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離婚後財產沒分割,但是對方又沒錢,該不該去打官司?

君林天下曰


個人認為,既然兩個人已經離婚了,剩下的僅僅是一棟自建樓沒判,那麼作為女方應該有所同情,有所理解,因為這棟樓對男方而言,已經是他唯一的財產了,也是支撐著他繼續生存下去的唯一歸宿。儘管他也清楚自己的能力有限,本事有限,甚至還不可能會向別人那樣去賺大錢,但畢竟自己歸根結底總得有個窩而住著。至於收入的高低,日子的好壞,自己也就沒有必要去和他人攀比了。如果有錢,我想他是絕對不會這樣拖下去的,甚至早就跟女方了斷了。

可是鑑於他現在的情況,恐怕是無能為力了,只能說是走一步再看,走一步再瞧了。這也許是他沒有辦法的辦法。誰叫自己當初錯走了一步棋呢?所以現在他只有把深深的悔恨,去埋藏在自己的心底,然後再去盡力而為。

所以作為女方,此時千萬不能去步步緊逼了,更不要去考慮打什麼窮官司了,畢竟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幾年,有無孩子不得而知,甚至還有可能是自由戀愛而結婚的,只是婚後因為彼此之間的距離相差太大了,甚至在很多方面格格不入,所以才有了離婚的一幕出現。但這並不意味著雙方就沒有一點值得留念的地方可言,甚至去把事情做到絕地之中而不留一點餘地。

因此作為女方暫時需要去剋制一下為好,因為這種剋制隨時隨地可以起到緩解緊張氣氛的作用,同時還可以為對方騰出一點時間來去奮鬥,這樣也好讓男方能夠喘得過氣來,免得因為欠錢而加重了壓力,甚至因為壓力過大,最後竟心灰意冷。需要緩和一下,需要理解為上。

總之房產永遠有女方的一半,至於以後男方如何處理,怎樣安排,仍有女方其中合法的一份子,這一點女方大可放心。畢竟自己有法律的保障,照樣不會吃虧。但如果男方越混越窮,那就只有去聽天由命了。當然也許他會迅速振作起來,並從新開始調整自我,然後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給你一個意外的驚喜。

因此一個人有時是可以改變的,既可以變好,也可以變壞。只要自己不去灰心,不去喪氣,不去倒志……那麼最後照樣能夠扭轉乾坤。這就是人生的哲理,也是人生的哲學。有了哲理,有了哲學,一切也就順理成章而又有頭有尾了。

在此提醒那些個已經離婚的男女,再也不要去因為雙方的一點房產或財產沒判,而去刀刀見血寸步不讓吧。那樣是危險的,也是不明智的。需要給對方留一點時間,需要給對方留一點餘地吧。

同時提醒那些個已婚的男女青年,切莫動不動拿離婚來鬧事,甚至為點小事就不依不饒的。畢竟離婚對雙方而言不是什麼好事,甚至各懷痛苦不是滋味。尤其是有兒或有女,或兒女都有的青年夫婦,更要謹慎對待。因為人只一世,草只一春,夫妻一場不容易。只要雙方互諒互讓,互敬互愛,並且肝膽相照的話,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了。

最後願所有的青年男女,無論是結婚的,還是未結婚的,都能去好好地珍惜對方,好好地愛惜對方,好好地對待對方吧。

記住:相守到老是福,隨便離婚是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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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青水秀167193282


一、離婚時雙方有房子嗎?

二、如果有房子是不是雙方婚後共同財產?

三、明知道沒有錢還打什麼官司;

四、我不知道你說的“對方”是夫還是妻,如果是女方況且又沒幾個錢就算了;

五、汲取教訓,開始新的生活。


橘錵祂謌


夫妻離婚了,財產沒分割,有子女留給子女,子女不孝道或不想留給子女就雙方協商分割共同財產,協商不成就打官司,分割房子能分則分,不能分割報個市場房價,誰要房子給房子的一半錢給對方,雙方都沒有錢給對方,就將共同的房子拍賣,所得的錢各分一半,這場分割財產的糾紛就解決了。但是,分割房子中有其他人份的,必須經過其他人同意,不同意就是打官司也沒有用的。


手機用戶58554194633


離婚不代表親情的傷逝,既然知道彼此沒有什麼財產可分割,就沒必要把離婚的傷痛進一步加深。當今這個社會受利益驅使價值觀的影響,受傷了當冷靜下來回過頭看自己初衷的選擇不是錯的,只不過面對這個社會的大環境錯位了,如今還不如過去的相守。離婚不是不可以做朋友,有了這段人生經歷會發現自己更加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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