標準的車子的重量和生產成本,相反車子電池沒電時,又可騎行回家,減少了推行和充電時間,反而更經濟。

二,題主說:”二是這個功能實際可有可無,並且很多腳踏還是事故的重要原因,比如掛到”

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前後輪中心距、車體寬度和鞍座長度等指標,防止車輛超長、超寬,避免電動自行車搭載成年人造成安全隱患;增加了車速提示音,電動自行車聲音小、速度快,從背後靠近時不能提前預警的問題,新增和完善了電氣安全和充電器防火要求。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車身寬度包括腳踏寬度參照自行車不會超過身體寬度。加上速度限制和速度提示音,只有更安全。

新國標將於明年4月15日正式實施,現在是過渡期,各省(市)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實施後既能有效滿足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又能減少對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擾,確保了所有交通參與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通過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的全鏈條綜合監管,將會促進道路交通秩序改善。

目前社會上保有的電瓶車將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逐步化解。

我們電瓶車消費者屆時要積極配合,使用合標的電動自行車,或者上牌考駕照騎電動摩托車規範上路,為家鄉的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作出自己的應盡的義務。






多多爺爺


估計定這個標準的人,平時都是開四輪出門的,的確對於沒有騎電動車上下班的人而言,電動車,就是在自行車基礎上,加一點電力來輔助上路,所以他們先設想電動自行車是一定要有腳踏的,不然就和摩托車一樣了,你的電力只是助力,主體還是要靠你踩,你說食古不化也好,他們喜歡吃菜不吃肉也行,反正標準在那裡了,沒有腳踏的都是超標的,請關注:容濟點火器

1、電動自行車帶了腳踏,上路的確會變成一種強身健體的體育運動器材了,在沒有電的時候,你踩上10公里,等同於你一天跑步20公里的運動量,這樣醫療費用會減輕很多。

2、電動自行車,人家的初衷就是讓你沒有電時候,能當普通自行車騎,才不管你好不好騎,反正能騎就是合格的。

3、符合國標的,帶腳踏,你可以買保險,這樣被泥頭車無意中掛到腳踏了,你還是可以獲得賠償一大筆的。

4、電動自行車是比普通自行車重很多,這樣能倒逼企業進行創新,儘可能使用航空電池材料,讓車子輕一點,賣貴點。或者把輪胎車架都少用點料,成本會降低,企業還能通過這個盈利了。


5、踩腳踏時候,大腿拖著電機發電,這樣起到騎行時候給電池充電的作用,一天下來,也能充了不少電的,這樣給國家電網減負,非常環保節能。

6、電動車的腳踏設計時候都會離座位比較接近,腳踩的時候,你不需要像自行車那樣伸開,就是想伸開也伸不了,這樣使不上力,而電動自行車還是輪轂電機,轉動起來很難,一天下來肯定要消耗不少體力,回家能多吃點,帶動食品的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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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圈大家的答案,發現很多答案都是摻雜了個人感情,並沒有實際認真考慮。

電動車帶腳踏功能是非常必要的。

很多騎電動車的朋友都注意到了,現在市面上帶腳踏功能的電動車比起前些年來說,少了很多。原因之一是廠家節省成本,還有一個原因是,腳踏功能非常不實用,不僅僅蹬著費勁,推著走還經常碰到腿。很少有人真的把電全用完,用到腳踏功能。

有些朋友可能會奇怪,既然你都知道腳蹬子這麼雞肋,為什麼還支持電動車帶腳蹬子呢?

我的原因有二。

第一,朋友們要明白,國家是不可能允許一個重量和速度都與摩托車相差無幾的交通工具被定為非機動車的,作為非機動車,不管從重量速度還是外觀上,必須要與機動車(摩托車)有明顯的區別,而腳蹬子這個東西,恰恰是自行車必不可少,摩托車沒有的。如果老百姓全都不支持電動車安裝腳蹬子,最後的結果,十有八九是所有電動車都劃分為機動車。從這一方面來說,支持安裝腳蹬子,其實是出於無奈。

第二,從廠家來說,增駕腳踏功能,不只是增加一對腳蹬子的成本,而是整車都要重新設計。這樣會提高成本,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這個原因也是很多人反對電動車安裝腳蹬子的理由。但是在可見的未來,這些都是一時的,電動車最終會淘汰笨重的電池和車架,採用新型材料和技術,電動車也不再需要過大的電機,會向著更輕便更安全的方向發展,很有可能只比現在的純人力自行車稍微笨重一點點電池和電機的重量,這才是最理想的電動自行車。車輛更輕,踩踏不費力,除了電池以外,裸車的價格也比今天更便宜。還會催生其他代步工具的發展,比如電動滑板,電動輪椅等。

總之,支持加裝腳踏功能,短期內看來是無奈之舉,但是長期看來是有好處的。有很多朋友反對電動車增加腳踏功能,反對電動車限重限速,但是你認真思考一下,一輛重量、速度、外觀都與摩托車相差不大的車,歸類為自行車,真的合適嗎?真的安全嗎?


八十步環遊地球


新國標最大的爭議就是腳踏功能了,很多網友表示,你限速我忍了,你規定重量我冷了,但是為什麼你一定要加一個沒有任何意義的腳踏功能!

設置腳踏的初衷是為了是防止電力不足,在電力不足的時候可以變身普通車子的樣子,但是現實呢?當電瓶車沒電時候,你試試腳踏,完全不是普通自行車的感覺,本身電瓶車就比自行車重很多,而且腳踏時候還有聯動電機的阻力,吃力的要死,不如下車推行。


新能源看點


電動車新國標,其中一條必須要有腳踏騎行功能,這一點我認為是必需的裝置。

你想想看啊,電瓶車續航里程是個大問題,一般新電瓶車也就40公里到80公里之間,這是根據電瓶車的電瓶大小及數量決定的。

一是電瓶車續航里程得不到保證。既然存在著電瓶車電量沒辦法保證續航里程,那配上腳踏功能就以防萬一沒電時應急用,總比自己推著電瓶車回家要強得多。

二是在騎電瓶車上坡時比較費勁,也耗電太多。如果你想鍛鍊身體的話,就必須輔以腳踏動能上坡,這既鍛鍊了身體,又增加了電瓶車的續航里程,何樂而不為?!

三是電動車裝腳踏的本身就是要人踏著走的,這樣做對電動車只有好處不會有任何壞處,特別是對電機、控制器和電池都有好處。


海風52044926


典型的磚家教條思維。電動車本應是以電力為驅動力的代步車。為安全起見,限速限重還是很有必要。而腳踏系統完全是畫蛇添足,既無用且影響騎行和安全。

一 無用。電動車自重幾倍於自行車,在無電力助動情況下,腳踏騎行幾乎毫無代步意義,還不於推行來得輕鬆。一個百餘斤的鐵疙瘩要靠人力驅動代步,磚家也想得出。太無知了。

二 既然無用,那這套系統完全成了代步的累贅,增加車重,影響靈活性和制動效果。

建議相關部門將有腳踏和無腳踏同款電動車進行各項對比洲試。取得數據,修改標準。


深海魚332


電瓶車配腳踏騎行功能,無電騎行很費力,還不如推著走。電動單車國標要設計成電不多時,邊用電邊騎行可跑10公里。嚴禁再生電瓶銷售,否則,電瓶只能使用1年多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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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必須有腳踏‘’我認為是和情和理的。1.國家標準委出臺一項新標準,是經過長時間的調查研究,反覆的實驗,多次徵求大眾和相關技術人員、專家的意見,論證。認為可行以後才形成標準。

2.電瓶車加上腳踏相當於兩用電瓶車,即可用電省力也可用腳蹬鍛鍊。特別是對一些年齡較大的人來說,用其做為代步車更合適。我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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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感覺電瓶車增加腳蹬工能是百利無一害。觀點有三。

其一就是在電瓶車電量不足的情況下可以藉助人力續航。

其二就是在遇到路況不好的情況下萬一側反還可以起到支撐作用。

其三就是在載人的情況下後面的人可以當腳撐用。

當然了我可以提個建議,在生產電瓶車的時候,廠家是不是可以考慮把腳蹬設計的更人性化點,原來的腳蹬都是鏈條式的,可以考慮把腳蹬改成齒輪式,而且還可以自由坼卸,在不用的時候可以卸下來掛在某個位置當裝飾品。這樣其不更好?

這是鄙人的一己只見。

看客有什麼好的設計方案可以在下方討論。


小男孩151618630


電動車加腳踏是個好規定,一、加腳踏的電動車就必須減輕車體本身的重量。對節省能源是由好處的,車沒電時還可以繼續騎行,不影響交通。二、這樣一來電動車就有了明顯區別於摩托車的特徵,電動車就可以不考駕照,但摩托車騎手就必須持駕照方能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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