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的民主,不是真民主

古希腊的民主,不是真民主

公元前第六世纪,希腊渐渐开始风行一种政体,这种政体,就是我们所知道的民主政体。然而,古希腊的民主政体,跟现代的民主政体,大不相同。希腊的民主政体,是公民政治。今日的公民概念,包括全体人民;古希腊的公民,只是一小部分人民,不包括佃农、奴隶、坐过牢的人、外国人,并且,即使生在希腊,如果自己的父亲离希腊城邦超过9英里,也没有公民资格。确定公民的资格,以财产为标准,当时的财产就是土地。这种财产限制,在后来有所放宽,公元前第五世纪末,政治家伯克希利颁布法律,规定公民资格的确定,以父母双方皆为雅典公民为标准。

公民的数量在一个城邦中,也许只有几百人,至多不过几千,而城邦中非公民的数量,可能超出公民数量十倍,所以,古希腊的民主政体,实质上是一种少数统治多数的政治。现代的民主政治,是多数统治少数;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却是少数统治多数。如果古希腊人来到现代,一定惊叹于现代的民主政治。

希腊城邦众多,各个城邦面积狭小,公民数量少,所以,城邦全体公民组成城邦议会,这些议会的人数,只有几百人,最多也就几千人。开会的时候,每个公民皆有列席发言的权利以及投票的权利。相对于现代民主国家,选民人数动辄上千万,自然不可能全体人民参加议会,人民要发表意见,必须让自己选举的议员代为发表。古希腊民主政体下,官员的任命,除了需要高深专业知识的职位外,一律采取抽签来决定官位。这种抽签方法,是为了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防范公民当中的富豪、权贵以及天才人物长期占用权力,以达到公平目的。

在古希腊民主政治下,有一种贝壳弹劾制,规定当国家发生紧急事件或者公民意见冲突不能解决的时候,用弹劾的方法决定某个公民是否应当被没流放。弹劾某个公民时,大家把名字写在贝壳上,因此被叫做贝壳弹劾制。当多数公民同意实施某项政策时,少数派不同意,这时候,贝壳弹劾制启动,多数公民把名字写在贝壳上,投票决定少数派中领袖是否流放,当少数派领袖流放后,多数人的意见就可以实施。被流放的领袖,只是暂时隐退,在名誉上、财产上,都不会有损失。可见,这是一种处理意见争端的和平方法。1914年,英国在爱尔兰自治的问题相持不下,于是启动贝壳弹劾制,先流放了不同意爱尔兰自治的领袖人物卡农,然后实行《自治案》。这种方法,跟古希腊的贝壳弹劾简直是如出一辙、一模一样。

古希腊有共同的语言文字,有共同的文学,有共同的商业利益,有共同的宗教,并且,从公元前776年起,每四年举办一次奥林匹克运动会,以增进各个城邦的凝聚力,虽然有以上凝聚希腊城邦的种种力量。但是,古希腊在政治上的民主制度,本质是权力集中在某种特殊阶级,即公民阶级,在这种政治安排下,希腊的数百个城邦还是如一盘散沙,各个城邦的公民集团为了自身利益,信奉分裂主义,根本不可能考虑将希腊造成一个统一的局面,换句话说,这样的民主制度是不可能长久。所以,当亚历山大征服希腊的时候,民主制度就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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