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環衛工人而不罰那個丟菸頭的人,這是爲什麼?

藍天39148


裁判員看到運動員不順眼,你看他一眼,他就會因此而把你罰出場。

檢查人員將一大堆菸頭丟在環衛工人剛掃過的街道上拍照後揚長而去,結果卻是環衛工被罰款,這是為什麼?

我說不為什麼,因為她們就是要罰你!

如果不是因為這些菸頭,他還會找到其他的理由來罰你,總之,在她們那裡,罰你才是她們的工作。


有人說這是釣魚執法,我說不要侮辱釣魚執法。

這不叫釣魚執法,叫栽贓陷害!

釣魚執法,是指當事人原本沒有違法意圖,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從事了違法活動。釣魚執法本身就是當事人無罪免責的理由。


看一則同樣發生在西安的釣魚執法案例:

2012年8月,西安警察被曝聯手性工作者"釣魚抓嫖"。張先生爆料,稱自己被警察"釣魚抓嫖",交了3000塊罰金沒有任何處罰證明。

後記者在髮廊外發現:警察抓捕並無固定時間,不屬於定時巡查;抓人時總有一輛無牌面包車出現帶走嫖客和小姐。20分鐘後小姐返回按摩店繼續營業,然後,嫖客再被罰。

事後,轄區原胡家廟派出所所長、教導員等6人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出庭受審。

據悉,公訴機關是以涉嫌貪汙罪和濫用職權罪對胡家廟派出所原所長李某、原教導員劉某提起公訴的,對其他4名涉案人員均以濫用職權罪提起公訴。

據瞭解,從2009年開始,胡家廟派出所原所長李某、原教導員劉某就商議對民警所罰款項提成獎勵。民警白某、劉某等多次在轄區內抓嫖,對當事人罰款後獲得提成。

執法者以小姐引誘嫖客,抓後罰款。也就是經過引誘,你才做了那事,這才是釣魚執法。


栽贓陷害,是指故意設計套子讓你鑽進去,最後達到栽贓人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也就是你本來沒有做過這些事情,他故意蒐羅材料以證明你做過這些事情,以達到陷害你的目的。

地上本沒有菸頭,管理人員來過後,就有了菸頭。

而環衛工也因此而被處罰罰款,這就是典型的栽贓陷害。


這兩個檢查人員不是不應該被處罰,而是現在還沒有被處罰。

我相信他們會被處罰的,只要粉絲們轉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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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廣吉律師


生活中,有人亂丟菸頭的行為在大家看來只是一種不文明的表現,被發現後最嚴重的後果也僅僅是受到幾句道德層面的譴責,涉事者往往不會受到任何實質意義上的懲罰。

正因如此,那些習慣於亂丟菸頭的人始終是我行我素,根本沒有顧忌其行為對於環境衛生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更沒有考慮到在無形中給環衛工們所增加的負擔。

發生在西安的這起“菸頭門”事件中,我認為管理者並非不想去處罰那些亂丟菸頭之人,但是奈何沒有處罰的權利與依據,所以在沒有辦法改善外部生態的情況下,他們便想到了拿自己人“開刀”,企圖通過內部施壓來改善當地的環境衛生狀況。

說實話,我很佩服當地的管理者,真是敢想更敢幹。不過,事實證明通過數菸頭的方式來考核環衛工人的做法無疑是荒唐的,也是不切實際的。

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如果說當地能夠及時糾正這種錯誤的考核方式到也未嘗不可。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時,當地的管理者不僅沒有及時醒悟反而變本加厲,將所謂的考核任務指標化。而那些檢查員們沒有辦法,只好自導自演了一出鬧劇。所以,從根本上來說“菸頭門”事件真正應當被追責的是那些想當然地管理者們,正是他們的不切實際,才會讓環衛工們承受了不白之冤,並且在經濟上還蒙受了一定的損失。

改善一地的環境衛生狀況,單單隻靠對環衛工人實施高壓管理顯然是不現實的。一個人的精力總是有限的,環衛工們即便再勤勞再努力,總歸會有疏忽失誤的時候。在這樣的前提下,管理者只會以罰代管又能起到多少作用呢?

在我看來,真正該罰的還是那些亂扔菸頭的無良之人。儘管很多人看不起我們的鄰國日本,因為它是我們的夙敵,但是我們又不得不承認日本在某些方面確實強於我們,至少在對垃圾的管理上人家確實做的非常到位。

在日本國內,亂扔垃圾的行為不僅要被罰款還要遭受牢獄之災。該國的《廢棄物處理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隨意扔垃圾,對於實施不法丟棄的人,根據的情節嚴重程度,處五年以下監禁外加一千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該國的《道路交通法》也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隨意投放廢棄物,影響正常交通通行的,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處一年以下監禁外加五十萬日元以下罰款。

我們國家也可以適當借鑑一下日本的管理方式,從立法層面對於亂丟菸頭的行為予以禁止,對那些不聽勸阻、一意孤行的人要依法予以嚴懲,只有讓他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他們才不敢更不會繼續破壞環衛工人的勞動成果,愛護好身邊的環境衛生。

“愛護環境,人人有責”從來不是一句空話,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其實真正能夠給予環衛工人的幫助非常有限,更多的時候我們能做的也只是約束自我,不去肆意破壞身邊的環境衛生僅此而已。希望這樣的小事,每一個人都能做到更能做好!



通城丹妹


為什麼只罰環衛工人,不罰丟菸頭的人,看到這個問題,不知道情況的小夥伴肯定覺的不合理。

但就是這樣大家覺得不合理的事情,發生在西安市蓮湖區某環衛工人的身上,他被罰了二百元。

事情經過:2018年8月19號,西安市蓮湖區城管局的兩名市容檢查員在門店監控下,做出了一些令大家覺得很可恥的事情。

具體如下:只見視頻中的她們從包裡拿出來一袋香菸頭,然後把香菸頭倒在了人行道上,用腳踩了幾下,拍了張照片,過後兩人揚長而去,留下一地菸頭,事後環衛工人告訴記者當月被罰。


其實這件事,早幾個月前就傳出過,當時新聞報道就是西安市某市容出臺的一則通告,內容如下:道路上不得有菸頭,如果檢查發現菸頭,一個菸頭罰款一元。當時就有環衛工人一個月被罰了五百元,隨後引起大家的評論,但沒過多久此事,不了了之。

但是這次不一樣,它得到了大家的熱情關注,在壓力下區政府做出回應,檢查者只是在數菸頭,最後忘了把菸頭撿起來屬於違規,而對於環衛工人並沒有罰款。雖然他們出了聲明,但大家還是無法相信。




其實大家都知道為什麼只罰了工人,沒有罰檢查者,作為底層環衛工人,他們是沒有多少話語權的。而檢查者就不一樣了,他們既然明目張膽做出此事,我想也是得到某種指示,說白了他們也是奉命行事,不到最後一步,他們不會成為犧牲者。

當然在一個可以快速傳播信息的網絡時代,如果檢查者自身利益受到損害,說不得她們來個魚死網破,這也許就是在很清楚的情況下,我們所看到不一樣答案的原因。

大家期望的也就是環衛工人們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我們沒必要過多的去追責,只要以後不要在出現類似的事情,不要因為他人造成的後果由環衛工人承擔就行了。

說實話筆者很擔心工人師傅們受到牽連,希望此事可以讓受到不公平的人得到公平對待,畢竟他們真的太不容易了,為了城市整潔付出太多。


光明觀天下


現實中,有人隨手亂扔垃圾,大家也只是覺得此人素質太差,毫無公德心,純粹是一種道德上的譴責,就連這個也只是默默地放在心中,而不會有誰真的上前去進行勸阻,一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理,二是生怕被人罵一句“多管閒事”,徒然自找沒趣。

實際上,早在1994年,西安就出臺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迄今已經過五次修正,該條例第43條第1項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瓜果皮核、包裝物、紙屑、菸頭、口香糖等廢棄物”,第48條賦予了執法人員行政處罰的權力,對“亂扔瓜果皮核、包裝物、紙屑、

菸頭、口香糖等廢棄物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清除汙物,並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菸頭不落地”是有法可依的。

雖然“有法可依”,但是就跟行人闖紅燈一樣,需要當場發現才能處罰,而一個城市這麼大,不文明現象又是那麼多,人手又是那麼少,如何應付得過來?所以,不是不想處罰亂丟菸頭之人,而是沒辦法,但是又要保證地上沒有菸頭,那怎麼辦呢?於是就想出了考核辦法,層層傳遞責任,最後就全部落在了最底層的環衛工人身上了!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7月份,雁塔區一環衛工人因為菸頭考核而被扣了900元工資,據說標準是1個菸頭1塊錢,事情曝光後,輿論譁然,當地緊急叫停了該考核辦法。這本來就是荒唐之事,很不合理,不去處罰亂丟菸頭之人,卻拿老實人開刀,更可惡的是蓮湖區的兩個檢查人員,竟然故意“栽贓”環衛工人,自己主動往地上亂扔菸頭!

城市環境,人人有責,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而不是把這麼大的責任壓在很“卑微”的環衛工人身上!


打虎拍蠅


栽贓環衛工人,心眼得有多壞?

西安“丟菸頭事件”有圖有真相,基本可以確定是檢查人員陷害環衛工人,進而對其進行罰款。雖然此事引起全社會廣泛批評,但當地回應卻睜眼說瞎話,公然羞辱公眾的智商。

通報說,檢查人員丟菸頭只是為了把沿路撿到的菸頭進行清點。可是,正常的情況應該是在路上就撿一個數一個,而不是撿完了丟在一塊數,否則就是自找麻煩,或者栽贓陷害。

檢查人員丟下菸頭並拍照後,便揚長而去,沒有把菸頭丟進旁邊的垃圾桶。通報說,是因為沒有工具。這分明是對群眾智商的羞辱。都說群眾的眼睛的雪亮的,他們卻當群眾是傻子瞎子:既然沒有工具,檢查人員為何能撿起菸頭?既然能撿起菸頭,為何不能丟進垃圾桶?騙誰呢?找藉口也要找個像樣一點吧?

還有,丟菸頭就丟菸頭吧,為何還要用腳來踩?難道不是為了證明路人在此處踩過這些菸頭,證明它們不是從別的地方弄過來的?這不就擺明是栽贓嗎,還要狡辯?

環衛工人是弱勢群體,工作辛苦,收入微薄,兩千多塊錢的工資,連租房子都困難,養家餬口更不容易,怎麼忍心刁難甚至栽贓他們?還有良心嗎?還有人性嗎?


李蓬國一針見血評論


只罰環衛工人,不罰丟菸頭檢查員,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檢查人員大多數都是領導家屬,有很深的背景,不是環衛所領導能處罰得了的。

二,不知怎樣處罰,現在網絡太厲害,處罰輕了,網民不答應,說你糊弄鬼呢!處罰重了,網民又說了,被民意綁架了,失了分寸。從前次官方回覆來看,說的也可能是實情,但網民就是不買賬,激起千層浪,討伐之聲日盛,所以不敢往下發展了,但網民還是不答應。

雖然網民有很多不理性之音,但西安環衛部門悶不處理的態度就有問題,這是能躲過去的嗎?該來的總要來的,就像廣安那個嚴書記,怎能全身而退。

我倒有個建議: 把兩位檢查員請到電視臺,公開誠懇道個歉,每人自願參與清掃馬路一個月,領導表個態,全所員工參與上路撿拾菸頭,是義務的,長期的,這樣把壞事變成好事,眾怒自然也就消了!


平安是福176608959


一般來說,一個環衛工負責的區域,從頭打掃到尾,怎麼也得一兩個小時,有的甚至還不止這個時間,沒人敢保證這一兩個小時內,會不會有人丟菸頭?也就是說會不會被檢查員檢查到菸頭,完全憑運氣,即使你再勤快,也不敢保證不會被罰款,再加上有人蓄意陷害,環衛工能拿到全月工資太難了。丟菸頭的沒事兒,檢查員沒責任,全部擔子都壓在環衛工身上。環衛工也是人,不是神,他們能怎麼辦?我們從視頻中可以看出,環衛工工作還是很到位的,地面打掃得很乾淨,咱們應該珍惜環衛工的勞動成果,吸菸的兄弟姐妹們還是自覺點兒,你們真的是不好管。那兩個檢查員就不用說了,乾的更不是人事兒,不過人家師出有名,沒人管得了。


崔大乘


這個問題顯而易見啊!就應該罰環衛工,而不能罰那個丟菸頭的人。罰環衛工理由如下:

一.這麼大年紀了,不好好在家享福,偏偏要擠到街上賺錢,嚴重的拜金思想作怪,該罰!

二.大清早不好好睡覺,偏偏要跑到街上來掃大街,一陣陣掃地的沙沙聲,嚴重地破壞了安靜祥和的凌晨,該罰!

三.本來髒兮兮的街道,給你們弄得這麼幹淨,破壞了自然的殘缺美。該罰!

而我們丟菸頭的那個人非不應該罰,反而該獎,原因如下:

一. 在一塵不染的大街上丟一些菸頭,使得整個大街具有了一種殘缺美,就像牛仔褲上捅機個窟窿眼一樣,美不勝收,她們何錯之有?

二.丟菸頭的是自己人,既然是自己人那就應該保持團結,不能罰!

三.丟菸頭的人故意丟菸頭也是為了罰款,罰款就是創收,有了創收才可以消費,有了消費,才可以拉動經濟,請問一個拉動社會經濟的人,怎麼處罰?


漂浮的紫色


罰環衛工人而不罰丟菸頭的人正是因為處罰權在丟菸頭的人手上

對比之前一度引爆輿論熱點的釣魚執法事件,行政執法中的“釣魚執法”,與刑事偵查中的“誘惑偵查”類似,是違法的,指當事人原本沒有違法意圖,但是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從事了違法活動。處罰環衛工人的城管工作人員雖並沒有引誘當事人從事違法活動,卻故意製造了應受處罰的情景,並以此來進行處罰,這樣的行為本質上與釣魚執法類似,同樣應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尤其是環衛工人表示這樣的行為並不是第一次,說明這樣的現象普遍存在。這樣的行為應當受到處罰,否則對環衛工人而言是不公平的,也容易導致行政權力恣意濫用

對於類似的情況應

理性對待、全面瞭解,收集好相關證據。城管人員雖有行政處罰權,但行政權也是會受到監督的,包括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公眾可以進行外部的輿論監督。當初西安的釣魚執法事件的解決就得益於輿論監督。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扔菸頭的市容檢查人員,不尊重環衛工人的勞動成果,這麼說是不是有點太簡單了,她不是抽完煙隨意扔下的菸頭,她們是故意成包的菸頭扔下,故意破壞環衛工人的辛苦勞動,隨意和故意是兩個性質。



環衛工人每天起早貪黑,太辛苦了,一個市容檢查人員,能故意破壞道路經過環衛工人清掃整潔的環境,這樣的人是一個什麼心態,良心都壞透了,簡直沒有人性。既然監控已經證實環境監管人員扔的菸頭,市環衛部門就應該對檢查環境人員應有相應的處理,她罰環衛工人的200塊錢應加倍罰這個市容檢查人員身上,並開除檢查市容人員的職位,退換環衛工人罰的那二百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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