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7歲小男孩踢倒女孩積木,女孩家長飛踹7歲男童,調解後要求該家長賠償8千5?

梅德維傑夫2


大實話:男童確實有錯在先,但是這一腳飛踹顯然不是教育而是教訓了。

8月4日上午,傷害一家早教培訓機構內一名女童正在搭積木玩耍,這時候一個小男孩故意將該女童搭的積木碰倒,然後該女童的父親就直接將小男孩踹倒。當工作人員前來解圍,並將小男孩兒帶走的時候,該男子又上去飛踹一腳,但是因為用力過猛,然後自己摔倒了。

當然,咱們得從客觀角度來說,小男孩兒確實是故意踢到小女孩的積木的,這個確實也是小男孩犯錯在先。但是,反觀這位成年男子的舉動,那一腳飛踹顯然不是一個7歲小男孩能夠承受的。都能把自己踹到了,可想而知,這是把吃奶的勁兒都用上了啊。所以,這種行為決不能姑息。

男孩的家長也應該承擔教育失職的責任

顯然,這件事的禍根起源還是在這個小男孩太調皮了。這可能就是孩子的家長平時過於寵溺的結果,孩子在家裡任性霸道慣了,然後出來了也是無所顧忌。這就是家長的教育方式問題了。

所以,這對於男童的家長來說也是一次教育:如果自己的孩子自己不好好教育,那麼進入社會就會有其他人幫你教育。

打人男子更需要反思

當然,這件事中問題最大的還是這個打人男子。身為一個三十多歲成年人,卻無法對孩子的調皮做出寬容,並且還採取了一個最錯誤的教育方式。

誠然,我們也能理解作為父親在看到自己女兒受欺負時那種憤怒,不過,這確實太過分了,所以,他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是典型的熊孩子遇到了熊大人。

看了三遍視頻,得出如下結論:這個7歲的熊孩子確實少教養,那個35歲的熊大人更是應該被拘留。

事情很簡單,展開卻很粗暴。

上海的一家早教培訓機構內,7歲的男孩故意踢倒了身旁一個小女孩搭的積木,而且也差點踩到女孩的手。小女孩的父親不幹了,一把推倒了男孩,小女孩的母親攔住了他,避免他繼續傷害男孩。

隨後,小女孩的父親仍不斷批評男孩,工作人員上前詢問情況並試圖把小男孩帶走。

誰知小男孩不服管教,將一塊積木丟向了女孩的父親。此舉徹底激怒了小女孩的父親,於是他騰空而起飛踹小男孩。

事後,小女孩父親稱自己的行為已有所剋制,並未使男孩受到傷害。民警對小男孩進行了驗傷,也證明孩子並無大礙。



最終經調解,小女孩父親賠償給對方8500元了事。

這場鬧劇竟然如此落幕。

7歲的熊孩子估計都沒能弄明白自己錯在哪兒,反而為父母賺了8500塊。不得不說,這熊孩子恐怕要繼續熊下去了。最後,只能由社會來管教了。


35歲的熊大人當著女兒的面一再施展暴力,而且期間也曾嫌女兒哭泣而踢打桌椅,作為父親來講,他真的很失敗。作為成年人,遇到問題,控制情緒很重要。尤其在雙方實力明顯不對等的情況下,施展暴力的下場多半是害人害己。

還有那熊孩子的父母,拿這8500元算是怎麼回事?如果對方錯了,就應該走法律程序。如果覺得兒子有錯在先,又沒什麼大礙,憑什麼要8500塊呢?這是在變相鼓勵孩子嗎?

不得不說,每個熊孩子背後都有一位或者兩位熊家長。

一個是任性妄為的熊孩子,一個是不計後果的熊大人,誰碰到誰倒黴。


夜雨如書


本來不想多說什麼的,看了評論一邊倒的樣子,必需要站出來說幾句我自己帶娃的感受了。

第一,小男孩 推翻了 別人壘好的積木,有沒有錯? 既然是上早教去了,大家都應該懂2歲半到4歲是 孩子 規則建立 的敏感期。 如果說 7歲的孩子 還不懂事的話 ,那父母有沒有 第一時間站出來 告訴男孩 這樣做法 是錯誤的? 男孩父母 有沒有 第一時間拉開 男孩 並 告知需要道歉? 既然 送去 早教中心,為的就是讓孩子學習 社交規則,7歲了還不懂事,父母也不負責!這才是 導火索! 換言之,如果 父母 第一時間 上前 教育孩子,賠禮道歉,對方家長 至少心理上不會太憤怒,畢竟 你先欺負了 人家孩子! 而且,很多父母 看到 自己娃沒吃虧,就在旁邊裝死, 就衝著種態度,我連熊家長一起打!

第二, 很多家長對於孩子 都是 寵溺的,如果 男孩父母寵溺男孩,從不建立規則,放任自由發展,過份保護孩子,那麼女孩的家長也是同理,寵溺孩子,過份保護。 家長的心理 都是一樣的。 而且 男孩子 欺負 女孩子 別說是 家長, 我不是家長 我也看不慣! 何況 男孩 比 女孩 年齡還 大一些吧? 我們換位思考,男孩父母 缺乏對 孩子的 社交規則教育,可以看出來,必然也是 寵溺孩子的人。 如果 換做 其他孩子 欺負了他們家男孩,你能保證 男孩父母 不會對 別人 不動手? 說明 都是 寵溺孩子的人!

第三,很多道德婊,說什麼 放手讓孩子 自己解決! 不是說 這句話有什麼問題,而是 能不能不要 斷章取義! 早教書籍 裡 提到的 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的 前提是,孩子 年齡相差不大,到了可以 自己思考的年齡,接收到了 同等的教育。 以大欺小,你告訴 小女孩,你自己解決吧。 請問 她敢不敢? 散打拳擊競技比賽 也的是 一個 重量級別的吧? 好吧,你說,可以智取 呀! 這麼點孩子 ,語言都表達不完整,怎麼動腦子智取? 一定是 在 家長的 引導下,告訴孩子 什麼行為 是對的,什麼行為是錯的,然後,具體怎麼實施 教給孩子自己去解決! 你家孩子 連個 是非觀念 都沒有建立,就讓他自己解決,難道,我覺得,如果你抱著放手的態度,對方家長教訓孩子,被揍一頓,也是不應該管的,因為 孩子被別人揍了一頓,才知道 破壞別人的玩具 是不對的。 是這個意思嗎? 那你不管,別人管 你就閉嘴,少逼逼!

第四,說說女孩子的家長,我非常理解,生了女孩以後,就半條腿邁進了公安局的大門。 所以,以後遇到 帶女孩的家長,儘量不要欺負人家小姑娘! 女孩家長,行為 明顯過激,不管對方有多過分,你的行為也過激了 ,如果說,你推開男孩,保護女兒,我們可以理解,再次飛踹,就真的過了。 畢竟 你疼女兒,人家也疼兒子的。 你也該為此付出代價。 8000多。 不多。 教育 嚇唬一下,完全夠了。 不必真動手。

最後 ,奉勸傻逼家長,如果你覺得 你家孩子很厲害,不吃虧的時候,你最好別裝死,遇到衝突,第一時間拉開自己孩子,給人家賠禮道歉,不僅僅是對 對方的尊重,更是 保護好自己 和 孩子 不受傷害的 關鍵! 因為 天知道 你 下次 遇到的 家長 會不會 只是 踹 你娃 一腳 那麼簡單。 很可能 帶刀 尾隨 殺全家 你信不信! 所以, 尊重 別人, 才是 保護自己!

順便提一句哈。家長 動手打人犯法呀!該怎麼走法律程序 就怎麼走 ! 不需要我們探討 對錯哈!


守富道



在上海一家機構,一個7歲男孩將女孩的積木一腳踢翻。女孩爸爸護女心切,先將男孩推倒。然後一腳將男孩踹翻。

很多人指責還女孩爸爸。認為是一件小事,女孩爸爸不應大動肝火,讓男孩道歉就可以了。

而我認為,絕對不可以道歉了事。否則是教女兒懦弱。

什麼事情可以道歉?

如果是7歲男孩不小心,碰翻了女孩積木。男孩是無意的,讓他道歉即可。

此事中的男孩是故意將積木踢翻。是故意、惡意。如果是別人惡意、故意侵犯了你。只外讓他道歉。那人人都可以惡意侵害你。事後只道歉,不承擔任何責任。那你就成了人人可欺的出氣筒!

熊孩子背後,一定有一對熊父母。這件事情的主要責任人,是男孩的父母。然後是男孩。女孩父親沒有任何過錯。保護自己女兒,難道有錯嗎?

女孩的父親沒有任何過錯,僅僅是處理事情的方法欠妥。

如果換做是我,我會如此處理:

我女兒的積木被男孩一腳踢翻。我控制住男孩,並叫來他父母。讓父母管教他。

如果他父母把男孩暴打了一頓,然後道歉。此事就到此為止。

如果他父母僅僅是口頭批評,道歉。我就會代替他父母,管教他。對他的腿飛踹一腳。把他腿打斷。

鄙人謂之——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可以做出很大的讓步。是原則性的問題,一點也不能讓步。

孔子謂之——以德報德,以直報怨。


然後,我會起訴孩子及父母。要兩項賠償:一是男孩故意、惡意踢翻我女兒的積木。要孩子的監護人賠償我女兒精神損失費一元。二是熊孩子父母不管教自己孩子,我代替他父母管教。他父母應當支付我一元的教育費。

為什麼我只索賠一元?

因為熊孩子和熊父母只值一元。

法院如果講法理,一定會支持我的訴求。

我絕對不讓自己的孩子欺負別人。也不讓我孩子被任何人欺負!


楊朱學派


太暴躁

因為女兒積木被男孩弄倒,女孩父親二話不說,直接上去就把男孩推倒在地,早教班工作人員把孩子扶起來,後來男孩往外走的時候,女孩父親又起身飛踹男孩,因為雙腳離地,自己也摔在地上。後來又生氣地把椅子踹翻倒地,把自己女兒嚇得也哇哇大哭。

真的是直接飛身過去踹那小男孩,雙腳離地,看腿法是個練家子。只是遠了一點,不然男孩真能被踹飛。

兩個孩子甚至稱不上欺負與被欺負,只是碰倒了積木,這樣在女兒目前展示暴躁很英雄嗎?

如果一切都可以暴力解決,那世界還能維持秩序嗎?

這種暴躁唯我獨尊的性格是怎麼慣就的?



孩子能生活在真空中嗎

孩子終究會走上社會,你能保護她一輩子不走上社會,永遠在你的羽翼下生活嗎?

護犢之情人皆有之,但孩子不可能生活在真空裡,什麼事情都讓孩子學會暴力解決嗎?


借鑑一下主持人王芳的方法

北京電視臺主持人王芳的,她的女兒婉兒有次在幼兒園被一個小朋友打了臉,還很厲害,她其實很心疼,但是她沒有直接跳著腳去找幼兒園,找那家家長,而是先教會婉兒,如果有人和你搶東西要怎麼做,她還和婉兒一起演習。

同時她給那家家長打電話說了此事,她開頭先說的是,自己家婉兒也有不對的地方,然後說了兩個孩子搶東西發生的爭吵,自己是怎麼樣教會孩子如何避免,希望對方家長也這樣教一下孩子。那家家長也特別抱歉,兩家干戈化玉帛,兩個孩子也成為好朋友了。

當真佩服王芳的高情商。

不教會孩子高情商,這個父親只教會了孩子暴躁,還親身演習了。


jason媽咪有辦法


我隔壁有個人家,他家有個兩三歲的小女孩,每次到我家來都是到處找吃的和玩的。看到水果牛奶就直接拿了吃,然後看到桌上有菜就自己踩凳子上拿調羹就吃,比在她自己家還隨便。因為礙於是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說什麼。每次她媽要燒飯了,就讓她來我家玩,我關著門,她就拼命敲,敲到我開門為止。然後我一邊燒飯一邊還要照看她,生怕她磕到碰到什麼的,到時候說不清楚到底是誰的責任。本來我女兒去上學了,我難得可以省心輕鬆些,她卻來添亂。有一次,我女兒坐著一個紅色小凳子,她非要搶,不給就哭鬧,她媽也不好好教,反倒讓我女兒讓給她。後來她又去搶我女兒手裡的玩具,我女兒不讓,她就推我女兒,還拼命用腳踢我女兒,她媽看見了卻無動於衷,只叫我女兒讓給她。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說:“yy這是姐姐的玩具,姐姐在玩,你可以玩別的,不能搶,你在姐姐家還敢打姐姐,你膽子好大啊”我故意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她媽並沒有反應,這是拿了別的給她玩。事實上她拿走我女兒好多玩具都沒還回來。後來她來敲門,我女兒在家就不給她開門,她媽還不高興,過來幫著她女兒一起敲門。小女孩她十多歲的小姨和五六歲的舅舅每次來我家也是一樣到處翻東西,抽屜裡的東西都去翻。真心不喜歡這家人。後來每次遇見我都故意與他們保持距離。

我女兒我從小就教育她,不能亂動別人東西,即使去她小姨家,未經允許,她也不會亂動東西。也不會爭別人東西。我也不會讓她獨自去別人家玩,一來怕給別人填麻煩,二來怕我沒在身邊她會弄到哪裡受傷,到時候很麻煩,別人也負不了責任。

像案例中這種情況,遇見熊孩子,可以選好好和孩子講道理,如果孩子不聽就帶自己女兒離他遠點,如果他還是過來搗亂,就找大人理論或找工作人員處理。對小孩動粗有理變無理了,而且一旦孩子受傷還得賠醫療費,承擔法律責任,划不來。


筠軒baby


這個問題本身帶有傾向性,明顯就是想譴責男孩家長的,難不成孩子就被他白打了?

這個打人的男子絕對有問題,你愛女之心我們可以理解,但是你推倒男孩,又用腳飛踹他,這就真的不可理喻,此行為已經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們不要求你能推己及人,但至少不要傷害他人,你的女兒是寶,別人家的孩子也是寶,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是別人這樣對待你的女兒,你是何感受,胸口會痛嗎?

可能這名男子要反駁,還有一些人也要反駁,說小女孩已經被傷害了,我想請問,只不過是積木被推到了,傷害到小女孩哪裡了?幼小的心靈嗎?小男孩的這個行為,跟這名男子的行為相比,簡直就是微不足道?如果說到心靈的傷害,這名男子當著幼小的女兒的面,作出這種暴力行為,才是對其女兒心靈的傷害!

小孩子在一起,難免會磕磕碰碰,試想我們自己小時候,難道沒有跟小朋友鬧矛盾的情況?這名打人的男子,是不是女兒上學你也要跟著,只要有誰對她稍微一點不遜,你就上前一頓噼裡啪啦?只是我想,你護得了一時,護得了一世嗎?你這樣不分青紅皂白亂髮脾氣,管不住自己,遲早有一天你女兒也會以你為恥的!

還拼命強調自己是踢足球的,腿部很有力量,是故意腳下留情,這才沒有傷害到男孩。我想你這麼牛皮哄哄,怎麼不去踢世界盃啊,中國足球就靠你了!這麼大本事,卻跟一個小孩一般見識,真是有本事!

很多人都說小男孩的家長失之於軟,不少人表示,如果自己碰到這種情況,肯定不要這個錢,先把踢人男子的腳打斷,然後賠他八萬五!筆者不贊成以暴制暴,但是就這麼了事,真是太便宜他,難道沒有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不應當將其拘留十五日?


打虎拍蠅


看了評論,發現現在的人,真的是三觀清奇!想一想自己六七歲的時候是什麼狀態?很多孩子六七歲正是皮的很的時候,孩子碰到了玩具,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錯本在男孩身上,但是,這個錯誤並沒有那麼大,本就是孩子之間玩遊戲,在遊戲中立規矩是很好的,但是那是他父母該做的事情,這個時候,如果你生氣,你可以找男孩父母去要求道歉,但是不可以隨意去推孩子,打孩子,因為你們不是一個量級的,孩子後續做的一些事情,是因為他不明白大人為何推他,所以他要抗議,這時候對方家長可以對孩子說:你碰壞了妹妹的玩具,你要道歉,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不理,最好的辦法還是找家長,很多人願意用熊孩子去解釋,說什麼這個社會熊孩子太多,該打,熊孩子確實有,該打他的是其監護人,不是別人,說什麼現在不管教,我幫你管教,對不起,您沒有權利。很多說要把熊孩子打死的大人,一般是沒有孩子的人,或者是有孩子,但是對自己的孩子要求少,對別人的孩子要求多,用賤人的標準衡量自己和孩子,用聖人的標準衡量別人的孩子!社會上,有各種各樣不同的孩子,孩子世界裡的對錯與我們成人也會有一些差別,多些寬容理解,而不是遇事就用暴力解決,尤其是這種量級差別大的。我知道會有人這樣說小女孩辛辛苦苦搭建的玩具被推到了,很傷心!這個不否認,小女孩會很難過很傷心,這個時候父母要及時疏導:咱們重新搭一個吧,並囑咐小哥哥不要再這樣做,否則會告訴你的家長!你去打男孩子,把男孩子打了的同時也把自己孩子嚇壞了,這種方法你說可取嗎?對錯分明,但是不能一味的暴力解決,不能說,我們孩子是對的,我打你就應該的,就像說一個小偷偷了錢,然後被人家打死,在法律上,小偷固然有錯,但是罪不致死,你沒有權利濫用私刑,在強調對錯的條件下,還有一個東西叫做:人情味。要是靠武力解決所有對錯,豈不天下大亂?


馬德里不思議27010974


面對這樣的題,我怕自己兒子也會不會這樣?我也在上海,因為在孩子一歲多點,給他買積木,讓他搭著玩,可是他不會呀,然後我們互動,我自己搭好點啊,嘴巴用力吹氣,能把搭的積木吹倒,他看到真的挺開心,然後說:媽媽搭積木,我們基本一個搭,一個破壞,就是互動模式,畢竟就一個孩子,沒人陪他玩,蝸居,又不會搭,只能做‘破壞者’慢慢的特喜歡搭積木,那時候還不怎麼會說話,一說搭積木,我都聽不懂,他拿給我看,我才明白他說的啥,以後便知,所以以後搭積木不是他搭我搗亂,就是我搭他搗亂,這對我們來說就是互動,現在孩子三歲多了,去他爺爺那裡的時候,有親戚孩子搭積木,他也搞破壞,然後和他們一起笑,可是人家小朋友不知道你在和他們玩,就是告訴你你是破壞人家東西,然後孩子之間就摩擦了,我理解他為啥這樣做,但是人家不理解,說他破壞人家勞動成果,我又解釋為啥這樣做?可是人家大人也不認同……一個孩子的家,和幾個孩子一起的家真的不一樣,他們從小一起玩幾天多規則都懂,而獨立一個孩子,太多缺陷……家長溺愛也是一層……這是我自己孩子經歷,我就怕他在外面和別人小孩摩擦,一直盯著他,我們孩子是肉調皮,怕惹事……至於文中提的孩子,我不知道七歲孩子對眼是否都已經明白,對他也不瞭解,對他家庭模式也不瞭解,但是上升大人動手,就是太沖動了,可以找家長,讓其孩子意識錯誤,並道歉,而並不是動用武力……孩子七歲相對又到一個階段,會更明白遊戲規則了,所以我們家長確實得反思自己帶孩子,同時,孩子之間的事,儘量讓他們自己處理,大人做輔助,不應該上升大人之間事情……


馳羨竹


一名7歲男孩,只因踢倒另一女孩積木,被女孩父親飛踹,事後要求該家長賠償8500元,我認為就應該賠,再多都不為過,一個大人無論何原因,對一個幾歲孩子動手,真的不覺得羞恥嗎?

可能會有人說至於嗎?那我們換個思路想一下,我不要你一分錢,我只對你家孩子把這一腳踹回去,並且我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你是否願意。我認為任何一個有良知的家長都不會同意自己的孩子被打吧?甚至是用金錢換回來的!

幾歲孩子,在他們的意識裡只有我怎麼玩高興,根本就沒有多少考慮別人感受的意識,你認為孩子踢倒你女兒搭起的積木,就不道德,就屬於你女兒挨欺負了,然後就當著女兒的面一腳踢出,這樣對你女兒你就認為就是好嗎?

小孩子淘氣有時確實氣人,也不排除你一時衝動,但這絕不是打人的理由。孩子別說只是踢倒了積木,就是兩個孩子打了交手仗,你做為大人都不可以出手打人,只能快把兩個孩子分開,進行口頭批評,當然也可以找對方家長評理,如出現受傷,可找對方家長負責治療或索賠。

在這種時候,實際反倒是對自己孩子素質教育的最佳時機,你可以對她說:“寶貝,你看他踢倒了你的積木你是不是心裡很不高興呀,所以你要記住一定不要去搶或破壞其他小朋友的東西,否則他們也會不高興的,這個小朋友很壞,一點都不講禮貌,我們一起去讓他媽媽批評他,讓他也做個乖孩子,好不好?”對於孩子,極少有這樣講聽不進去的,既教會了她做人的道理,又讓她知道怎樣處理事情。

估計那位家長也知道自己做的過份了,同意了這個賠償條件,也算是給自己上一堂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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