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公職人員:透視「獵密者」,這件工作無小事!

全体公职人员:透视“猎密者”,这件工作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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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公职人员:透视“猎密者”,这件工作无小事!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發佈了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通報中“私自留存涉密文件”這一表述,受到關注。

梳理近年來通報的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發現,發生在杜雋世身上的“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問題,並非僅此個案——

原國家旅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霍克,“洩露黨和國家秘密”;


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鍾世堅,“違反保密紀律,向被審查人洩露案情”;


前不久被“雙開”的青海日報社原社長張偉,“非法持有黨的工作秘密文件”……

雖然這些違反保密紀律的行為只是落馬者眾多違紀違法情節之一,但其嚴重性和危害性不容小覷。除這些案例外值得警惕外,公職人員通過使用微信辦公導致洩密的情況也需注意。為大家扒一扒“主動獵密者”的幾種類型

1、豬籠草型

此種“獵密者”專門捕食貪吃的獵物,方法是金錢誘惑,明碼標價,雙方各取所需。有的涉密人員理想信念動搖,思想道德滑坡,受不良社會風氣影響,幻想不勞而獲,只要誘餌遞至嘴邊,就會主動吞食入彀。

如某涉密單位工作人員楊某被一名同校“師兄”添加為微信好友,該“師兄”提出,如果楊某願意提供所在單位相關資料,其將給予豐厚報酬。楊某貪財圖利,利用工作之便,為對方偷拍1項機密級、1項秘密級國家秘密事項,非法獲利1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2、毒蜘蛛型

此種“獵密者”善於對付有一定警惕性的獵物,他們通常先面帶笑容,對獵物恭維之、撫摸之、餵食之,持續注入情感、金錢等“麻痺劑”,一步步將其拖入深淵。

如某區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餘某被一名“媒體記者”添加為微信好友,兩人聊得頗為投機。一個多月後,該“媒體記者”以寫通訊稿需要為由,請餘某幫助蒐集相關文件素材,並通過微信匯來一筆錢款。餘某沒有推辭,陸續將工作接觸的一些材料提供給對方,其中包括3份秘密級國家秘密、7份情報,非法獲利9000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萬元。

3、狐狸型

此種“獵密者”極善偽裝和操控人心,能夠準確把握獵物情緒,瞅準時機進行恭維、激將等操作,一舉騙取國家秘密、情報。有的涉密人員不加分辨或不善分辨,錯把他們當作普通網友,在聊天中談及國家秘密,結果“密從口出”還不自知。

如某軍工企業工作人員辛某赴外場工作期間,被一名“網友”添加為微信好友。在聊天過程中,辛某為回答對方的“天真”提問,將其掌握的4條秘密級國家秘密信息告知該“網友”,被判處拘役3個月。

與傳統獵密形式相比,微信獵密具有隱蔽性強、誘惑力大、靈活機動等特點。只要有一部手機或一臺計算機,再註冊若干微信賬號,“獵密者”便可與獵物遠距離周旋,貪財的以金錢為餌,空虛的以情感為餌,虛榮的以恭維為餌,驕傲的以激將為餌,使涉密人員將自身情況和盤托出。

全体公职人员:透视“猎密者”,这件工作无小事!

機關單位辦公人員、特別是涉密人員必須注意微信使用的安全保密:

一是不宜隨意添加微信好友。要提高政治敏銳性,深刻認識微信獵密活動的危害,高度警惕真假難分的虛擬世界和聊天對象,不輕易將來歷不明的人添加為微信好友。

二是不宜隨意開啟“附近的人”功能。微信“附近的人”中可能隱藏著“獵密者”,要始終保持高度謹慎、警惕的態度,不對“附近的人”進行回應,平時儘量不開啟這一功能,特別是禁止在機關單位或涉密場所附近開啟這一功能。

三是不宜隨意在微信中曬工作、曬崗位。涉密人員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在工作、生活中保持低調,克服顯擺心理,不在微信、朋友圈中曬工作、曬崗位,避免因曬而被“獵密者”盯上,不給“獵密者”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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