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過期,律師教你5種方法補救

借條過期,律師教你5種方法補救

為什麼說訴訟時效是一種“不要臉”的制度。你們想想,別人欠你一筆錢,訴訟時效過了,他以此抗辯,居然就不用還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啊,為什麼法律要設置這種違背道德誠信的制度,並美其名曰“法律不保護在權力上睡覺的人”。

研究顯示,在發達國家,90%的債務人就算訴訟時效過了,他們也不會拒絕還款。因為他們有發達的徵信制度,訴訟時效過了你就不還,那會嚴重影響你的信用!別人都知道,你這個人沒誠信!你在社會就很難混!

而在中國,特別是現在經濟不景氣,訴訟時效過了的案件,大家都TM翻臉不認人了!基本是訴訟時效過了的案子,就開始耍賴不還錢了!筆者深深覺得該搞一個制度,把訴訟時效過了就不還錢的人都公示出來,要信用還是要還錢,讓他自己選擇!

因此,對於自己的債權,訴訟時效的管理十分重要,企業需要定期進行債權債務審計,對於訴訟時效快過的債權,要採取措施延長,訴訟時效過了的債權,要想辦法補救!(下文詳細說)

我想把我的債權拋棄都可以,卻不能再權利上睡覺?

借條過期,律師教你5種方法補救

查閱經典教科書,對於訴訟時效存在合理性存在如下解釋:

(1)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如果權利人長期不行使權利,社會的法律狀態和事實狀態長期不相符合,新的社會關係難建立和確定,財產的利用和流轉也會大打折扣,你對自己的權利不上心,法律也就對你不上心!

(2)避免義務人舉證困難。義務人履行義務後,如果權利人又一次要求義務人履行,義務人此時需要證明自己已經履行。如果要求義務人過了很多年還保存已經履行的證據,對義務人來說幾乎不可能。訴訟時效制度此時就可以成為替代證據的功能:如果訴訟時效過了,即使義務人證據已經消滅,也可援引訴訟時效的抗辯權進行抗辯。

(3)減輕法院負擔。一方面,訴訟時效過了的案件往往經過很多年,證據不好確認,舉證也很難,案件是真是假難以判斷。訴訟時效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法院的一些難題。

(4)穩定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權利人長期不行使權利,將導致權利極不穩定,並使社會上不特定的第三人對這種事實狀態產生合理的信賴,並以此安排自己的計劃,據此和當事人進行民事往來。如果權利人任何時候都可以主張權利,社會秩序將受到影響,交易安全將難以保障。

那麼,訴訟時效過了,會產生什麼效果?

第一,如果你去法院起訴,法院必須受理。

第二,如果對方對法官說,訴訟時效過了,法院一看,確實過了,那麼這個官司就不用打了,訴訟時效過了的案子法院不管!

第四,如果對方沒有說訴訟時效過了,法院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過了的規定,會支持你,你就勝訴了,訴訟時效變成執行時效,從新計算!

第五,如果對方已經還錢,又後悔的,法院不允許他反悔!

訴訟時效快到了,怎麼延長?

實踐中,許多人一般觀念裡,訴訟時效快到了,就重新簽訂新的借條,把舊的借條撕掉,這雖然也是一種方式,但又一定的風險。因為民間借貸中,除了借條,還需要轉賬記錄作為證據,而新簽訂的借條,在時間上和轉賬記錄對不上。

好在目前許多法院都比較認同民間的這種做法,一般以前的轉賬記錄還是可以作為證據,但是如果雙方之間還有大量的經濟往來,那就很難說清楚了,容易引發糾紛。

因此,如果是個人債務,訴訟時效快到了,可以採取如下幾種措施:

第一,進行催款討債,並保留相應的書面證據。比如短信,聊天記錄,錄音等,只要能證明你一直在主張權利,那麼訴訟時效就一直重新計算,記住一點要有書面的!口頭的法院不認!

第二,比較規範的做法,通過郵政EMS郵寄催款函。寫明寄件人,收件人,郵件內容是催款函,加3塊錢,郵政就會把對方簽收的回執返回來給你,只要你拿到這張回執,訴訟時效就從回執的時間重新計算3年!訴訟時效快到了,再發了一次,就又重新計算3年。

如果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補救?

第一,和對方協商,簽訂還款計劃。這樣,訴訟時效就從新的還款期限到了之後重新開始計算。

第二,和債務人重新對賬。

在對賬中載明,截止什麼時間,對方還欠你多少錢。對賬中最好也能夠約定還款期限,或者對方承諾要還錢,不然在實踐中有爭議,有些法院認為,沒有表述對方同意還款的,對方還是可以主張訴訟時效已經過了。

第三,打感情牌,誘導對方表示同意還款。並進行錄音或者簽訂備忘錄,立字據等等。只要對方同意還款,那就代表他放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總之,在中國目前要靠對方主動還款是很難的,如果已經拖欠很久的債務,及時採取措施,避免訴訟時效經過,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才能儘快把款項收回!不只是借條,對於買賣合同貨款的催收,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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