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瞭望》刊文:「一霸手」的霸凌嘴臉,揭露這位公安局長昔日的狂妄……

「参考」《瞭望》刊文:“一霸手”的霸凌嘴脸,揭露这位公安局长昔日的狂妄……

職務上是公安局局長,骨子裡卻想做“封建王侯”:

民警起立敬禮慢了,上去就是一耳光;一言不合,打掉副局長一顆牙;開會動輒大罵,沒人敢抬頭平視;酒桌辦公,下屬要稱其“老闆”列隊敬酒表忠心;情婦數名,大多為女下屬;開房被偷拍後,會私派警力“上手段”跨省抓人……

今年7月,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安徽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程瀚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程瀚先後收受或索取17人摺合人民幣1795.5萬元的賄賂,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卻徇私枉法,且認罪、悔罪態度差,依法從重處罰。

程瀚,此前曾任安徽省合肥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在任時以“霸道”聞名,接受調查時辱罵紀委辦案人員,移送司法後“認罪態度差”。他曾將自己的“粗暴、霸道”歸結為性格缺陷和狂躁症,但背後驚人的濫權、斂財與生活腐化表明,這實則是扭曲“三觀”與獨斷權力的張狂表達,是打造“人身依附型”政治生態圈的刻意手法。

“一霸手”幹部是怎樣“長成”的?大刀闊斧、雷厲風行與粗暴霸道、獨斷專行的界線在哪裡?現代化治理需要什麼樣的幹部作風?《瞭望》新聞週刊借案深挖、尋找答案。

貌似“儒將”,實為“霸王”

今年55歲的程瀚,是合肥乃至安徽有名的“霸道官員”。有兩個打人故事廣為流傳:一個是說程瀚到某派出所視察,一名民警在電腦前忙工作沒看見,沒及時起立敬禮,被程瀚一個耳光打上去,罵其“不長眼”;另一個是說程瀚一巴掌打掉某位副局長一顆牙。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核實瞭解到,兩次打人均存在,情節比傳聞更惡劣。程瀚不僅對敬禮慢了的民警又打又罵,事後還多次在內部大小會議上將此事作為反面案例,斥為“不懂規矩”。

“掌摑副局長”事件,起因只是一次公務接待上的瑣事,程瀚嫌副局長“沒陪好”他的客人,當眾大罵後動手打人,用力過猛打掉這位副局長一顆牙。

程瀚中等身材,戴眼鏡,早年在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做文字工作出身,出現在媒體鏡頭中的形象可稱“儒將”。但在合肥公安內部,他的作風堪稱“霸王”——言語粗魯、喜怒無常,想罵誰就罵誰,經常讓一些幹警無所適從,有事彙報時戰戰兢兢,更多時候儘量躲開。

局領導班子辦公會,往往只有程瀚一個人說話,其他領導很難插上話,或擔心說錯話而引來粗口。

“平常局裡幹部開會,他坐在臺上向下依次掃視,誰都不敢跟他平視,只能低頭記錄。”合肥市公安局一名中層幹部說,有次一名縣公安局政委看了下手機,被程瀚大罵並讓其“滾出去”。

粗暴是為“立家法”

一個省會城市的公安局局長,為何如此粗暴、霸道?

程瀚在其懺悔書中認為“自己缺乏涵養,脾氣暴躁,個性張揚,稍不如意即暴跳如雷”是性格缺陷,是不注重修為造成的。

紀委辦案人員介紹,程瀚在接受調查期間曾剖析認為自己有“狂躁症”,追根溯源是童年家庭嬌慣,“想要什麼必須給什麼,不然我就不起床”。

但多位受訪者認為,這固然有性格因素,更是一種“立威”方式。

“他當上一把手後,充分利用各種機會樹立自己的權威,竭力建立以自己為核心的人身依附圈。”一位辦案人員說。

人身依附,原指農民或農奴在人格和經濟上對封建領主的依賴關係。多名幹警表示,程瀚採用多種手段扭曲、異化正常的政治規矩和上下級關係,立他自己的“規矩”和“家法”,罵人、打人,他還喜歡被稱作“老闆”,要求下屬無條件效忠。

程瀚上任後成立接待辦,在辦公大樓裡裝修包廂。如同“議事廳”“聚義堂”,經常以各種名義召集幹部吃喝,搞起了酒桌辦公,把酒桌變成了認識、考察干部的場所。

“他喜歡幹警排成隊,口呼老闆向他敬酒。”一名中層幹部說,程瀚經常在酒桌上談人事甚至口頭任命,“一開始大家以為是酒話,過段時間一看正式任命下來了,還真跟酒桌上說的一樣!”

另一名中層幹部回憶,程瀚上任後多次半夜召集開會,去了一看他喝得醉醺醺的,所謂開會也就是把幹部亂罵一通。這名幹部反感,認為無意義也耽誤正常工作,但不久就被調離崗位。

幹警變“家臣”,公權換私利

作風粗暴,大權獨攬,作為“一霸手”,程瀚將黨員幹部對上級組織的原則服從異化為對個人的效忠服從。一些不願與其建立人身依附關係的幹部被排擠打壓;一些原本正直的幹部為保住職位也不得不曲意逢迎、巴結討好甚至送禮行賄;而一些投其所好的下屬則進入程瀚的小圈子,成為“家臣、家丁”。

法院判決書顯示,合肥公安系統向程瀚行賄的幹警有多人,既有局領導也有中層幹部,有的送錢,有的送名錶、金條、寶馬自行車,他們大多也成為程瀚濫用權力、權錢交易乃至徇私枉法的工具。

在審理查明的程瀚17起受賄事實中,最大的一筆是接受安徽某房地產公司負責人仰某請託,為其公司經營提供幫助。2014年4月,程瀚在仰某的家中拿走其價值1300萬港元的百達翡麗牌手錶1塊。

據瞭解,仰某在合肥經營房地產和酒店,程瀚安排公安局多個部門和分局領導對其關照,從拆遷、樓盤開盤、銷售秩序到勞務糾紛處理,以及酒店審批、檢查等,提供全方位關照。

花錢送禮,就可以“平事”,就可以“聚賭不抓”“酒駕不查”,就可以搞到“四個八、四個九”的“靚號”車牌……程瀚把幹警當家臣,用公權換私利,一邊安排下屬幫各色老闆“辦事”,一邊收受現金財物,過上了戴名錶、玩玉石、坐豪車的“貴族”生活。

他濫用公款,生活奢侈。白酒非茅臺不喝,紅酒只喝拉菲,人稱“茅臺局長”。有段時間愛上攝影,安排下屬保安公司購買了一臺17萬元的高檔相機。為了給北京的朋友送禮,安排市交警支隊花費20萬元,採購2000元一斤的高檔綠茶。

徇私枉法平醜事

有些幹警被程瀚視為家臣、家丁,還有些則被他變成了“家眷”。

據瞭解,程瀚的多名情婦是女幹警。有的在局裡是公開的秘密,但他並不避諱,有時甚至在酒桌上以此自誇。

2014年6月的一天,合肥市公安局收到一封寄給程瀚的信,裡面有個U盤,內有程瀚與一名女幹警發生關係的視頻。

原來,這是二人之前在合肥某五星級酒店開房被偷拍。

隨後程瀚接到偷拍視頻者的電話。他態度強硬,安排當事女幹警等人組成“特別專案組”,且為保密,要求不辦立案手續直接查,並違規動用技偵手段,將技偵手續掛在另一起敲詐案上。

3天后,偷拍者之一在安徽淮北被抓獲。程瀚要求專案組小範圍審訊,其他人不得參與,並囑咐“細節不要搞那麼細”,只要查清有沒有同夥,視頻有無備份。

經調查,偷拍者有兩人,他們並非針對程瀚,而是在合肥3家五星級酒店安裝了偷拍設備,以此敲詐謀利。無意中拍到了程瀚視頻後,在網上搜索圖片,比對出是程瀚。

查清緣由並銷燬該段視頻後,程瀚以敲詐者認罪“態度不錯”為由將其釋放。此時另一名敲詐者在內蒙古被技偵鎖定,程瀚要求跨省抓捕的幹警放棄。

此案就此被掩蓋,直至程瀚落馬後的2017年初,才由安徽蚌埠警方立案偵查,並於當年9月由法院作出判決,涉嫌視頻偷拍敲詐的王某、李某以敲詐勒索罪獲刑。

對這起離奇的案中案,蚌埠市法院審理認為,程瀚出於個人目的,利用職權,故意使明知有罪的人不受追訴,其行為構成徇私枉法罪。

“作風汙染”引發塌方式腐敗

“一霸手”肆意妄為、違法亂紀的人身依附圈,嚴重破壞了合肥公安的政治生態。程瀚落馬後,200多名幹部被約談,交警支隊支隊長宋美華、公共交通分局(便衣偵查支隊、視頻偵查支隊)政委楊朝暉等一批幹部落馬。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是被程瀚“作風汙染”的典型。支隊長宋美華是程瀚一手提拔起來的幹部,對其言聽計從、上行下效。

宋美華在局裡稱程瀚為老闆、排隊敬酒,回到支隊後有樣學樣,也讓下屬稱其老闆、排隊敬酒。同樣收取下屬財物,讓企業老闆“資助”買房、裝修。程瀚有情婦、家外有家,他也找了個情婦,也搞出個“案中案”。

2012年,宋美華的情婦在香港為其生了個孩子,之後情婦的哥哥劉某希望“妹夫”幫他搞點工程做,宋美華遂將商人潘某介紹給他。但潘某幫助聯繫的項目未成,劉某遂以前期投入損失為由,向潘某、宋美華“索賠”,揚言收不到錢就要舉報宋美華非婚生子、生活腐化。

宋美華非常恐慌,安排潘某等人付給劉某92.8萬元。此事在宋美華落馬後敗露,去年初劉某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十二年一個月。

上樑不正下樑歪。以宋美華為首,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生塌方式腐敗,已有副支隊長趙躍東、新站大隊大隊長李偉、高架橋大隊大隊長郭其文、濱湖大隊教導員李敏等多人落馬,涉及交通肇事處置、查酒駕、違法銷分等問題。

調離時幹警“送瘟神”

“程瀚出事是正常的,不出事是不正常的。”這是幹警們的普遍看法。

從2007年到2014年,程瀚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達7年之久。作為“一霸手”,同級監督無從談起,他還帶頭破壞監督體系。

據介紹,程瀚曾實施機構改革,撤銷公安分局紀委,把監察室和政工室合併,紀委書記改任他職。

多年來,關於程瀚的舉報不斷,但他不僅不自省,還在全市公安大會上公開指責:“寫舉報信的人,都是躲在陰暗角落裡的老鼠。”

一些幹警說,程瀚變成“一霸手”也有個漸進的過程,“掌摑副局長”是個關鍵節點。此事發生後,據稱上級部門也來調查了,但卻不了了之,“連個通報批評都沒有”,明顯助長了程瀚的囂張氣焰。

辦案人員介紹,程瀚人前是“霸王”,內心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也是惶恐的。曾有幹警看到他半夜坐在辦公室裡哭,一名情婦也發現他數次夢中驚醒,坐在床上哭。

2014年8月,程瀚被調離合肥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崗位,到安徽省司法廳任副廳長。離任時,他在合肥公安網上發表臨別感言,自比泰戈爾,稱“天空沒留下翅膀的痕跡,但我已飛過”,要求幹警跟帖點贊。

幹警們忍無可忍,很多人留言“一路走好”,還有人貼上《送瘟神》的詩句:借問瘟君欲何往,紙船明燭照天燒。程瀚見勢不妙,匆匆刪帖,在系統內外被引為笑談。

調任後,程瀚聽到一些風聲,感到窮途末路,也曾轉移、退還了部分財物。但天網恢恢,2016年5月,他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清除遺毒遺風

接受調查期間,程瀚仍“霸氣不改”,雖交代了有關問題,但交代不如實、不徹底,悔錯態度不誠懇。有對抗組織行為,辱罵辦案人員,甚至對著牆角的攝像頭破口大罵。

“他能力是有,但品德不行。”合肥公安多名幹警介紹,程瀚在任局長的前期,工作上堪稱雷厲風行,屢有創新突破,在科技強警、“三基”建設等方面曾獲全國先進,合肥也3次獲得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安杯”。但成績取得之後,程瀚“粗暴脾氣上來了、工作勁頭下去了”,同時隨著人身依附圈成型,他的心思更不在工作上,經常組酒局、耍威風,做一些博眼球的面子工程。比如,連續多年組織耗資超百萬元的“公安春晚”,要求上下廣泛參與,不少基層幹警叫苦不迭。

有幹警認為,程瀚最大的危害在於破壞了用人制度,隨意在酒桌上封官許願,民主集中制形同虛設。一些勤勞肯幹的基層幹警長時間得不到提拔,打擊了積極性,倒是溜鬚拍馬的人帶病提拔,單位風氣持續敗壞。

程瀚落馬後,合肥公安新任領導班子清除“霸道文化”和人身依附圈,以黨建帶隊建、以黨務促警務、以黨風強警風。把一些帶病提拔的幹部調整,把一些真正能幹事、想幹事的幹部提拔上來,帶來了整體風氣轉變。

幹部能力和作風也要現代化

不獨程瀚,近年來多名落馬官員也曾以為政霸道聞名,“像罵兒子一般罵下屬”。

這些問題官員腐敗的形式與程度不同,但在位時都因其“能幹”的一面,忽視了其“霸道”的危害。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下稱《準則》)明確規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能搞家長制,要求別人唯命是從,特別是不能要求下級辦違反黨紀國法的事情;下級應該抵制上級領導幹部的這種要求並向更上級黨組織直至黨中央報告,不應該對上級領導幹部無原則服從。規範和純潔黨內同志交往,領導幹部對黨員不能頤指氣使,黨員對領導幹部不能阿諛奉承。

“真正剛直不阿的領導幹部是不怒自威的,程瀚這種‘一霸手’只會帶壞隊伍。”在多位受訪幹警看來,警察是紀律部隊,服從命令是天職。但是,不能混淆工作魄力與霸道的區別。

對於領導幹部來說,魄力與霸道的界線在哪裡?受訪專家認為,魄力是將膽識、自信建立在科學與民主決策基礎上,而霸道則是建立在個人意志基礎上的蠻橫與自負。

安徽省社科院社會學所副所長吳樹新分析,問題官員的霸道言行既有個人修養問題,也有深刻的歷史根源。當前,仍要警惕封建人治思想的遺毒。

《準則》強調,任何人都不準把黨的幹部當作私有財產,黨內不準搞人身依附關係。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有些問題官員的霸道是“慣”出來的,上級唯政績、唯結果聽之任之,下級攀附謀利、唯命是從。“人身依附圈”的可怕之處,還在於形成了結黨營私、相互包庇的“腐敗共同體”。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趙豐認為,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權力運行監督的現代化,也需要幹部能力和作風的現代化。作風問題,本質上就是黨性問題,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尤其要在嚴肅的黨內生活中錘鍊黨性,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不斷增強對不良習氣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永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

十九大後第一人 他被從重處罰

13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程瀚案一審宣判。程瀚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400萬元;犯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参考」《瞭望》刊文:“一霸手”的霸凌嘴脸,揭露这位公安局长昔日的狂妄……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2月,程瀚先後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等職。在此期間,程瀚利用職務便利,為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汽車牌照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索取或非法獲取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95.523644萬元。在大肆受賄的同時,程瀚還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干預案件,幫他人“平事”,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法院認為,程瀚收受或索取他人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1795.523644萬元,屬於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且具有多次索賄情節,索賄數額多達600餘萬元,且被告人程瀚認罪態度差,悔罪態度不誠懇,故依法對其從重處罰。案發後,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回,量刑時對此予以適當考慮。根據程瀚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案經蚌埠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程瀚當庭表示將提出上訴。

在十九大後宣判的落馬廳級以上官員中,被從重處罰且當庭提出上訴的,程瀚還是第一人。

程瀚出生於1963年11月,安徽繁昌人,其仕途也僅在安徽一地,長期任職安徽省政法系統。1985年7月,他從安徽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畢業後,就進入省公安廳辦公室工作,1997年出任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後任公安廳一處處長、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等職。

2007年4月,程瀚出任省會合肥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並在次年被明確為副市長級。2011年4月,他同時進入市政府領導層,擔任副市長。

據媒體報道,作為省會城市公安局一把手,程瀚以個性突出、作風強勢著稱,其曾“掌摑副局長”在安徽官場廣為流傳。熟悉合肥公安系統人士證實,大約在2013年前後,因意見不合,程瀚在一次飯局現場當眾掌摑合肥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由於用力過猛,這位副局長甚至被打掉了一顆牙齒。事後,該副局長家屬就一直向安徽省有關部門舉報程瀚,而程瀚也由此被稱為“耳光局長”。

2014年8月,程瀚首次離開公安系統,調任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調任時,程瀚曾在合肥公安內網發了一篇告別信,文章開頭透露是省委領導找他談話,此次調整是工作變動,文章結尾引用了印度著名詩人泰戈爾的詩句“天空沒有留下翅膀的痕跡,但我已經飛過”。

雖是平級調動,程瀚調任省司法廳後卻低調了很多。2016年5月,程瀚被查。

程瀚是在中央第五巡視組對安徽省開展巡視“回頭看”期間落馬,當時巡視反饋指出安徽省“少數幹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

2016年8月,安徽省發佈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通報。通報稱,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針對“少數幹部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問題,持續加大執紀審查力度。中央巡視“回頭看”以來,先後查處了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效先,省民委副主任沙聖虎,省司法廳副廳長程瀚,安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範先漢等一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去年11月,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安徽省蚌埠市檢察院就程瀚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提起公訴。

去年12月13日上午,程瀚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在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時他被檢察機關指控涉嫌受賄共計摺合人民幣1820.56萬元,比此次法院審理查明的1795.523644萬元還多。

據檢察機關指控,程瀚有18起受賄犯罪事實,其中單筆受賄最多的是一塊價值千萬的手錶。

2007年7月至2014年8月,他接受某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請託,為該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處理突發事件等事宜提供幫助。2014年4月,程瀚在對方家中收受該代表人給予的一塊價值1300萬港幣的“百達翡麗”牌手錶,摺合人民幣1030.51萬元。

此外,18起受賄事實中涉及到“關照”下屬的共有8起。其中在2009年下半年,程瀚告知希望得到其關照的下屬王某某,他在北京機場看中一輛“寶馬”牌自行車,后王某某將價值人民幣4.5萬元“寶馬”牌自行車買回送予程瀚。 2016年3月,程瀚因擔心組織調查,將該自行車退還。

程瀚的另一項罪名是犯徇私枉法罪。法院認定他“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干預案件,幫他人‘平事’,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程瀚曾利用職權,幫助自己擺脫敲詐勒索。一審時檢察機關披露了相關案情。

據指控,2013年上半年,王某某、李某商議購買偷拍設備,偷拍他人隱私,再向當事人敲詐錢財。

2014年6月12日,兩人在浙江省杭州市將一個U盤及一封敲詐信郵寄給了時任合肥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的程瀚。次日下午,該U盤經過簽收查看,內容為程瀚的隱私視頻和圖片,信件內容稱已掌握程瀚的不法視頻,還未交給紀委和上級部門,要求程瀚給錢,否則將向社會公佈。

6月16日上午,程瀚讓下屬到其辦公室,謊稱其與妻子住在酒店被人偷拍並遭到敲詐,要求安排調查。程瀚為掩蓋私情,要求對其被敲詐勒索一事書面立案偵查,並要求不要從公安協同辦案系統辦理立案手續,同時安排技術人員將使用過該U盤的電腦進行技術處理,並隨後要求將該案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法律手續掛在一起敲詐勒索案件上。

6月19日16時許,王某某在淮北市被抓,並在當晚被帶回合肥市公安局審訊。審訊前,程瀚召集三名下屬開會,明確要求由其三人進行審訊,其他人不要參與。審訊時不問具體敲詐細節,只問有無相同的視頻複製品,是否有同夥。

經審訊,王某某供述備份U盤藏在淮北市自己住處的桌子背面。次日上午,該備份U盤從淮北市被取回交給程瀚。程瀚查看後,再次要求圍繞有沒有類似的U盤,是否有同夥進行審訊,並明確表示如果王某某態度不錯就不追究責任。後程瀚以王其某態度不錯為由,讓下屬將王某某放走。事後,備份U盤也被銷燬。

同在6月20日,合肥警方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已鎖定並準備對李某實施抓捕的情況下,程瀚要求放棄抓捕。後程瀚被敲詐勒索案未再進行偵查,未採取任何措施,致使王李兩人脫離司法機關偵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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