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成功調解一起阻礙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長達五年的拆遷糾紛案件

近期,蘭州市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省院“六項重點工作”安排部署,聚焦發展大局和主責主業,突出產權保護,成功調解了一起阻礙國家重點工程核地質大廈建設長達五年的拆遷糾紛案件。

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成功調解一起阻礙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長達五年的拆遷糾紛案件

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甘肅省核工業地質局申訴案時,瞭解到當事人林某、王某拒不騰交房屋長達五年之久,經三級人民法院審理、四次裁判,訴訟歷時三年多時間仍未解決,致使2013年以來國家投資的重點建設工程施工無法正常進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000餘萬的情況。

受理案件後,民事檢察部辦案人員從保障國家重點項目建設的角度出發,首先對林某、王某拒不騰交房屋的來龍去脈進行認真核查。經調閱一審、二審、再審人民法院訴訟卷宗,向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後,核實涉案房屋就是王某、林某離婚前領取了貨幣補償費應當騰退的,同時還發現了王某向法庭提供的用以證明房屋分配的水電費發票等虛假材料和證據。

辦案人員從服務大局、加強對產權司法保護的高度出發,以保障國家重點項目建設,減少企業損失,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方面多次向當事人釋法說理,講明利害。多次溝通後,雙方產生和解意向,經過雙方反覆協商、讓步,終於於2018年6月達成和解協議。2018年7月,在市檢察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按照約定履行了和解協議的全部義務,涉案房屋現已完全拆除。

此案的成功辦理,充分體現出檢察機關在加強產權保護、保障國家重點項目建設順利推進的同時,積極化解當事人雙方多年的矛盾和積怨,減少雙方訴累。調解工作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稱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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