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高质量发展,不应出现“假疫苗”类似事件

“以人为本”的高质量发展,不应出现“假疫苗”类似事件

高质量发展,涉及范围广泛,是时下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我以为,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以人为本”,让人能够充分享受经济社会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比如优美的人居和生态环境、更高的收入与更高品质的精神文化生活,等等。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你好好活着、健康地活着,没有遭遇令人闹心的“假药”比如“假疫苗”。

对每个人而言,不遭遇“假疫苗”类似事件,才能享受到高质量发展成果。我思量再三,没有用“尽量减少”或者“尽量避免”这样的词语,而是用了绝对的说辞。因为疫苗这类事关下一代健康成长的事情,不容掺假、妥协,是要实施“零容忍”的,否则就有亡国灭种的危险。

而要做到这一点,离开高质量的政府,却是没法实现的。加强药品、食品、粮食等涉及公众利益各领域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零容忍”,确保不出现“假疫苗”类似问题,成为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新期待。

这对政府的监管能力提出了高标准高要求。一方面,政府必须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警钟长鸣,确保监管干部队伍廉洁有力;另一方面,政府还必须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经济大潮中千万企业的日常监管,让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发展、让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退场,以维护良好的法治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生态。这些,离开干净忠诚担当的干部队伍、离开基本的监管能力建设将无从谈起。

而“假疫苗”给我们的提醒是:尽管近年来中央已开始强化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但时下政府监管能力亟待加强的现实问题无法回避。政府扛起监管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仍然任重道远。责任担当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依然在路上,还得不松劲、加把劲。

注重“让群众少跑路”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的同时,“让群众吃得安心、医得放心”的政府监管能力建设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国外对那些生产制造伪劣产品、偷税漏税者一经发现就罚得其倾家荡产的做法,国内一些专家提出“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市场监管”的提法和实践诸如治安领域群防群治的“朝阳群众”经验,我看可以适用。该硬的硬起来,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才能落到实处,强烈震慑扰乱市场和法治秩序者,进而维护公众利益。

做到这些,粮食、药品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才可能被及时发现、被及时消灭于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源头杜绝“假疫苗”类似事件的发生。人们才能在身心愉悦中充分享受生产力显著提升带来的成果、才能在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中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否则,吃出了毛病、医出了毛病,再丰裕的物质、丰富的精神文化,个体都无福消受了。

“以人为本”的高质量发展不应如此。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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