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開庭幾次才可以離婚?

惟熙小寶貝


首先,考慮是否有法定的離婚事由: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還是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如果有這些事由存在,法院可以依法判處離婚。其次,除這些法定事由外,夫妻一方當事人申請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法院依照實際情況判決,但應以調解和好為主,維護社會正常的婚姻關係。下面我說一下法定的離婚事由: 一,無效婚姻:婚姻無效是自始無效,即申請人向法院申請,經法院審理查明後宣判婚姻無效,則婚姻從開始就無效,而不是自宣判才無效。而無效婚姻的內容為:重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婚,患有醫學上認定不能結婚的疾病。 二,可撤銷婚姻:可撤銷婚姻也是法院審理查明後宣判自始無效的婚姻。其針對於雙方非自願結婚而造成的婚姻,可能未包辦或買賣婚姻等強制干涉婚姻自由的違法行為等問題。 三,確認感情破裂: 1.重婚2.夫妻雙方一方與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的4.家庭成員間存在虐待或遺棄行為的5.賭博,吸毒,經勸導屢教不改造成感情破裂的6.雙方分居兩年以上未共同生活的7.因女方不能生育造成感情破裂的8.夫妻一方失蹤兩年且宣告失蹤的9.其他經法院審理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上的法定情形與可撤銷婚姻和無效婚姻的事由不衝突,可作為多種選擇離婚的辦法。在沒有以上這些情形的情況下,一般法院在第一次審理時會進行調解,然後一般情況下會判不離,然後再半年內沒有發現以上事由的不得再次申請離婚。


法與社會


起訴離婚: (1)第一次起訴與第二次要間隔6個月,訴狀上面一定要寫上離婚原因(夫或妻家暴.虐待長輩及兒童.男或女有一方出軌.男或女對家庭不管不問.男或女性功能障礙………等等);(2)可以找個律師寫訴狀,費用50~100.地方不一樣,可能有差別(3)為了節約成本,首次起訴可以不請律師,法院主要以調解為主,你有理可以說你的理由,法院一般都有安保人員,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第一次是不判離婚的,你請律師花了錢,起不了大作用(4)第二次起訴開庭,你可以帶上證據...證人,錄音,視頻,字據……法庭上講的是證據,說的再多沒證據等於沒說(5)如果有小孩,小孩滿兩歲才可以起訴,在哺乳期不可以起訴離婚,法院不受理的,但是可以調解的,一般哺乳期內子女判給女方(6)撫養費分兩個等級:無固定工作,一般由當地最低標準2500元每年;有固定工作依你年收入20%計算(7)當今社會雖然男女平等,但是在法庭上法官都是站在女方立場上,切記不要緊張,要以理服人(8)我是過來人,有什麼不懂得,可以回覆我…………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農村四季哥


這個和開幾次庭沒有關係,關鍵還得看你提交的證據是否足可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

通常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均會進行調解,不判決離婚。

如果你非得離婚那就得六個月後再次起訴。

有時對方不想離婚也會給你製造訴訟障礙,比如提出管轄權異議等。

所以,正常情況下訴訟離婚是個漫長的過程,沒有一兩年是解決不了的。


大家有不同意見的歡迎評論區留言,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的請私信。


律夫人


你好,真摯為你解答,歡迎關注北京冠領律所!

起訴離婚,沒有其他特殊情況,僅屬於感情破裂,法院一般在一審會以調解結案,六個月後(無新事由)再起訴,法院則會予以離婚。另外,如果夫妻一方有出軌、重婚、家暴、虐待、吸毒、賭博等不良行為的,那麼法院會酌情而定,可能在一審便會裁判離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