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的保安成「家賊」能否拒付物業服務費?

中國網新聞1月18日訊 物業公司索要保安服務費遭拒,於是訴至法院,要求服務對象錦城公司支付保安服務費64000元。但錦城公司一肚子委屈:物業公司所聘保安監守自盜,還敢要服務費?於是反訴要求物業公司賠償損失。

日前,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判令錦城公司支付保安服務費,同時也支持了錦城公司要求物業公司賠償損失的反訴要求。

原來,上海某物業公司與錦城公司於2017年1月簽訂了《保安服務合同》,約定錦城公司聘用物業公司保安4名,負責錦城公司兩個廠區的安保工作,服務費每個月16000元,期限為一年。合同簽訂後,物業公司派出保安,錦城公司卻沒有按約支付每月的服務費用,物業公司多次催討無果,然而後來的一件事讓雙方關係雪上加霜。

2017年7月的某個夜晚,在錦城公司廠區附近巡邏的民警發現了兩名正在竊取化學原料的犯罪嫌疑人。經審訊竟然是該公司向物業公司聘請的保安人員,而且他們已經是第二次作案了。原來這兩位保安聽說這些化學原料很值錢,想借此撈“外快”,保安之後也以職務侵佔罪被判處刑罰。

錦城公司據此拒付服務費,並且立即終止了與物業公司的《保安服務合同》,物業公司將此糾紛交由法院解決。

經審理,虹口區法院判令錦城公司支付保安服務費64000元以及違約金4000元,物業公司則賠償錦城公司的經濟損失以及違約金6500元。

法院認為,保安盜竊,犯罪嫌疑人自會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根據合同,物業公司也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但相應服務費卻不能因此免除。根據雙方的約定,錦城公司要支付保安服務費並承擔遲延付服務費的違約金,而物業公司對於其員工的犯罪行為也負有責任,理應賠償錦城公司的損失並承擔違約金,據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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