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借條“,我們需要注意什麼?

(1)借條不等於欠條,二者性質其實是不一樣的,承擔的舉證責任也是不一樣的,借條的最長訴訟時效是20年,而欠條只有2年。

(2)”借“和”借到“:”借到”一詞的作用在於體現出借人已完成交付借款這一事實,而“借”並無此功能,可能借款人只有借的意思,但是沒有借的行為。

(3)“還(hai)“和”還(huan)" 也應該注意,為了避免不引起歧義,可以寫成”今歸還欠款2萬元“反之可寫成”今尚欠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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