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被要求給狗鞠躬道歉,狗主人:我的要求不過分,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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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真大,真是無奇不有呀。

本來一件普通事。一個環衛工人出廁所時,被一條末牽繩的小狗絆到了,狗叫了幾下,工人向狗主道了歉。想不到女狗主得寸進尺,竟要求他必須向狗鞠躬,並連說三聲“對不起”!

真想不到,在這個世界上,還真有把自己的狗當祖宗的人!

其實對這種小人,助長她氣勢的,恰恰是我們太善良了。

環衛工人被狗絆倒,理應責備女狗主:你在商場,自己的狗不牽繩,現在撞到想咬我。狗打了狂犬疫苗了嗎?它咬到了人怎麼辦?你應該向我道歉!

最善良的,還是後來調解的民警,認為這不是大不了的事情,建議環衛工再次向女狗主道歉!

哈哈,女狗主竟然不接受,堅持給狗鞠躬道歉這個要求,還得了歪理不饒人,認為這個要求不過分!

要不是查問女狗主有無養狗證,這件事可能要鬧到法院!

結果令人大跌眼鏡的是,這條被女狗主被視作生身父母的神狗,你真不可能想到,竟是一條前天才被她撿到、還沒有辦證的流浪狗!

現在,我們可不要再善良,一定要她對著環衛工人三鞠躬,邊說三聲“對不起,我錯了”。

善良的人呀,要醒一醒了!


老馬190968311


去查了這個新聞,女寵主無證沒有牽繩情況下,狗被環衛工不小心拌了一下,在警察面前讓環衛工給狗鞠躬還要說對不起。

本是小小磕碰,雙方無任何損傷,女寵主非要給自己挖個坑,當著警察的面侮辱別人人格,讓人給狗道歉,結果被罰款,還上了新聞,丟盡了一張臉。我覺得她無繩遛狗,妨礙到環衛工正常行走,她還欠環衛工一個道歉。

作為一個寵主,給狗辦證、日常出門給狗牽繩是基本,遛狗要注意避讓行人,省的引起不必要的糾紛,遇事要理性解決。

如果站在環衛工的立場,不小心碰到狗並未造成傷害,對方撒潑耍賴還侮辱人格,可以用手機拍下現場照片視頻作為證據,報警尋求幫助,有些人不講道理,說再多話也無用,讓警察治她。

我是怕狗的糖外婆,如果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我哦。


怕狗的糖外婆


這讓我們中國人想起了,當年上海外國租界前掛的牌子: 〔華人和狗不得入內〕。

“給狗鞠躬”比“不得入內”更加侮辱人格,行為更加惡劣,比外國強盜還強盜,這怎麼不令人義憤填膺!?

作為一個人,如果人狗不分,進而人鬼不分,那就連狗都不如。

對於這些超級強盜的罪惡行徑必須迎頭痛擊之,譴責之,“掃除一切害人蟲。”


雲門磐石


真的對盧女士的無理要求倍感噁心,狗不是人類的祖宗,何必小題大作,何況是狗拌了一下環衛工人,就算狗沒有半點錯,那個環衛工向它鞠躬賠理道歉,它能聽得懂嗎?那個素質低下得無以復加的盧女士你也不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思考一下,你向狗鞠躬道歉,你樂意嗎?你好受嗎?切莫把寵物等同於自己而降低自己的人格,要知道,寵物是沒有人格的,充其量是有別於人類的低級動物,用得著向寵物狗鞠躬道歉嗎?真是天大的笑話,但願這種笑話從此絕跡。


肖要平


覺得愛寵受了委屈,逼人鞠躬道歉,這就是你對狗兒的愛?

說實話,我也是一個愛狗人士,養過好多可愛的小狗,但是我總認為,只要你不是故意來糟踐我的小狗,但凡我家小狗在外驚嚇到別人或者給別人帶來不悅,那麼責任就在我自己身上。誰叫我是狗主人呢?

小狗不懂事,它喜愛追逐,它可能去追小朋友,因為它覺得好玩。但是狗主人呢?你到底是喜歡看小狗撒歡,還是喜歡看小狗追著人撒歡?

如果是前者,你確實有愛,如果是後者,那麼你本末倒置了。

人都是有感情的,你對養了多年的愛寵有著感情,我很理解。特別是那種在你生活中佔據很重要地位的愛寵,很多不養寵物的人是沒有辦法理解愛寵在狗主人心裡的位置的。

但是,我懂。

可即便我懂,我也明白,人的情感再怎麼濃烈,也不能傲然站立在禮法之上。

在這個事件中,至少我認為環衛工師傅不應該被你如此對待。

別說這個事件裡面牽涉的是一隻可愛的小狗,即使換成其他寵物,甚至是人,也不能被逼迫至此。人的情感是豐富多彩的,情感也是要發自內心發自肺腑的。可這些情感卻又不能肆無忌憚地展示,它還要受到道德禮法的限制。這種時候人需要的是理性和理智才能不讓自己的情感超越禮法道德。

愛狗,是一種性情。

但聽我一句:一個人的性情或暴躁或軟弱或霸道或自私,但,如果因為你的性情傷害到了他人,那便是無禮無德,狗對有些人來說它只是一種心靈的寄託,狗永遠是狗,而有些人的做法不如狗



冬至夏陌667


事情是24號發生在南京,具體內容如下:

12月24日,南京的環衛工人王師傅從公共廁所出來的時候,被未牽繩的小狗絆了一下,當時向狗的主人盧女士賠禮道歉,但是盧女士並不接受他向自己道歉,強烈要求他必須向自己的狗三鞠躬,並且同時說“對不起”。 民警趕到以後進行調解,建議王先生再次向盧女士賠禮道歉,民警說,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可是盧女士拒不接受,態度十分堅決,堅持要求王先生向自己的狗鞠躬並道歉,並稱自己的要求不過分。







最後民警瞭解得知,這一條狗,沒有辦理狗證,且還是臨時撿來的流浪狗,自然最後王師傅就不用向剛撿來的流浪狗鞠躬道歉了,警方針對盧女士沒有辦理犬證的情況,責令她在7日之內到秦淮分局辦理犬證,如果逾期沒有辦理的話,將會犬隻進行沒收,另外對她遛狗沒有拴狗繩的行為,給予了20元錢的罰款處罰。

新聞裡有幾個問題,需要糾正,第一、是狗把王師傅絆著了,且狗沒有牽繩子,因此,狗主盧女士需要向王師傅道歉,哪有自己被狗撞了,還要向狗道歉的?不要說狗了,就是人,你把別人撞著了,是不是要向別人(被撞人)道歉呢,咋就別人反過來跟你道歉?事情弄反了,王師傅跟盧女士道歉,不僅莫名其妙,也會顛倒了社會道德秩序,助長了這些歪風邪氣。



第二、民警起初的調解出了問題。既然是調解人和執法者,應該公正執法,明知道狗不牽繩子,把人撞了,狗主人應該跟環衛工王師傅道歉,為何民警要讓王師傅跟盧女士道歉?糊塗警官,顛倒黑白、是非不分,還覺得,道歉沒什麼,不是什麼大事,這不是大事的問題,而是是非原則和底線的問題,糊塗。


最後想說,從這個盧女士身上可以看出幾點問題:

1、不牽狗繩,素質差的養狗人太多,經濟發達城市南京有,小縣城也有,到處充斥著低素質養狗人,他們出門不牽狗繩、不及時清理狗屎、隨意遺棄狗,這是一群素質不高,卻打著有愛心名義的低層次、低素質、人品極差的一群人。

2、部分養狗人確實很蠻不講理。這個盧女士是部分思想極端、三觀不正、心理不健康的極端養狗人代表,其他不牽繩子,就不說了,正常情況下,你的狗把人撞了、絆著了,應該跟別人道歉才是,這是做人的基本底線。

但是,你看看她,不僅沒有道歉,還讓對方跟她狗狗道歉,跟她道歉都不行,還態度強硬,一個剛領回來的狗,你跟它能走多大感情?人還要跟流浪狗道歉鞠躬,真是天大的笑話,說明什麼?就是部分養狗人心理已經不正常了、極端了、扭曲了、不健康了,該去看病了,病入膏肓了,再不去看病,就真的出問題了,無藥可救了。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狗主人對狗的感情可見一斑。其實狗並不懂道歉,給狗道歉為了滿足狗主人的心。環衛工給狗道了歉,滿足了狗主人的要求,主人滿足了,但狗並不懂道歉。由此我想起了一句名言,經常和生意人在一起的,早晚會融入生意人群也會做起生意。常和從政的人在一起,融入在一起,外界會被疑為是一位領導,我只怕,狗的主人那麼對狗,己超出了對人類的痴愛和尊敬,怕他哪一天會類於狗!


諍辭


站在狗主人的立場上,是不過份,因為狗是她的主子,是她的祖宗,那隻狗是帶著它的寵物曾孫上街溜達。這已經是當今社會的一個怪象,人要向低等動物賠禮道歉,低等動物帶著高等動物,上街溜達。我現在上街,只要看到我都繞道走,萬一被人家祖宗咬了,還得賠錢道歉。


隨變與時俱進


這個狗主人實在不可理喻,太蠻不講理了,有點欺人太甚。

看過這個新聞,也就是一個平常的磕碰,狗主人在無證的情況下,遛狗還不牽繩,跑到環衛工腳下,不小心被絆了一下,雙方都沒有任何受傷。按理說沒有什麼大礙,雙方笑一笑就過去了,可這狗主人卻不依不饒,和環衛工吵了起來,最後還招來了警察,竟當著警察的面,讓環衛工三鞠躬道歉,這就有點過分了。

狗就是動物,任何時候都不可能與人平等,更不能凌駕於人之上。這狗主人就把狗捧上天了,讓人給狗三鞠躬道歉,這是對環衛工人格的侮辱,是一種蠻橫霸道的做法,可以說是在無理取鬧,素質極其低下,已經喪失了自己做人的資格。

愛護動物不是這種愛法,也不是要把動物當人看,超出了人倫道德的行為都是可恥的,是應該受到譴責的。況且,狗主人無證而且不牽繩遛狗,本身就錯在前,自己不檢討不改過,還蠻橫不講理,實在是大言不慚,讓人嗤之以鼻。


寵愛物語


這個狗主人就是一條“母狗”!

1:她如此囂張跋扈,一定有其“過人之處”,請有關部門對她進行一次清查,看看她可以如此無理的根源何在?

2:請有關網絡部門跟蹤報道此事,養狗如此痴迷,一定會有不菲的收入,調查調查她的經濟來源!

3:為受屈辱的環衛工人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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