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斃犯人用的是什么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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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斃犯人用什麼子彈?題主你關心這個幹嘛?
作為武警出身的小編告訴你唄:近些年常見的槍斃犯人的手槍有54、64、77式;自動步槍有56式、81槓等。

54式手槍是蘇聯名槍TT-33半自動手槍的中國仿製型,用的是51式7.62毫米鋼芯彈頭,彈容量8發;

64式手槍專用的彈藥是7.62×17毫米手槍彈,也稱為1964年式7.62毫米手槍彈,彈容量7發;

77式手槍用的也是7.62x17毫米64槍彈,彈容量5發。

56式衝鋒槍是蘇聯AK-47突擊步槍的中國版本,發射7.62X39mm56式步槍彈。

81-1自動步槍,就是大家俗稱的“81槓”,1981年設計定型,1983年正式裝備部隊,發射的也是56式7.62×39mm槍彈。

以上槍支中,小編打過54式、81槓,後期也打過95式,不過95沒有用在執行死刑上。

槍彈解釋完了,不知題主有沒有滿意,我猜測題主不是想問打的是哪種型號的子彈,而是想問效果,那我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執行死刑時,無論用哪種槍支,都能完成任務的。

大威力的自動步槍就不說了,上述槍支中,威力最小的就是77式、64式,但那種槍支近距離射擊罪犯,也是一槍結束……

以前武警執行槍決時,多數是採用自動步槍執行,後來換到法警執行,法警執行很簡單:

把犯人押赴刑場,法警抵近射擊,“啪”的一槍罪犯一頭栽倒,法警轉身離去,待現場確認死亡後,罪犯的一生就此結束……

目前,受國情、文化傳統、民意、司法狀況、經濟狀況等因素的制約,我國現階段要徹底廢除死刑制度是不切和實際的,但限制死刑是我國基本死刑政策的要求。“慎殺少殺”、“可殺可不殺的堅決不殺”、“防止錯殺”是我國對待死刑的一貫的立場。

但對於一些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來講,除了死刑,之外的所有刑罰對他們的懲罰都是有限的,所以,“天要讓其滅亡,必先讓其瘋狂。”當瘋狂過後,他們就要吞下自己釀造的這杯苦酒。

還是那句話:人生短暫,做一個遵紀守法好公民,享受生活每一天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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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斃犯人當然使用的都是普通槍彈,過去槍斃犯人都是用的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使用常規歩機槍彈,那時五六式槍族使用的都是7,62通用彈,包括五六半,五六沖,五六班機都是一樣的。行刑時,執行人員使用五六式半自動進行射擊,旁邊還有一監行人員手持五四手槍,當執行人開槍後不再查看收槍走人,由監刑人員近身持手槍朝死刑犯後心再予補槍。也有時會由兩人夾住死刑犯朝前走,行刑人員持手槍緊隨其後,夾持人員鬆手甫一退開,行刑員快速近距對死刑犯後心開槍然後快步離開,後續由監行人員和法醫處理。

在建國前乃至建國初,槍決死刑犯尤其是罪大惡極者,那時還會用到達姆彈,也叫開花彈,我父親曾參與過刑場執法,他說開花彈威力太大,一槍能把頭蓋骨崩飛三尺來高,那時對待罪大惡極的死刑犯常用開花彈,打的還是頭,日本軍官,大漢奸,兇惡的土匪頭子,處以極刑的都是這些人。沒有達姆彈的情況下,將手槍子彈圓頭部劃開兩道口子,射擊出去也能達到開花彈的效果。大約在五十年代中後期,因遵照國際法規定逐漸取消了開花彈的使用,改用通用彈執行死刑,也不再打死刑犯頭部而改打後背心臟部位。


那年那支56半


槍斃犯人用的都是開花(彈達姆彈)後面口小前面口大一槍爆頭腦漿子加雜著血液活脫脫一碗豆腐腦加番茄醬當兵十五年槍斃過十個死刑犯其中女性四名小夥子三名老男人三名本人用的是56衝鋒槍和八一槓執行任務的犯人嚇的大小便失禁沒有了往日的兇殘臉被嚇的慘白慘白的牙齒格格的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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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普通步槍彈或手槍彈。不可能是達姆彈,或者給彈頭磨平。因為在後腦20釐米開槍,普通彈足夠致死。並且行刑完還會有法醫用鋼簽在犯人腦子裡轉2周,這就是神仙也救不活了。普通彈在這個距離子彈出口都會比入口大。如果使用達姆彈,那腦袋估計個個都沒了大半,如果是步槍打達姆彈,那估計腦袋就沒了。並且如果用達姆彈,那法醫就省了,根本不用拿鋼籤攪腦子了,因為腦子都打出去了,在地上呢。行刑隊本來就有心理壓力,還用達姆彈的話,那我估計得嚇瘋好幾個。其實心理素質最好的不是開槍的,是法醫。開槍的手指一動就行了,法醫得拿鋼籤攪和人家腦子,用筷子攪拌豆腐都是有阻力的,這得多好的心理素質,聽著腦子碎的聲音還得繼續。這要是沒死乾淨在抽搐一下,我估計半年都緩不過勁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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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三四次槍斃死囚的。不過是遠距離。

這地方有個廢礦場以前用來槍斃死囚,在山坳裡。那會站山頂上能看的。兩個警察架著死囚,後面一個警察拿個手槍,然後砰!犯人就一個倒栽蔥倒下去了。兩個法醫拿個棍攪攪死囚腦殼,拍個照,就撤了。還沒見過一次槍斃好幾個。有個女囚可能是提了要求吧,56半打後心,武警執行,躺地上抽抽了一兩分鐘才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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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正常的步槍彈或手槍彈。本人當過武警,見過槍決死刑犯,2000年以前基本上都是由武警執行,2000年以後國家要求法院執行庭的法警執行,基本上是用兩種武器,一種是短武器手槍,槍口頂住頭頂向下開槍。一種是用56半或八一槓上刺刀,行刑者基本平端槍用刺刀尖頂住人犯後腦勺開槍,短槍不用說長槍要把彈頭剪掉一點或者在水泥地上磨一下,這樣子彈出膛後就會翻滾,保證一槍斃命。還有就是國家對少數民族優待,死刑犯打心臟,這種要用自動步槍,因為要點射。


我是盧成彬


因為這樣是為了最大限度減少死刑犯的痛苦,儘量保證一槍可以槍斃死刑犯。  槍決時候主射手使用的都是自動步槍,裡面一發子彈。 因為現在要求很高,基本都要一槍解決的,槍決罪犯的子彈是經過特殊加工的,目的是為了增加破壞腦組織的強度,儘量保證一槍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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