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同學今天給我發來一張照片(見上圖),把我驚呆了。
這讓我想起了中國街頭掛的那種賣計生用品的白色小鐵盒......凸顯出倫敦街頭這種鐵盒的浪漫。
這個紅色的小盒子十分惹眼,裡面放的不是消防斧,而是一支玫瑰花。盒子上非常醒目地寫了一行字:
如果一見鍾情,就敲碎玻璃。
你真的相信一見鍾情這回事嗎?
盒子浪漫是浪漫,但其營銷功能遠遠大於其實際用途。如果真按照它所說的這樣去做,那得多巧?一對路人經過這個盒子的時候恰好一見鍾情......書都不敢寫這種巧合啊。
不過很明顯這是一家花店的營銷活動,紅盒子最下方也有該花店的網址。可以說老闆的腦洞真的大,這個創意打100分都不為過,國內花店也可以模仿一下。
那麼為什麼玫瑰可以代表愛情?
18世紀蘇格蘭著名詩人羅伯特·彭斯寫過一首廣為流傳的詩歌--《一朵紅紅的玫瑰》 ,開頭第一句就是:
哦,我的愛就像一朵紅紅的玫瑰。
Robert Burns
1759-1796
張愛玲有一本小說叫《紅玫瑰和白玫瑰》,裡面有一句話:
每個男人的心中都有兩朵玫瑰,取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在中西方文化中,玫瑰花代表愛情似乎已經成為了共識。經過我的一番搜索, 玫瑰代表愛情的說法最早出現在希臘神話中:
愛神阿芙洛狄忒的情人阿多尼斯在一次林中打獵時,不幸被野豬攻擊,動脈被咬斷。阿芙洛狄忒聽到慘叫聲,立刻奔跑過去。當她穿過一片白玫瑰的山谷,玫瑰刺破了她的手和腳,鮮血滴在玫瑰的花瓣上,白玫瑰從此變成了紅色。但阿芙洛狄忒還是來晚一步,阿多尼斯死在了她的懷中。
神話終究是神話,玫瑰能代表愛情的原因主要在於它的兩個外部特徵:1. 有刺;2. 會死。
1.
玫瑰有刺。
帶刺的玫瑰跟愛情一樣,需要被小心翼翼地對待。如果亂來,你會被割傷,而且會留下一道無法消退的傷疤。它會一直提醒你所失去的東西。
2.
玫瑰會死。
玫瑰花會凋謝,其代表的愛情也有盡頭,須被珍惜。如果愛是永恆的,那麼一個不可避免的結果就是人們不會把愛情當回事。任何事物都有壽終正寢的一天,所以我們要珍惜擁有愛情的時光。
再回到倫敦街頭那個“一見鍾情”的紅盒子。
我覺得這個盒子雖然是營銷手段,但至少賦予了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價值觀:不能給人生留下遺憾。用韓寒在《我所理解的生活》裡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的結尾:
我曾經在快餐店看上了一個姑娘,我猶豫五分鐘,沒敢去和人家說話,結果人家走了,到現在都很遺憾。那一刻我就是白痴了,去了又如何,最壞的結果無非就是她男朋友從廁所裡走出來。哪天若要死了,遺憾這事沒幹,那事沒幹,還不如自吹這事幹成了,自嘲那事幹砸了。
我想,這就是大多數人的寫照吧,或許有那麼一天,中國也會有某公司去模仿這樣的方法,那麼屆時的你們,有人敢去敲開玻璃窗,取出裡頭的玫瑰嗎?
當然,別賣,別皮!說出心裡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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