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學監察法」學習監察法(三十)——第67-69條

「領學監察法」學習監察法(三十)——第67-69條

淇縣橋盟街道七里堡村村委委員 杜培波

接力朗讀音頻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 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給予國家賠償。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八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開展監察工作,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法制定具體規定。

第六十九條 本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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