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儿媳洪水中遇难,为争20余万元遗产,老人将孙女告上法庭

夫妻二人在洪水中遇难,留下20余万元的遗产。就是因为这笔遗产,祖孙两代人之间对簿法庭。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天长法庭从维护原被告亲情和睦和合法权益出发,成功调解一起特殊复杂的继承纠纷案,将逝者二十余万元遗产合理分割。

儿子儿媳遇难,祖父母将孙女告上法庭

井陉县某村董君家本来是一个三代同堂的幸福家庭,可2016年的一场洪涝灾害,让他的儿子、儿媳遇难。亲人逝去的悲伤还未散去,祖孙之间却因为遗产问题发生了分歧。

据悉,老两口已年近8旬,生育有儿子董甲、董乙和女儿董金、董银4人。大儿子董甲与冯玉是夫妻关系,育有一子董东,一女董平。

2016年7月19日,该村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董甲、冯玉和董东3人同时在洪水中不幸遇难。董甲、冯玉夫妻生前从事养猪业,去世后留下银行存款207000元。董君老夫妇认为,作为逝者董甲的父母,对这笔遗产拥有继承权。为此,二老于2017年12月8日,将一纸诉状呈上法庭,要求与被告孙女董平分割这笔遗产的三分之二共计137000元。

祖父去世 ,祖母变更诉讼申请书

天长法庭受理此案后不久,董君老人突然因病去世,使本案所涉继承份额发生了变化。

在此情况下,祖母刘端于2018年4月20日向法庭提交变更诉讼申请书,重新提出董甲、冯玉死后所有财产为存款207000元及抚慰金等113700元,共计320700元,按祖孙两份分割,自己应得份额为160350元。

同时,法庭依法追加董君和刘端的其他子女董乙、董金、董银为原告。原告方请求法庭对上述遗产依法裁判,公平分割。

法庭在审理中,认为这起案件比较特殊和复杂,如果走审判程序,势必会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影响亲情关系,决定尽最大努力进行调解处理。

近日,该法庭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中,董乙、董金、董银提出继承父亲董君遗产份额全部转给母亲刘端。被告董平提出抚慰金等113700元不属于遗产,但可以一并分割,而父母亲生前有遗留债务,这笔钱已全部偿还了对外债务,得到原告的认可。此时,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只对207000元遗产进行分割。

经双方协商,法官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刘端分割11万元,被告董平分割97000元。另外,董甲、冯端生前所有的房产归被告董平所有,原告刘端生前可永久性居住……

最后,法院形成了民事调解书,使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表示,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都不可避免地遇到遗产分割问题,家庭成员应特别注意照顾没有能力的老人和孩子,亲情无价,比遗产更重要。(文中均系化名)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刘冉 通讯员李忠勇 甄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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