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推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PM2.5不降反升要“付费”

据安徽日报:从本月起,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正式实施。今后,省环保厅等部门对各设区市实行季度考核,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PM2.5不降反升的,将向省级财政上缴生态补偿资金。有关设区市向省级上缴的资金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设区市。(via.安徽日报)

安徽全面推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PM2.5不降反升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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