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深圳樓市731調控加碼,哪些人將失去購房資格?

7月31日,深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市規劃國土委、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建設局、金融辦、深圳市稅務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新規除了打擊“假離婚”炒房現象,還將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熱點|深圳樓市731調控加碼,哪些人將失去購房資格?

主要措施:

一、加強法人單位購買住房管理

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通知發佈之日起,停止辦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籤手續;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籤的,可繼續完成交易。

二、加強商務公寓銷售和運營管理

各類新供應用地(含招拍掛、城市更新、徵地返還用地等)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

通知發佈之日起,個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

5年內禁止轉讓。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籤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三、加強商品住房轉讓管理

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籤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四、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執行;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

30%執行;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執行。

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市場整頓力度,聯合市場監管、公安、宣傳等部門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自媒體惡意炒作、發佈虛假信息、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住房的銷售管理工作,對社會關注度較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樓盤,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儘可能採用“線上誠意登記、公證搖號”、“線下公證選房”的模式開展相關銷售工作,並對預售商品住房的公證搖號、按序選房過程進行全程監管。

點評: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稱,此次深圳對於假離婚政策給予了打補丁的政策建議,政策提到了對於離婚兩年內申請貸款看,若是有貸款記錄的,那麼這個時候就要按照二套房貸的模式走,這樣也防範此類群體“騙取”首套優惠貸款利率的做法,類似規定比較務實,也有助於打擊部分假離婚來炒房的現象。

據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於7月4日發佈的數據,截至6月份,深圳新建商品住宅簡單均價為54093元/平方米,同比下降0.7%,均價已連續21個月下降。今年上半年深圳全市新房共成交12804套,同比增加21.9%;成交均價5420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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