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錄|男友的遺孀找上門

實錄|男友的遺孀找上門

01

國慶節長假的第一天,陳敏滿腹委屈地來到上海,她此行的中心任務只有一個:問問男友劉健,為何突然不想領證結婚了。

陳敏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大學生運動會上認識劉健的。當時,她大三,劉健大四。

劉健大學畢業後,在上海從事房地產銷售。第二年,陳敏大學畢業,進入南京一家銀行工作。

工作穩定下來,兩個年輕人開始考慮安家的事情。綜合房價、工作穩定性等多方面因素,兩人決定先在南京買房。正好陳敏在銀行工作,貸款利率上還可以多享受一點折扣。

只是,對於他們兩個積蓄不多的年輕人,南京的房價也不便宜。兩人為了湊首付,精打細算著每一筆支出。

一天,劉健突然打電話告訴陳敏,說他因為工作出色,意外得到了公司20萬元的獎勵。

陳敏大喜過望,兩人又向陳敏的父母借了20萬元錢,當年6月在南京河西新城購買了一套75平米的商品房,首付交了52萬元,房產證上寫著劉健和陳敏兩人的名字,貸款還付由兩人平均分攤。

兩個月後,兩人又趁著婚紗店打折扣的時機,拍了一套美美的婚紗照,準備國慶節前先把結婚證領了,等春節時再辦喜宴。

可是,9月中旬,劉健突然給陳敏打電話,說他還沒有做好結婚的準備,想把領證的事情延後。

陳敏非常奇怪,於是趁國慶長假來上海,一探男友的究竟。

午後,陳敏和劉健坐在黃浦江邊休息。吹著江風,陳敏傷感地說:“我們一直同心協力,為什麼你現在臨時退縮了?”

沉默良久,劉健嘆息道:“很多事情是人算不如天算!”

接著,他向女友道出了一個駭人聽聞的事件:他在為別人替婚。

02

原來,從事房地產銷售沒多久,劉健認識了一位叫林威軍的裝修公司老闆。45歲的林威軍喜歡炒房,資產早已過千萬。

為了抓住這個潛在客戶,劉健時常與他聯繫。有一次,林威軍還邀請劉健一起參加他的老鄉聚會,並通過劉健在上海買了一套小戶型,進行投資。

一天晚上,林威軍突然打電話約劉健吃飯。幾杯白酒下肚,林威軍告訴劉健,說他老婆在蘇北老家一連生了三個女兒,讓他每每想起就心有怨氣。

他不甘心自己辛苦打拼的家產,將來會落到外人手裡,就養了個小情人叫汪伊清。

現在,汪伊清已經懷孕了,極有可能是個男孩。可汪伊清卻說,如果3個月之內林威軍不與她領結婚證,她就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否則孩子生下來也上不了戶口。

林威軍頭大了,如果這個時候與老婆離婚,不僅至少要被分走一半家產,還有可能把他在外面的那些花花事兒扯出來。

想來想去,林威軍覺得,最好是找個信得過的人跟汪伊清假結婚,等她把孩子生下並報上戶口後再離婚。而他覺得那個合適的人,就是劉健。

看劉健聽得雲裡霧裡,林威軍索性把話挑明,說:“哥實在是太想要個兒子,你就幫哥一個忙,跟小汪辦個假結婚吧。我保證,孩子上完戶口,馬上讓你和小汪離婚。當然,我絕不會讓兄弟你吃虧,你只要和小汪一起到民政局領個結婚證,哥負責當天就給你20萬現金。”

劉健回到宿舍輾轉難眠。一夜的掙扎之後,作出了一個連他自己都難以置信的決定:為了那20萬元的“報酬”,為了早日圓自己和女友的新房夢, 自己願意“替婚”一次。

林威軍大喜過望。三天後,他親自開車載著劉健到銀行,將20萬元打到了劉健的銀行卡里,然後又到上海一個高檔小區,接上身材高挑、皮膚白皙、小腹微突的汪伊清。

三人一起趕到劉健的戶口所在地——南京某區民政局,劉健與汪伊清領取了結婚證。

回到上海後,劉健就迫不及待地打電話告訴陳敏,說自己因為簽了不少大客戶,公司獎勵了他20萬。

從來都相信男友的陳敏在電話那邊高興地驚呼:太好了,這下我們可以買房了!

可是,兩個月後當劉健去找林威軍,準備商量與汪伊清離婚的事情時,林威軍卻告訴他:孩子沒了,我和汪伊清也鬧崩了,離婚的事情你自己想辦法吧。

事情的急轉直下,讓劉健目瞪口呆。他從林威軍那裡要到汪伊清的電話,可不管他怎樣懇求,汪伊清只有一句:“要想離婚,先讓林威軍把賠償款給我!”

被挾裹其中的劉健進退兩難。眼見與女友陳敏相約拿證的日期漸近,毫無辦法的劉健只好打電話要求推遲。

劉健竟然揹著自己與他人“已婚”,這就是自己一直信心滿滿的愛情嗎?

陳敏不知道,她該如何面對這個荒唐的事實。

03

一週後,汪伊清再次接到了劉健的電話,請她無論如何要出來面談一次。

汪伊清是黑龍江人,在上海一家廣告公司任職。在一次應酬時,她認識了林威軍。之後,林威軍對她窮追不捨。

經歷過兩次感情傷痛的汪伊清,開始變得現實起來。當她得知林威軍非常想要兒子之後,心中暗自打定主意:只要生下兒子,自己成為這段富貴婚姻的女主角,也不是不可能。

於是,汪伊清心甘情願地當了林威軍的情婦,並順利懷孕。再後來,林威軍帶她通過非正常渠道做了檢測,發現懷的是男嬰,林威軍大喜過望。

此時的汪伊清,開始以孩子出生後名不正言不順為由,吵著要林威軍做選擇:要麼你離婚,要麼我把孩子打掉。焦急不已的林威軍,這才想出了讓劉健替婚的餿主意。

汪伊清哭笑不得,她原本是想通過孩子逼林威軍離婚,沒想到他竟然想出如此荒唐的辦法。

林威軍解釋說,讓她與劉健假結婚,主要是為了爭取時間,他好慢慢轉移財產,然後再與妻子離婚,而且可以讓孩子正大光明地來到這個世界。

想到即將到來的兒子,林威軍向汪伊清承諾:“我先給你存10萬塊錢,算是你這段時間的營養費。過段時間,我再給你買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房子。”

汪伊清想想,覺得林威軍說得也有道理,這樣的安排似乎對她也算是有誠意,就配合地與劉健領了結婚證,然後安心做著她的富太太夢。

哪知,後來在汪伊清進行孕前檢查時,醫生突然指著B超圖片告訴她:胎兒的大腦有大面積積水、天生畸形,如果生下來可能會是個腦癱兒。

林威軍得知後,把火氣全部撒到了汪伊清身上,對她狂吼道:“平時讓你注意身體好好保胎,你偏不聽,成天東跑西顛。這下好了,手術你自己去做吧,我可沒時間!”

汪伊清萬萬沒想到,情人這麼快就換了面孔。做引產手術那天,她無論怎麼打電話,林威軍就是不接。手術後,林威軍也沒有去看過她,連打電話問候一聲都沒有。

汪伊清以為相識一場,即使談不上感情,基本的憐惜和關心應該還是有的。可如今,對方卻像躲避瘟疫一樣厭棄她。

咽不下這口氣的她,給林威軍發短信:補償我80萬,算是兩人關係的終結,以後我不會再打擾你。

林威軍回了條短信過來,說:你是有老公的人,憑什麼找我要錢?

林威軍的無情,讓汪伊清感到了悲涼。所以,當劉健打電話請求與她辦理離婚手續時,汪伊清內心壓抑已久的鬱悶和憋屈,全都找到了出氣筒。

她衝著劉健陰陽怪氣地說:“你不是林威軍的好朋友嗎,那你就告訴他,如果你想跟我離婚,就必須先讓林威軍把80萬補償款給我。否則,你就跟我一起耗著吧!”

汪伊清不怕做惡人,她也知道劉健現在是她的救命稻草。自己現在對林威軍無能為力,或許劉健能影響林威軍,為她爭取機會。

04

浦東一家咖啡館,劉健等候汪伊清已久。他痛苦地向汪伊清談起自己與陳敏的現狀。

劉健告訴汪伊清,他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申請離婚,但那樣耗時太多,對陳敏和其家人都無法交待。

說著,他遞給汪伊清一個信封,懇求道:“林總給的錢,我都付了房款,現在所有的現金只有這1萬元。結婚證對你也無益,求你放我一條生路。”

汪伊清看了看信封,忍不住冷笑道:“你能讓林威軍放我一條生路嗎?”

劉健說:“你就當做好事吧,會有好回報的!”

汪伊清悽然一笑,起身離開。

回到租住地,汪伊清的手機突然響起,是劉健的手機號碼。

接通電話,一個陌生的聲音問她:“你認識這個機主嗎?我是交警,他出了車禍,傷得很重,現在醫院搶救。看到他之前與你有過通話記錄,我就打給你了。”

汪伊清驚訝不已:“怎麼會這樣?”對方答:“他在過馬路時,被一輛轎車撞飛了。”

汪伊清想起剛才分手時,劉健絕望的眼神,決定還是去醫院看一下。

可等她好不容易趕到急診室,卻被告知:劉健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屍體已送去太平間,他的親人正趕來處理後事。

一個念頭突然鑽進了汪伊清的大腦:我才是劉健的合法妻子啊!

05

一天,陳敏正在上班,一個裝扮入時的陌生女人突然來找她。

來人自我介紹:“我是汪伊清,是劉健合法的妻子。聽說你們在南京有套房子,你準備怎麼處理?”

陳敏一怔,她不明白汪伊清的意思。汪伊清提醒道:“從法律上說,我是劉健的遺孀,是可以繼承他遺產的。再說了,他買房子的首付款裡,那20萬元也是因我而來的。”

怒火夾雜著悲痛,在陳敏心頭湧起。

劉健的驟然離世,曾讓陳敏痛不欲生,也讓她悔恨不已,至今她都沉浸在自責之中。

陳敏一直認為,當初如果自己能多一點體諒劉健,體諒他做出替婚的荒唐之舉,是為了他們未來的生活,也許他就不會神情恍惚地出車禍了。

即便如此,善良的陳敏從未曾遷怒過汪伊清。她覺得,在整個替婚的過程中,劉健有錯,汪伊清同樣也是悲劇的受害者之一。

而現在,這個女人竟然找上門來,公然以劉健遺孀的身份,來提遺產分配問題,這簡直太荒唐了。

陳敏冷冷地問:“你做什麼事情,都如此心安理得嗎?你是不是從來都不認識廉恥二字?”

汪伊清大聲反擊:“如果你肯原諒他,劉健也不會心不在焉出車禍啊。”

說著,她把劉健車禍之前找她的情形和盤托出,然後告訴陳敏:“你如果有廉恥心,也不該霸著房子。”

陳敏癱軟在地,又一次淚流滿面。

一週後,汪伊清帶著一疊資料再次找到陳敏。她的意見非常明確:房子是在她與劉健領取結婚證之後買的,是屬於自己和劉健的共同財產,她理應繼承一半所有權。

陳敏慘然一笑:天底下,還真有你這種理直氣壯的人!

06

一個月後,陳敏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汪伊清以劉健遺孀的身份將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在限令期限內,搬走之前放在房子裡的東西。

陳敏趕緊找了律師,說:“我要為劉健拼一次,哪怕法律不能給他一個說法,我也要人心給他一個公正。”

為了給自己爭得更多的機會,陳敏和律師通過劉健公司的同事,找到了知道此事來龍去脈的林威軍。

事實上,林威軍雖隔斷了與汪伊清的來往,但從老鄉處早已得知劉健出車禍身亡之事,還著實惋惜了一番。

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當初想生一個兒子的願望,後來會惹出那麼多事情,更想不到汪伊清竟然還借結婚之事,要去佔劉健的房產!

但是,林威軍卻拒絕出庭作證,理由是:“那樣的話,我以前的醜事勢必昭然若揭,必然會影響到我的家庭,還可能再次與汪伊清糾纏不清。”

陳敏愴然離去。不久,她從一位老鄉處得知,林威軍又包養了一個女大學生,準備再讓她生兒子。

陳敏的心裡,頓時湧上說不盡的悲慼:林威軍才是這場悲劇的製造者,劉健和汪伊清都不過是他的工具。

因為涉及隱私,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法庭上,汪伊清主張繼承劉健一半房產的繼承權,並出具了她與劉健的結婚證,以及她通過調查公司掌握到的劉健當時首付的銀行轉帳憑據、房產證等證明覆印件。

陳敏當庭含淚陳述了自己與劉健各出資一半,一起買下那套房子的經過。

律師也請劉健的哥嫂及陳敏的父母、朋友和親屬做證,證明他們從未聽說過、見過汪伊清,根本不知道她與劉健的婚姻關係,以此來旁證陳敏的證詞。

儘管道義上有爭論,但法律的規定是剛性的。

法院隨後做出判決:陳敏和劉健共同登記了房產證,房屋就是他們的共同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出資額確定。

本案中,陳敏和劉健各出資一半,因此各擁有一半產權。而這套房產系劉健和汪伊清進行婚姻登記後購買,因此是夫妻共同財產,各擁有二分之一的產權。

法院進一步查明,劉健的父母先於劉健去世。根據繼承法律規定,汪伊清作為妻子,可以繼承劉健那部分的房產權益。這也就意味著,那套房子的一半產權,歸汪伊清享有。

鑑於兩人不可能共同使用這套房子。法院同意,等判決生效後,可以將該房產進行拍賣,所得房款平均分給汪伊清和陳敏。

儘管一切在預料中,但拿到判決結果時,陳敏還是淚如雨下。

走出法庭,陳敏忍不住在門口停下來,迎著隨後而來的汪伊清,說:“第一眼看到你時,我心裡就想,這樣美麗的女人,為什麼要當讓人不齒的情人?後來,我見到了林威軍,更為你不值……”

汪伊清愣在原地,半天沒有回過神。

九月有話說:

這些年,因為假結婚、假離婚而引發的案件層出不窮。可像本文當事人這樣的荒唐事兒,實屬罕見。

文明社會有一個基本準則:規則不可破,法律不能違,否則後果會很嚴重。

今天的故事,再次佐證。

留言區,等待大家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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