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二戰盟軍醫護兵不怕暴露在德軍槍口下?

崔雨鍇


不要拿德軍跟日本豬對比!只有日本豬才會打他國醫務兵。有記錄顯示,日軍曾在戰場俘虜美軍護士,結果不僅被日軍給強暴了,日軍還因為自己矮美國女人太高而傷及自尊,便砍了人家雙腳輪姦了美國護士!這是矮短人的硬傷,變態。

德軍則跟日軍完全不同!德軍之所以強大是因為他們戰鬥素養高,這是他們用來取勝的精神力量。他們是不會打醫護兵的,在有明確醫務兵標示的情況下。

德國人尚武,凌強不凌弱。日耳曼狂戰士有自己的信仰。德軍不僅不打醫務兵,德軍還不殺戰俘。希特勒曾經有下令給德國國防軍,讓他們清查戰俘裡的劣等民族,要他們處死這些人。可是希特勒的這個要求被德軍將領給拒絕了,德軍將領古德里安就曾頂嘴希特勒,說他手下的德軍是來打仗當英雄的,而不是來當殺人犯的。這是後來很多德軍將領免於被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定罪的主因。

其次,德國人同樣也有在陣前受傷,也同樣需要醫務兵治療,作為人命更值錢的德國,射殺十個敵軍也不如自己一個士兵命貴。所以,他們通過這種默契來換取敵方將士不射殺自己的醫務兵。好在歐洲各國也大多戰術素養高,知道德軍的意圖,因此也沒有人去破壞這個規則!假如歐洲有人向德國醫務兵開火,那麼德國人必然也會進行報復打擊。


優己


盟軍醫護兵不怕是因為他們的敵人是德國人。


根據《日內瓦公約》,交戰雙方不得向沒有武器的醫護人員發起攻擊,同時也要求醫護人員必須佩戴紅十字標識,以免誤傷,所以醫護人員,救護車只要有明確標誌,都不會受到攻擊,可以儘可能的搶救傷員。


戰場上很多規則是需要遵守的,你射殺敵方醫護人員,敵軍也會射殺己方的醫護人員,一旦受傷,就只能等死,這是雙方士兵都不願意看到的。

戰場上,軍人的目標是敵人的武裝力量,醫護人員只救人不反擊,實在沒必要把注意力放到他們身上,射殺敵方醫護人員只會激怒敵軍士兵。

其實說到底還是德軍有素質,尤其是軍官,能夠遵守《日內瓦公約》,黨衛軍除外,所以盟軍醫護人員敢於暴露自己。



反過來看看德國的盟友日本,日軍軍官明確讓士兵射殺醫護人員,殺了一個醫護兵,會有更多的傷兵因為得不到救治而死。究其原因不是日軍不知道《日內瓦公約》,而是日本這個民族的特性,其實也不用多說,都清楚。


歐洲戰場的醫護兵應該感到慶幸,因為他們的敵人是德軍。


綠色落日


戰爭給人的第一印象是殘酷的,但是在歐洲,無論是哪場世界大戰,都有浪漫的騎士精神在其中。一戰時的聖誕節足球,二戰時對雙方被俘飛行員的禮遇,都是歐洲騎士精神的體現。雖然戰爭激烈而殘酷,但雙方仍然非常遵守《日內瓦條約》,所以,二戰盟軍醫護兵敢於暴露在德軍槍口下也並不奇怪。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盟軍醫護兵敢於大膽暴露在德軍槍口下,但並不意味著盟軍醫護兵不會被誤殺或者被炮火殺死,胳膊上的白布條和紅十字架雖然十分明顯,但是在硝煙下,仍然難以辯識,誤傷這一情況在歐洲戰場是一直存在的,即使雙方都保持克制,但仍時有發生,但是可以知道的是,狙擊手不會殺醫護兵,機槍手也不會在觀察員的引導下射擊雙方醫務人員,相比起二戰日本的作風,這十分值得尊敬。


貞觀防務


根據《日內瓦公約》,交戰各方不得對手無寸鐵的醫務人員發動攻擊,醫務人員必須佩戴紅十字標誌,以免造成意外傷害。因此,醫務人員和救護車,只要有明確的標誌,就不會被襲擊,傷員也能被儘可能的營救。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戰場上的交戰各方基本上都能遵守條約的規定。儘管德國軍隊犯下了許多暴行,但它也是《日內瓦公約》的簽署國之一。

戰場上有很多規則要遵守。如果你射擊敵人的醫務人員,敵人就會射擊他們自己的醫務人員。在戰場上,士兵們瞄準敵人的武裝部隊。醫務人員只救人,不還擊,所以沒有必要去注意它們。在這個時候,拯救人們的風險是基於治療者的本能。治療越及時越好。這是有意義的。

至於醫務人員,許多資料顯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蘇聯紅軍可能沒有醫療兵的編制,根據德國東線士兵的回憶錄,即使是在1944年全面反攻期間,蘇聯在戰場上的醫療保障仍然很糟糕。他們把受傷的士兵留在那裡等我們處理,所以在蘇聯損失了1000多萬人當中,也有不少士兵是因為醫療不到位而陣亡的。

但即便如此,如果在兩軍遠處互相射擊的時候,醫療兵也一般不會遭到敵人的射殺。戰地醫生和戰鬥的官兵一樣,都是要面臨死亡的人。然而,醫生是救死扶傷的天使,也因此,他們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諸葛小徹


《日內瓦公約》不讓打。

說來也好笑,國際公約用幾張紙就能管槍林彈雨你殺我砍的事兒,真是文明高大上。可是文明高大上的人卻支持用武器去剝奪別人的生命,就為了自己的利益。露那麼多醜出來,卻想著用一張A4紙來遮!好悟性。

關於盟軍醫務兵在德軍槍口下出現的事情,題目裡用了“敢”字,是想說明人類和野生動物還是有點差別的是吧!一張A4紙都能約束的東西,理應比動物要高級不是?但是戰爭本身就是罪惡之花的怒放,用一張紙去標榜自己不是畜生,接下來乾的都是畜生的事情,明顯滑稽可笑。也不必去查什麼資料來附和這個題目,不必要去證明槍林彈雨裡的護士姐姐是不是真的很勇敢。就衝這個敢字,它就是假的。

假在這個題目對人性的完全曲解。對戰場情形的單憑想象。

首先,暴露在槍口下,意味著暴露在死亡面前。自己不打算保命,怎麼救人性命。等到槍炮停止了再去救人,根本不算暴露在槍口下。這就說明護士姐姐不是因為勇敢而暴露,而是因為危險停止了才暴露。但是敵人不會為了你那邊有傷員就不開槍,這時候冒險救人是基於醫者本能,越及時救治就越好。這才說得過去。

其次,德國士兵不認識護士姐姐的人有沒有?把護士姐姐看花眼的有沒有?距離太遠看不到紅十字標誌的有沒有?槍炮不長眼的有沒有?這麼多不確定因素擺在那裡,竟然用一個“敢”字來形容護士姐姐,護士姐姐當時要是在題主身邊,都不好意思怕死了都。她得像荊軻一樣,本來不想去刺秦的,結果那麼多人為他抹脖子壯行了,他不去都不好意思了。這算不算道德綁架呀!算。我都誇你了,你怎麼還縮在那不動啊?

最後說明一點。對於某些自認為人類應該遵守契約精神的士兵來說,不向護士姐姐開槍的情形應該是存在的。但是護士姐姐敢憑藉一張A4紙的保護就跑到子彈橫飛的戰場上救人,絕對是臆想。讓他們勇敢的不是什麼《日內瓦公約》,而是救死扶傷的職業精神,更是源於抵抗入侵保衛祖國的崇高使命。

這裡稱護士姐姐只是因為個人愛好。醫護兵應該男女皆有。說個題外話吧。既沉重又輕鬆。沉重的是二戰時候的日軍不知道日內瓦公約怎麼拼寫的,所以對中國士兵啊,戰俘啊,醫務兵啊什麼的,無差別對待。輕鬆的是,他們自己也對自己的重傷員無差別對待——和戰死的士兵無差別對待,就當他死了,不死給他補一刀。是刀,節約子彈。貌似也不輕鬆。但是解氣啊。侵略者的下場還能好?!


獨釣寒江


也分情況,西線的大致情況是這樣的其他答友說得很全面了。東線戰場又是另一個情況

斯大林同志沒有加入日內瓦公約!斯大林同志沒有加入日內瓦公約!斯大林同志沒有加入日內瓦公約!

所以德國人不管國防軍還是黨衛軍完全沒有按照日內瓦公約來對待蘇聯人,戰俘營裡的英國戰俘有時候都會抗議德國人虐待蘇聯戰俘,但是德國人也有道理,斯大林沒簽,我們就打蘇聯人,大英帝國和第三帝國簽了我們就不打英國人,這叫契約精神。

至於醫務兵,很多資料看來,蘇聯紅軍在二戰期間很可能就沒有戰地醫護兵的編制!根據一本德軍東線戰場士兵回憶錄描寫:即使到了1944年全面反攻階段“俄國人的戰地醫療依然很糟,他們把傷兵留在那交給我們處理,俄國人的坦克大炮比2年前多了很多,但是這方面一點長進都沒有。”所以蘇聯紅軍犧牲了1000多萬人。

至於德國的醫護兵和戰俘們,斯大林同志沒有加入日內瓦公約,能保佑他們的只有上帝了


陳某某4754


盟軍醫護兵在歐洲戰場無需懼怕德國士兵,但在亞太戰場面對日本兵時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日內瓦公約》明確規定:交戰雙方不得向沒有武器的醫護人員發起攻擊,同時也要求醫護人員必須佩戴紅十字標識,以免誤傷,所以醫護人員、救護車只要有明確標誌都不會受到攻擊,可以儘可能的搶救傷員。然而儘管由此規定,可戰爭本身就是殘酷的殺戮,僅僅憑藉一項國際公約能否被敵我雙方有效遵守呢?事實上在亞太戰場上日軍不僅不遵守這一規則,甚至還有意識射殺敵方醫護兵——他們的理由是:這樣一來敵軍就無法得到有效的醫治。然而這樣做的結果就是:盟軍同樣以射殺日軍醫護兵作為報復,最終雙方的士兵都無法得到救治,當然在日本人眼中人命本來就不算什麼——不管是別國人的,還是本國人的。相比之下德軍的素質還是相對較高的,因為他們知道即使在戰場上有些規則也必須遵守——如果某一方違背規則,那就意味著對方同樣無需遵守規則,事實上規則制定出來並不是保護哪一方的,而是保護雙方的。

不過也不能因此就認為:盟軍醫護兵在歐洲戰場上就是絕對安全的。首先所謂德軍的高素質其實僅僅只是針對當時的德國職業軍人而言,而對被希特勒的種族主義洗腦的納粹黨衛軍而言:可沒少乾燒殺搶掠的事。其實在黨衛軍眼中的《日內瓦公約》其實和日軍眼中同樣一文不值。退一步講即使面對的是德國國防軍而非納粹黨衛軍也不是絕對安全的——在激烈的戰鬥過程中德軍士兵能否完全清晰無誤辨認出醫護兵的標誌,沒長眼的子彈有沒有差槍走火的時候。說到底戰場上是不可能有真正絕對安全的地方的,任何走上戰場的人無論是直接奮戰在第一線的衝鋒隊或是醫護兵、運輸兵、炊事員、文職人員從上戰場那一刻起就隨時與死神相伴。

必須明確的是醫護兵也是兵——無論是基於軍人服從命令的天職或是醫生救死扶傷的天職,當面對傷員時他們都必須盡一切力量去施救。如果我們想想白求恩在戰鬥過程中堅持為傷員做手術而拒絕撤離的事例就不難明白這點,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白求恩只是一名支援中國抗戰的國際志願者而並不是我軍的醫護兵,可他仍堅守著他的陣地——手術檯,這本身就是在詮釋一名醫者的使命。既然救助傷員是醫護兵的職責所在,那麼他們又怎麼能因為危險而退縮呢?這和逃兵的行為有什麼區別呢?在這樣的局面下制定不得射殺醫護兵的戰爭規則其實對雙方都是一種保護。當然在實際的戰場上醫護兵在救助傷員時是十二萬分的警惕,並不是如題主所說的那樣敢直接將自己暴露在敵軍槍口下,因為在戰場上真正絕對安全的地方。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看了幾位答友的回答,發現大家幾乎都提到了《日內瓦公約》,以其中規定交戰雙方不得以醫護兵作為攻擊對象。然而,似乎都停留在了根據一紙條約來分析問題的層面上。事實上,不管面對的敵人是誰,醫護兵也不會真的不怕暴露在對方的槍口下。

我想,題主有這樣的問題,主要是受一篇涉嫌“標題黨”的網文的影響。大家如果把這個題目敲入搜索引擎,便會發現,有一篇標題為“二戰盟軍醫護兵竟然不怕暴露在德軍槍口下?原因令人吃驚!”的網文,分別發佈於各大網站。

在文章中,作者是在分析了幾部二戰題材電影的基礎上,提煉出了這樣一個博人眼球的題目。實際上就是演繹了一下《日內瓦公約》的兩項內容:

第25條規定,醫院傳令兵、護士或輔助擔架員,在搜尋、集結、運輸或治療傷病員時,如遭遇敵軍或被俘,應受到尊重和保護;
第29條規定,上述人員在落入敵手後,同樣被視作戰俘,但是如有需要應允許其履行醫護職責。

根據公約,在戰爭中,故意向佩戴明顯標誌的醫務兵開火是一種戰爭罪行。

但在實際戰爭中,並非所有的交戰者在所有的情況下,都能恪守這一條約。如果僅拿一紙條約來認識二戰(包括其他戰爭),那顯然是很不成熟的表現。納粹德國與軍國主義的日本相比,自然是要仁道一些,但兩者也不過是半斤八兩,都是人類歷史上的罪人。

看了幾部電影,再結合《日內瓦公約》,便得出德軍是“紳士”和“守紀律”的結論,並將這種結論到處傳播,似乎有種為戰犯“翻牌”的嫌疑,更會誤導少數不明真相的網友。事實上,兩軍加戰之時,槍彈和炮火是不長眼的,也不會有哪一方為了“保護”對方醫護人員而轉移活力或停止射擊。

而無論是盟軍還是軸心國集團,雙方的醫護兵在救助傷員時,都會十分謹慎,根本不可能不怕暴露在對方的槍口下。而且,為了增加自己的辨識度,醫護人員還不得不穿著標識明顯的醫護服裝,儘量避免遭受誤殺。

但即便是這樣,在遠距離攻擊的狀態下,醫護兵也難免遭到射殺或誤殺。戰地醫生與作戰人員一樣,都是與死神打交道的人。不過,他們是救死扶傷的天使,是傷員的依靠,因而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同樣,醫護兵在戰爭中也會流血犧牲,子彈和炮火同樣不長眼。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對方果真那麼“紳士”,二戰還會有如此巨大的傷亡麼?


我是老臘肉碣石樵子,希望與大家在交流中相互學習!以上是我的一點看法,歡迎大家補充。


碣石樵子


刀叔導讀:‘兩國交戰,不斬來使’,在二戰中其實也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不能射殺敵方的醫護部隊。然而,日軍的這一舉動讓人大跌眼鏡。

在世界戰爭史中,不論是區域性的小規模戰役還是像一戰和二戰這種系統性戰役,每個國家大大小小都會有傷亡。奮勇殺敵是軍人的天然使命,這和意識形態無關。

但在戰場上,有一類兵種是不能夠射殺的,那就是醫護兵。

1864年,16個歐洲國家加入了《日內瓦公約》,又由5位知名日內瓦公民組成的“傷兵救護委員會”宣告成立,它就是現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前身。為了表示對瑞士的敬意,第一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議決定把白底紅十字作為這個救護傷員組織的標誌(瑞士的國旗是紅底白十字),這就是現在的紅十字會標誌。

其中,第四章第25條明確規定:“締約國軍隊經過專門訓練的從業人員,允許搜尋、運送和治療的傷員,即使落入敵手,他們的應受到尊重和保護。”

第29條:“第25條人員被俘後是戰俘,但需要時仍可承擔醫療職責。”

雖然當時只有16個國家認同《日內瓦公約》,但其中對醫護兵的保護政策,卻在全球內得到一致的認同。

因此,如果在國際戰爭中射殺醫護兵,等同於戰爭犯罪。

然而,有一個國家卻無視它,那就是二戰時期的日本。

在日本國會中非常流行這樣一種觀點:對於軍事人員,一些日本國會議員糾結於《日內瓦公約》中對待戰俘和使用戰俘的一些細節性條款,他們認為在日本這些條款毫無意義,因為日本的士兵(包括海軍和空軍的士兵)是不會不顧自己的榮譽向敵人投降的,死亡將是他們喜歡的結局。同時,對於敵國的醫護兵,他們也選擇無視。

二戰時期的太平洋戰場,在硫磺島戰役中美軍參戰士兵達7萬人,戰後死亡6821人,受傷人數則高達2萬3千人。

這場戰役,被稱為美軍在太平洋戰爭中傷亡率最高的一場戰役。日本的22786名士兵之中除了1083人被俘之外,其餘全部陣亡。

事件發生在1945年2月19日至3月26日,日軍已是強弩之末,為何美軍還能有這麼大的傷亡?

據多部著作記載,在硫磺島戰役中,日軍無視美軍醫護人員,鋼盔上和胳膊上的紅十字反而成了鮮豔的射殺目標。

一個個紅十字倒下,眾多美軍傷員得不到及時的救治,最終冤死在硫磺島。

美軍在硫磺島的慘重傷亡,也使美軍的高層意識到如果進攻日本本土,一定會遇到比在硫磺島更頑強的抵抗,美軍的傷亡將會更慘重。

因此,日後美國對日本使用原子彈,很大程度上是出於擔心在日本本土登陸將會遭到硫磺島那樣的巨大傷亡。

反觀二戰時期日軍的盟友——納粹德國,卻值得尊敬。

在敦刻爾克大撤退時期,德軍潛艇在多佛爾海峽碰到兩艘英國衛生艦。

當德軍潛艇看到紅十字標誌後,果斷放棄了進攻,雙方互發兩枚信號彈,以示敬意。

或許,二戰之後德軍受到尊敬,日軍受到鄙夷,都是從這些細節上回饋的。

(本文系“刀墓手札”工作室原創出品,全網15億次閱讀的優質原創自媒體)


刀墓手札


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政治是經濟的延續。儘管戰爭是殘酷無情的,泯滅人性的,但是戰爭也是有底限的,那就是不殺降。近現代文明又規定戰爭中不得殺害沒有武裝力量的醫護兵,不得使用子母彈等不人道的武器。二戰盟軍醫護兵不怕暴露在德軍槍口之下原因如下:

其一、德軍軍事素養和戰鬥紀律過硬。在二戰中德軍是一支戰鬥力極強的軍隊,也是一支作戰紀律嚴格的軍隊。正常情況下,德軍根據《日內瓦公約》不殺害沒有武裝的平民與醫護兵;根據德軍軍規不強姦佔領國的婦女;不搶劫平民的財物等。

其二、德軍只對蘇軍和猶太人沒有底限;德軍對於同宗同種的英美法等其它歐洲國家,還是保留了相當大的人性。

德軍根據總理希特勒的命令,對猶太人進行了殘酷的種族滅絕行為,不分男女老幼,賢良還是愚笨,統統殺光。德軍在蘇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抵抗,戰爭的殘酷性越來越明顯,蘇德雙方都死戰到底,雙方交戰沒有任何文明可言。

德軍在歐洲戰場進展十分順利,法國是十分痛快的投降了,英國也是隔海相戰,因此在歐洲戰場戰爭並沒有蘇德戰場那麼殘酷。德國與歐洲其它國家都信奉基督教,人種也相互摻雜,都是資本主義國家,儘管語言文字不盡相同,但是價值觀大體類似。

其三、醫護兵職責所在,悍不畏死。作為醫護兵的職責,就是在戰場上搶救傷員,職責所在,不能因為可能被德軍槍殺就不去救傷兵。德軍也有醫護兵,有傷兵,如果德軍槍殺盟軍的醫護人員,那麼盟軍也會槍殺德軍的醫護兵。因此雙方都不殺沒有武裝的醫護兵,以儘可能救一些自己的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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