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狀告一汽大衆「使用致癌物質充當隔音材料」一案在廣州開庭

媒體人狀告一汽大眾“使用致癌物質充當隔音材料”一案在廣州開庭

媒體人狀告一汽大眾“使用致癌物質充當隔音材料”一案在廣州開庭

媒體車企對薄公堂

去年年底,鬧得沸沸揚揚的媒體人狀告一汽大眾“使用致癌物質充當隔音材料”一案終於在2018年1月16日廣州市黃埔區法院開庭接受審理。雙方及代理律師均出席了庭辯。

媒體人狀告一汽大眾“使用致癌物質充當隔音材料”一案在廣州開庭

去年12月,自稱歷任南方週末高級記者、法治週末報社執行總編輯等職務、微博實名認證為“郭乙丁的犯罪電影”的博主,狀告一汽大眾。聲稱一汽-大眾旗下大眾和奧迪品牌曾在邁騰、高爾夫、奧迪Q5等車型上使用不合格隔音材料,致使車輛上出現嚴重異味、甲醛超標的問題,嚴重影響用戶日常使用及身心健康。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成為當時業界熱點事件。

媒體人狀告一汽大眾“使用致癌物質充當隔音材料”一案在廣州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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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材料構造,雙方庭上激辯

庭審當日,原告親自出席,而被告一汽大眾則聘請了三位代理律師。庭上控辯雙方主要就隔音材料材質等問題當庭激辯。這位自稱媒體人的原告當庭表示,“被告一汽大眾使用強致癌物瀝青充當轎車隔音材料,是一種有組織、有預謀的違法行為。奧迪作為國際著名的汽車品牌,Q5作為奧迪系列產品中的高端車型,被告一汽大眾卻嚴重違反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罔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使用強致癌物瀝青充當隔音材料,以獲取非法的高額利潤,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健康,更換隔音材料並不能免除其法律責任。”被告律師則表示需要進一步取證。

最終審判長並未當庭宣判,並要求被告律師3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佐證,作為判決依據。具體判決結果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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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評超標,早已曝光

其實早在此次時間之前,一汽大眾旗下部分產品隔音材料超標問題便被曝光。涉及品牌有大眾、奧迪和斯柯達共7款車型,最長年限跨越2013年1月-2016年4月之久,對於一家年銷百萬輛以上的車企,可以說受影響的用戶眾多。在去年的8月份,深圳消費者委員會就曾針對國產一汽-大眾奧迪Q5車內異味、甲醛超標問題進行了測評,結果顯示近8成測評員認為奧迪Q5車內氣味重,甚至是“令人不適、嚴重不適、難以忍受”;用專業儀器檢測中,23輛車均檢出甲醛等有害物質,部分車型甚至是已經更換過隔音棉。

媒體人狀告一汽大眾“使用致癌物質充當隔音材料”一案在廣州開庭

深圳消委會現場還約談一汽大眾,一汽大眾官方作出的異味源頭解釋是:生產車內隔音墊橡膠層的過程中,配方比例存在瑕疵導致橡膠層耐久性不足,車輛在啟用一段時間後尤其是高溫情況下部分車輛會產生比較嚴重的氣味。隨後,一汽大眾對廣大消費者因車內異味問題造成的困擾道歉,承諾100%解決用戶訴求。

不過顯然並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一汽大眾的道歉誠意,所以導致了這次對簿公堂事件。侃車君將繼續關注案件進行進程,並帶來持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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