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祕密誓約」爲何能延續下去

中國曆代真正做到虛心納諫、從善如流的封建帝王是少之又少,宋太祖就是其中的典範之一。

據陸游的《避暑漫抄》記載,宋太祖在建隆三年(公元962年),曾立下秘密誓約。誓約的內容共三條:一是“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中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二是“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三是“子孫有逾此誓者,天必殛(jí)之”。誓約中明確指出宋朝皇帝不得殺大臣和言官,否則必遭天遣。這個誓約自從宋太祖設立開始,便通過秘密的方式由一代一代帝王不斷向下傳承和延續,直到北宋末年才被公佈於世。

宋太祖“秘密誓約”為何能延續下去

宋太祖立下的“秘密誓約”在整個北宋都得到了相當嚴格的執行,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正如誓約所說的那樣,宋朝正直的官員受到了很好的優待,極少被殺,所受的最重處罰也不過是流放海南島。就算是在士大夫受禍最慘烈的宋高宗三十六年,也僅開三次殺戒。宋太祖這一不殺大臣和言官的“秘密誓約”,可以說為整個封建君主專制時代帶來了一陣清風、一縷陽光,他的寬容和開明令後人稱頌。

宋太祖“秘密誓約”為何能延續下去

欣喜和稱頌之餘,我們是否應該仔細思考一下,當年是怎樣的原因促使宋太祖立下了“秘密誓約”不殺大臣和言官?

“秘密誓約”主要歸因於宋太祖的個人素質和政治遠見。身為君王,通過對之前各朝各代的情況做認真的分析和研究,他深知虛心納諫、疏通社會輿論渠道的重要性,並及時地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之中。於是,通過立下“秘密誓約”這種非正式制度的方式增大約束力,以保障“徵言納諫”不流於紙上,而真正得到實施。

宋太祖“秘密誓約”為何能延續下去

以上說法只是一般性的原因分析。除此之外,當年宋太祖立下“秘密誓約”不殺大臣和言官,還有沒有其他特殊的原因?時至今日,仍尚無定論,這已是歷史的又一樁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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