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折扣問責疫苗案!畢井泉引咎辭職,意味著什麼?

據新聞聯播16日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8月16日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的彙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察時局關注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鮮有公開報道。此次會議,對疫苗案負有責任的7名省部級領導幹部作出問責處理。

會議同意,對吉林省副省長金育輝予以免職,對吉林省政協副主席李晉修責令辭職,還要求長春市市長劉長龍、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畢井泉引咎辭職。此外,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原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吳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不打折扣問責疫苗案!畢井泉引咎辭職,意味著什麼?

7名省部級領導幹部被問責

會議對此次問題疫苗案件給出定性:

這起問題疫苗案件是一起疫苗生產者逐利枉法、違反國家藥品標準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編造虛假生產檢驗記錄、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失職失察、個別工作人員瀆職的嚴重違規違法生產疫苗的重大案件,情節嚴重,性質惡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既暴露出監管不到位等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

會議強調,要提高違法成本,對那些利慾薰心、無視規則的不法企業,對那些敢於挑戰道德和良知底線的人,要嚴厲打擊,從嚴重判,決不姑息。對涉及疫苗藥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人員,要依法嚴厲處罰,實行鉅額處罰、終身禁業。要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激勵擔當作為,切實履行職責,對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

7名部級領導幹部在疫苗案中被問責:

會議同意,對金育輝(吉林省副省長,2017年4月起分管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予以免職,

對李晉修(吉林省政協副主席,2015年12月-2017年4月任分管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副省長)責令辭職,

要求劉長龍(長春市市長,2016年9月任長春市代市長,2016年10月至今任長春市市長)、畢井泉(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2015年2月-2018年3月任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局長)引咎辭職,

要求姜治瑩(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2012年3月-2016年5月任長春市委副書記、市長)、焦紅(國家藥監局局長)作出深刻檢查;

決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吳湞(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原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分管藥化註冊管理、藥化監管和審核檢驗等工作)進行立案審查調查會議責成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國家藥監局向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該會議還決定,對35名非中管幹部進行問責。

察時局關注到,對於問題疫苗案件嚴肅問責處理,兩年前也曾有過一次,2016年山東疫苗案中,有 357人被撤職、降職。

2016年4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的《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草案)》中規定,發生特別嚴重的疫苗質量安全事件或者連續發生嚴重的疫苗質量安全事件的地區,其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還應當引咎辭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因問責被免職的,一年內不安排職務

予以免職、責令辭職、引咎辭職有何區別?

2017年4月起分管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吉林省副省長金育輝被免職。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黨政領導幹部受到責任追究應當免職的,一般應當免去現職。

會議還同意,對吉林省政協副主席李晉修責令辭職,要求長春市市長劉長龍、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畢井泉引咎辭職。

根據《條例》,實行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制度。辭職包括因公辭職、自願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引咎辭職指的是,黨政領導幹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當引咎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明確了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引咎辭職的九類情形。其中第一項是,因工作失職,引發嚴重的群體性事件,或者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從辭職程序看,幹部本人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以書面形式向黨委(黨組)提出辭職申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黨委(黨組)集體研究,作出同意辭職、不同意辭職或者暫緩辭職的決定。黨委(黨組)作出同意辭職決定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辭職手續。

而責令辭職是指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期間的表現,認定其已不再適合擔任現職,可以通過一定程序責令其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與引咎辭職相比,責令辭職的程序有所不同。黨委(黨組)作出責令幹部辭職的決定,並指派專人與幹部本人談話。責令幹部辭職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幹部本人。被責令辭職的幹部應當在接到責令辭職通知後15日內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辭職申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辭職手續。

《條例》還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因問責被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安排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高於原任職務層次的職務。

今年3月退休的副部級官員,被立案審查

另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6日消息,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察時局瞭解到,今年3月份,吳湞退休。

吳湞曾任江西省衛生廳醫教科技處幹部;江西省衛生廳藥政管理局副局長、局長;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等職務。

2006年9月,吳湞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7年8月至2011年6月兼任國家藥典委員會秘書長。2013年4月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成員、食品藥品安全總監。2013年7月,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15年8月兼任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

2016年,曾有記者實名舉報時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吳湞濫用職權、翫忽職守、瀆職等違法的相關事實。舉報中直指,“在吳湞分管疫苗期間,山西疫苗案、江蘇延申、河北福爾狂犬疫苗案、2013年乙肝疫苗案、2016年山東疫苗案等大案頻發,國產疫苗的聲譽遭受重創,是否都與吳湞的懈怠有關?”

此前還有哪些官員引咎辭職?

察時局關注到,畢井泉並非首位引咎辭職的部級官員。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發生特別重大潰壩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根據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初步調查,這是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在社會上造成了特別惡劣的影響。

據新華社消息,2008年9月14日,鑑於山西省省長孟學農同志、副省長張建民同志對上述事故負有領導責任,依據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學農同志引咎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的請求。

再往前追溯,2004年4月14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親自聽取監察部關於中石油重慶開縣“12·23”特大井噴事故、北京密雲縣迎春燈會特大傷亡事故、吉林市東百商廈特大火災3起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

在這3起事故中,中石油總公司總經理馬富才(副部級)、吉林市市長剛佔標、北京市密雲縣縣長張文為此“引咎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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