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國企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上海在行動

日前,上海市國資委系統作出一項新部署:全市44家市管國有企業約350名領導班子成員,填報自己的配偶、子女、其他特定關係人及其投資經營的企業是否存在與自己任職企業及關聯企業“發生經營業務往來”“發生投融資關係”等情況,並承諾“對發現的利益衝突情況,及時、如實向組織報告,按照要求立即予以糾正”。

據介紹,此舉源於上海6月出臺的《關於市管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防止領導人員利益衝突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是該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企黨的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夯實管黨治黨責任,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少數”,推進國企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又一舉措。

推進國企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上海在行動

身處改革開放前沿,全面從嚴治黨有新作為

改革水深浪急,護航至關重要。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新形勢下,要緊緊圍繞全面解決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問題,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不動搖,堅持服務生產經營不偏離,堅持黨組織對國有企業選人用人的領導和把關作用不能變,堅持建強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不放鬆。

上海是國企重鎮,處於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前沿。2017年,上海地方國有企業營業收入3.2萬億元,利潤總額3430億元,資產總額超過18萬億元,分別約佔全國地方國有企業總量的1/6、1/4和1/5。

如果說“重鎮”是“橫座標”,那麼“改革發展的前沿”就是上海國資國企的“縱座標”。從以市場化為導向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到以國資改革帶動國企改革,上海國企改革一直與深化改革開放同步。

身處改革發展前沿,可能更早更多地遇到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情況新問題,發生在國資國企領域的腐敗問題也可能更加複雜。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李強要求,以更大力度將國資國企改革推向深入,以國資管理創新帶動國企改革發展,進一步調動積極性、提升競爭力,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更好參與國際合作競爭。

回顧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經歷,不難發現,改革步步深入,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之網也隨之層層密織。對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以及對上海提出“全面從嚴治黨要有新作為”的要求,上海一步步探索如何紮緊更嚴密的制度籠子,堅持標本兼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不斷深化國有企業全面從嚴治黨。

堅持問題導向,架起制度的“高壓線”

分析近幾年巡視監督、執紀審查等發現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違紀違法案例,上海確實存在少數國企領導人員“靠山吃山”、以權謀私等問題。十八大以來,該市國資系統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7起,處理相關責任人89人;給予紀律處分53人;近3年點名道姓通報曝光17起,涉及21人。過去5年,市紀委監委審查並向司法機關移送的國資國企領域局級幹部,在落馬的局級幹部中佔了相當大比例。上海百聯(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王宗南,就是其中的典型。

王宗南想方設法逃避監管,為違規持有聯華超市股份,專門成立一家公司,進行一系列違規操作,並在組織開展專項清理時蓄意隱瞞。在接受組織審查時,他悔恨萬分,多次表示希望能從自己的教訓上得出一些對國企管理的啟示。

2017年5月,上海市委召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深入貫徹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提出推動本市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進一步深化的舉措;9月,出臺《關於加強和改進市管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推動黨內監督融入現代企業制度,推進廉政要求嵌入內控管理,為上海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實施意見》出臺後,上海在國資國企系統內積極構建“四責協同”機制,各企業立足實際,完善內控機制,加強風險防範,取得明顯成效。同時加大正風肅紀力度,系統每年立案均在100件左右。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集團的決策層、管理層和操作層設立“三級預控網絡”,縱向上落實主體責任,強調自上而下“一級抓一級”;橫向上嵌入各項內控制度,堅持“有限授權”和互相制約原則。集團正確把握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使抓早抓小、“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抓好“關鍵少數”,堵住國資“出血點”

推進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切實抓好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這一“關鍵少數”。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廖國勳表示:“要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與企業經營管理深度融合,切實規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行為,架起制度‘高壓線’,堵住國資‘出血點’,不斷提升風險防控能力,推動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2015年,上海率先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明確將“上海國有企業中的市管領導人員”作為約束對象,用制度狠抓“關鍵少數”。

上海市紀委監委在國企黨風廉政建設調研和走訪過程中發現,“利益衝突”很可能是邁向腐敗的第一步。由此,通過解剖麻雀、抽絲剝繭,找到病灶和癥結,出臺《辦法》,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國企領導人員違紀處分的條款相銜接,圍繞防止“靠山吃山”、防止領導人員藉機謀取私利、防止結成“小圈子”、防止利益輸送,對國企領導人員權力進行約束。

上海市國資委黨委督促市管國企根據《辦法》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將本級及下屬單位經營管理重要崗位納入管理範圍,並要求市國資監管機構管理的其他國有企業、區屬國有企業參照《辦法》執行。

同時,《辦法》制定國企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負面清單,也充分激發了國企領導人員的擔當作為。國企領導人員紛紛表示,防止“利益衝突”是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規範行使權力、堅守廉潔規範的重要內容;《辦法》提出的“七個不得”為國企領導人員劃清了“紅線”、標明瞭底線,負面清單之外,大家可以大膽闖、大膽試,擼起袖子加油幹,為國企發展壯大做出貢獻。(本報記者 李斌 通訊員 張駿 陳瓊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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