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市限购3套以上停售 炒房的路彻底堵死!

8月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沈阳全市限购3套以上停售 炒房的路彻底堵死!

通知明确:

沈阳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对已通过预售价格指导且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一次性申报预售许可,不得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入市时间;

取得预售许可后,须在10日内将所有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房屋销控表,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

属于开发企业原因造成开工延迟的,对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20%征缴土地闲置费,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开发企业,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开发企业,不得在沈阳竞买新的土地。

分期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本期销售均价不得高于前一期指导价格;

首次入市的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均价不得高于周边同质可比项目销售均价,周边无同质可比项目的,按成本法核定。

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或限地价、竞配建、竞租赁住房、竞自持等方式供地。

沈阳全市限购3套以上停售 炒房的路彻底堵死!

长春年初限售 沈阳一年内两次升级限购

1月17日,长春市政府发布新政,长春市三环内购房2年内限售。》》查看限售详情

2018年4月1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购范围。》》查看限购详情

限购范围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时隔不到4个月,沈阳限购升级,限购范围扩大到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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