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錄取後不去報導,對誠信檔案會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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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對於參加志願填報被錄取的考生不實際報到入學,違反志願錄取約定的考生失信事實,只有河南省實行了懲罰措施,將違約事實記入考生個人誠信檔案,而全國其它省份暫時均沒有出臺相關政策,這無疑會給全國對於被錄取不報到入學的考生開了先例。



歷年在高校招生錄取工作中,考生隨意違反志願約定的失信現象很普遍,一些考生由於被錄取的院校不理想,就會選擇復讀,這種現象已經成為各省份的見怪不怪的“正常”現象,嚴重的影響了全國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河南省針對高考志願被錄取後不實際入學就讀,違反志願約定的失信考生給予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懲罰措施。

政策規定,對於不履行志願約定的考生,在2019年高考填報志願的時候限制其填報院校的數量,並將違約事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提供給高校,作為品德衡量依據,高校可以拒絕錄取考生。


河南省歷年考生人數眾多,2018年達到將近100萬,加之河南省本省高校數量相對較少,全國各省份高校在河南省的招生數量有限,遠遠不能解決眾多的高考考生錄取工作,填報同一所院校,河南省考生需要比其它省份考生高几十分的分數,才能夠被錄取。

部分考生因為感覺到錄取院校不理想,錄取專業沒有達到理想意願,就會選擇復讀。這一現象不但嚴重的擾亂河南省高考招生制度和秩序,使得全國部分高校對河南省考生招生錄取履行志願誠信度持質疑態度,而且河南省考生頻繁複讀現象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河南省歷年參加高考考生人數持續逐年增加。


河南省出臺的這項措施的出臺,為河南省2018年高考志願錄取平穩順利的實施、保障廣大考生公平錄取競爭和錄取利益,同時,也為全國高校招生工作順利平穩的實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時光匆匆微微甜


目前多數省份的現行政策是沒有影響的,少數省份如河南、河北、陝西等地有相關政策,但懲罰的措施、力度是各不相同的。

以河南省的懲罰措施最嚴厲,考生被錄取後不去報到的,將被列入失信名單,來年高考時將被限制志願填報數量,且高校有權拒絕錄取失信考生,這樣的懲罰力度是相當大的。而如河北,則對此類考生只實行來年高考與其他考生同分時,失信考生將被確定為最低名次,這樣的懲罰力度對考生而言影響不大。



因此,目前而言,河南省的考生被錄取後復讀要十分慎重,其它省份受影響應該不大。而且,這一類誠信檔案,目前應該只限於招生考試層面,被列入失信名單的考生,應該在其它領域不受影響。

我是從事招生考試管理的教育工作者,歡迎大家關注!


高考與教育


高考結束好多同學考得不夠理想,有些同學就動了復讀的念頭,雖然我一直不建議復讀,但是如果你有足夠的毅力和韌勁,非得復讀也不是不可。

但是還有些同學即想復讀又想填志願,填了志願又不想去上。這不是一種正確的做法,即搶佔了別人的名額又浪費了大量的資源。今年開始有些省份就針對這種問題採取了相關的措施。

比如,河南省對於不入學的考生建立《自行放棄入學考生備案數據庫》,並在下一年的志願填報中限制填報數量不超過兩個,並將失信事實計入個人誠信檔案,並在錄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為拒絕錄取的依據。

當然像這種計入誠信檔案的省份還是少數的,題主可以登錄本省的招生考試院具體查詢相關文件。

再比如,山西省對上年錄取未報到的考生實行了同分位次降到最低的懲罰措施。如下圖上年錄取未報到考生,高考成績小數點後1~3位為000,這三個零就把成績降為了同分考生的最低位次,對這部分同學的錄取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有影響的。

在不同的省份會有不同的規定,具體的請到本省的招生考試院查詢。


辛哥物理


目前來說全國所有省份除河南省外,倒是沒有其他省份明確出臺關於錄取之後選擇復讀的懲處措施。不過對於高校錄取之後再選擇復讀,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的確不怎麼支持!說句不好聽的,不錄取吧肯定會說招生制度各種的不合理,錄取了想選擇復讀,等於放個高校的“鴿子”,那高校招生怎麼完成!

學校是你自己選的,即便是專業被調劑了,當初也是你同意服從調劑的。且不說你選擇復讀對學校有什麼影響,但是至少是佔用了一個招生名額。那就意味著你浪費了一個招生名額,一個考生想讀而讀不了的名額。

言歸正傳,2018年河南省教育廳發佈了一則關於錄取之後復讀的通知,明確表示將對這種行為給予懲處,並且懲處力度非常大。

一、將錄取之後選擇復讀的行為定性為失信行為!

二、失信考生再次參加高考,填報志願時將限制其志願數量。

三、將失信行為記錄誠信檔案,作為高校評判道德標準的依據,並有權拒絕失信考生。

從河南省的情況來看,對高考復讀的懲處還是比較的嚴格的,至於其他省份到還沒有詳細的公告。不過從我個人的角度,還是不建議復讀,慎重考慮吧!


考研字D


個別省份如河南,有相關政策,比如錄取了不去報到的,第二年填志願有填報學校的數量限制。

大部分省份沒有什麼限制政策,比如四川目前就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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