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导自演 假扮劫匪 抢劫强奸女友获刑12年

因欠网贷和信用卡借款无力偿还,黄石港区男子李某自导自演,假扮劫匪,将其女友袁某骗至家中实施抢劫、强奸。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2017年9月份,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袁某确定为恋人关系,李某将家中的钥匙交给了袁某。同年11月7日,李某由于网贷和信用卡到期无力偿还,向袁某谎称自己家人发生车祸,本人已赶往广东,让袁某到家中拿户口本传真给他,将其骗至家中。在袁某到达李某家后,李某戴上事先准备的头套,手持水果刀抵住袁某的脖子,将其捆绑罩上眼罩,抢走手机并用袁某指纹开机,威胁她说出手机开机密码、微信支付密码,分多次从袁某的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银行卡中转账套现共计人民币67170元,又以袁某的名义在网络平台上借贷共计人民币58400元,均转入李某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内。

随后,被告人李某在其家中自导自演,假扮劫匪,对被害人袁某实施抢劫期间,又采取威胁手段强行与袁某发生了关系。

2017年11月8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袁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报案。当日凌晨3时许,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鉴于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她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57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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