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使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日前制定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市教育局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也要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并按照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明确的职责分工,协调落实局有关科室和当地综治、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责任。
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治理。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防欺凌专题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
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对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全市中小学校要在9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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