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棧道跳崖事件中,你認爲景區有責任嗎?

有我們的未來


沒有規則的守護,生命又有什麼意義

三水三心觀點:在依法治國背景下,所有的事情都應該在法治軌道上來解決。而該男子屬於明顯的自殺,華山景區不應該承擔責任,但景區也需要在技術上序偶一些防範,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上演。

三水三心在頭條上見過這個視頻,當男子解開繩子跳下去的時候,我的心一顫,第一反應是閉上了眼——連續看了三次,都是如此!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悲劇——一個生命,不一定絢爛,但一定有其生根發芽開火結果最後歸於大地的過程——這應該是一個完整過程!但這個男子,解開繩子,縱身一躍,自絕壁而自由落體,只留給同行人驚呼和無限的陰影,留給家人無盡的傷害,留給我等吃瓜群眾一個熱切討論的話題——誰應該對此負責?男子自己還是景區?

我對於一些景區收取高額的門票一事,一直持不同意見,但在這一件事情上,我卻需要完完全全站在華山景區一邊:

一、從法律上來說,景區不存在管理和防護責任

要承擔責任,必須要有實際的後果與行為之間存在這必然的因果聯繫。《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景區作為公共場所,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這是一種法定義務。那麼,景區有沒有盡到義務呢?從目前的報道來看,景區的安全防護措施是比較到位的,從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長空棧道雖然簡陋、危險,是一種驚心動魄的“刺激之旅”,但安全防護還是很到位的,上方有兩根鋼絲繩,把手處有很粗的鐵鏈,景區還為每一個遊客配備了安全繩。

試想,如果景區的鋼絲繩斷裂,導致遊客摔下懸崖,應該承擔責任嗎?

安全繩損壞,導致遊客摔下,應該承擔責任嗎?

上方有落石滾下,砸傷了遊客,應該承擔責任嗎?

無疑,大家答案肯定是一致的:應該承擔!

但現在的關鍵是,這些都沒有出現,是男子自己解開安全繩,縱身跳下的,導致男子摔死(目前還沒有見到搜救結果,但肯定無聲換可能)後果的,是男子自己的行為,也就是說,只有他自己,為自己的死亡買單!前段時間洛陽一名教師攜女自殺,三水三心也寫過文章評論,道理完全是一樣的!

二、從道德上來說,這是一種變相的碰瓷

我們知道,法律與道德是社會治理的兩種途徑,有人很形象說“一體兩翼”。在這件事情上,景區完全就是躺槍——前段時間有人在網上問:小偷金農藥店,誤把農藥當做飲料喝了,店主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你說,這是多麼可笑的事情!

排除對生命的尊重(三水三心一直以為,生是最寶貴的財富,任何生命都值得敬畏,該自殺男子的死,也觸碰了三水三心的柔軟的心靈),如果該男子的家屬,向景區提出索賠,這無疑就是“碰瓷”,有些事例是不能有開端的,法律上有一個名詞叫案例判決,就是現在法律沒有依據,但可以根據以前的案例來判決!

散打一點,在交通參與者中,行人是弱勢群體,所以,基於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只要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發生道路安全事故,都要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從人性關懷的角度,這沒有任何問題,反而是體現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的重要例證!

但請注意,“碰瓷”是如何產生的?是誰在為“碰瓷”的人撐腰?

我們後來發明了一個詞,叫做“人道主義補償”,意思就是:沒有責任,但基於人道,我們給一定的補償。這本來也很好——出發點是關心人啊!但事實上,現在,人道主義補償本身與法治精神相違背:有責任就是有責任,該賠就要賠;沒責任就是沒責任,沒有責任憑什麼賠?不管怎麼鬧,都不能陪!

三、從事實上來說,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一個鐵了心自殺的人

有一句名言,“沒人可以叫醒一個裝睡的人”,同樣的道理,一個鐵了心要自殺的人,你能夠阻止嗎?千防萬防,你能防得了人自殺?據說,有一個英國的男性主持人,用一個塑料袋,套在頭上自殺了!

所以,一旦警方斷定,這是自殺案件,那麼,該男子就是應該承擔責任的人!事實上,為了搜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都是可以向該男子的財產繼承人提出索賠的——要知道,自殺也是需要承擔後果的,這不是一了百了的事!

四、從預防的角度來說,景區還是有些工作可以做的

雖然說景區沒有責任,要自殺,也沒什麼能夠阻止。但安全防範,可以從“人防”“物防”“寄放”三個角度開展。比如,峨眉山的思過崖,曾經被視為“自殺者”的聖地,據說下面是白骨累累。峨眉山就安排有僧人在那裡巡邏——不一定能杜絕,但略勝於無嘛!

華山景區通過這件事,是否也要有所警惕,比如,安全繩設置成自己不能打開,只有專業人員或用專業設備才能打開,是不是就可以避免這類事件呢?同理,各地的什麼翻滾列車、海盜船之類的遊樂設施,是否也需要從中吸取一點什麼教訓呢?

話雖如此,三水三心卻也感到無奈,一面是規則,一面是生命——雖說生命是最高價值,但沒有規則的守護,生命又有什麼意義呢?


三水三心


7月24日,一男子在華山長空棧道上解開安全繩,一躍而下。

視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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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軍




西門觀點:從視頻看,男子屬於輕生跳崖,景區應該沒有責任。

事件大略:


首先為這位不幸男子祈禱,願天堂沒有憂愁和壓力!

可以推測,這位輕生男子是事先預謀好的。他來華山棧道,就是為了達到輕生的目的。

他一定是生活中遇到了過不去的坎,他也許想了很多解壓的辦法,但最終都未能成功,於是,他以結束自己的生命來結束活著的痛苦。



有人說,死都不怕,還怕活著嗎?其實,這話看上去很有道理,但實際上很膚淺。很多時候,活著真的比死了難得多。

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真的非常珍貴,但輕生者並不一定不懂得這個道理,只是當他看不到生的希望的時候,往往會產生一念之差。

我不知道這位男子究竟遭遇了什麼,但我知道他一定是遇到了自己根本無法解決無法解脫的事情,而如果解決不了,他就無法活下去。

無論怎樣,他已經選擇了輕生,已經走了,就不要再議論他該不該走這條路了,對他來說已經毫無意義了。你可以說,我是為了教育其他人,不要輕生。



其實,根本不用你教育,事件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只是人類最大的問題就是太健忘。輕生者還會有。

轉入正題吧。男子輕生跳崖身亡,景區有責任?我認為,沒有責任。主要責任者是他自己,次要責任是他的家人。無論他是精神正常還是不正常,景區都沒有責任。

因為男子是自己輕生跳崖,而且突然發生,事先沒有任何徵兆,這是景區無法預料的情況,只要景區在安全措施方面沒有缺失,景區就沒有責任。從監控視頻看,男子是自行解開安全繩索,縱身跳崖,景區沒有責任。

不過,作為如此危險的高空棧道,為了案安全起見,景區應該在棧道的下方設立一道安全網,以防突發事件。如果從這個角度講,景區也確實有一定責任,從人道主義出發,幫助死者一些喪葬費什麼的,也是應該的。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華山棧道跳崖事件一下子讓輿論推到風口浪尖!

至於跳崖當事人,從視頻上來講,華山旅遊景區毋容置疑沒有一點責任,自殺自殘行為不需要人們同情!不管有多委屈經歷多大的坎坷,首先要愛惜自己,每個人生命只有一次,雖然短短一生,但會經歷很多開心痛苦挫折!你一走了之,疼愛你的父母怎麼辦,陪伴你一生愛人怎麼辦,假如成家有孩子!誰來替你贍養父母管教自己的孩子呢,你走了讓家裡人一輩子都活在陰影中!這一步真的不能邁出去呀。



從視頻上觀看,這個人頭腦思路清晰經過棧道時是提前做好思想準備!頭腦一點問題都沒有。假如有問題都於景區無關,人道主義應該援助慰問一下死者家屬。


汙染踐踏了景區…雖然是一個鮮活的生命,你自己不珍惜,別人拿你沒辦法!


心還在跳12


首先,對在不幸事件中的逝者表示沉痛的哀悼。中國有句古話叫“一生一世”意思就是說,人只有一次生的機會,一世泛指百年,希望活得長久些,儘量活得幸福美滿。指的就是珍惜生命,珍惜每一天的美好時光。從華山棧道跳崖事件回放來看,更從媒體的評論來看,部分觀點認為這位年輕的遊客屬於輕身就是屬於自殺,責任在遊客自身,我部分同意。另一部分的觀點認為景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也認可。但我的看法是上述2個觀點還不是最主要的因素。而最核心的問題是:這是一個旅遊項目還是高度危險的探險項目?換句話說,這種高度危險的體驗已經不是旅遊項目了,已經成為高危的登山探險項目了,應該是專業登山隊員探險的項目。

而二者之間有嚴格區別,嚴格規定。也就是說,普通遊客只能參與無風險或低程度風險的旅遊項目。沒有資格參與高度危險的探險項目,除非經過專業培訓。

在華山海拔2000米的高度,棧道與谷底淨空垂直超過700米的距離,讓普通遊客在30釐米寬的木板上行走,這種項目已經不是普通的旅遊了,是完完全全的高風險登山探險,已經完全超出普通旅遊者能夠承受的風險範圍。也就是說,這種高風險項目只適合專業登山隊員,不適合普通遊客。景區開發出這種高風險項目是否合法,合規、合理?我個人認為目的很清楚就是為了贏利。而贏利是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運作模式,贏利也是應該的,但是絕對不能夠把所有的遊客作為專業登山隊員,絕對不能夠把遊客的生命當遊戲吧。

海拔2000米的垂直高度是個什麼觀念?是屬於跳傘運動員在飛機上跳傘的高度,而跳傘運動員是需要經過專業培訓的專業人員。跳傘項目也不對普通遊客開放,除非經過專業訓練的遊客。同樣的道理,只要是成年人,手裡有錢就可以購買汽車,但是駕駛證是萬萬買不到的,要駕駛汽車必須要經過培訓取得駕駛證才能夠開車上路。現在華山景區就讓普通遊客購買一張票讓遊客承擔高風險、高難度的體驗,而這應該是專業登山隊員做的事情。就憑這一點,景區為了贏利讓普通遊客玩高度風險的項目,是把風險和危機轉移給遊客,是把遊客的利潤轉移給景區。無論從國內法和國際法來看都行不通,人的身份有多重性,在家裡是家庭成員,在馬路上是行人,在景區是遊客,都屬於普通人,應該享受低風險甚至無風險的旅遊項目。把高風險的項目克隆轉移到低風險或無風險的社會普通群體,這種做發本身就有錯誤。按經濟學的理論來分析,就是壟斷,是行業的壟斷。景區的管理者是老大,遊客是弱勢群體,形成信息不對等,權利不對稱,責任不相同,承擔的風險完全不一樣。最後形成的嚴重後果是遊客自己,這樣的高危項目是否經過當地政府批准?是否經過當地人大討論?是否開過聽證會?我們一概無知。因此,我認為,這個項目不合法,不合規,也不合理,屬於專業登山隊員玩的事情現在讓老百姓來玩,怎麼會不出嚴重的事件。無論這位遊客是屬於輕身者還是意外死亡。事實上,景區為他提供了外部客觀真實的條件,為他死亡大開綠燈。我認為責任完全在景區,這個項目應該立即停止甚至取締。否則以後還會發生人命關天的事件。旅遊應該以休閒、輕鬆、快樂。絕對不可以為了攢錢把遊客的生命當兒戲。


上海BlairChe\n


遊客在華山棧道,跳崖輕生,華山景區沒有責任!

逝者已逝,不再多做評論! 只想說活著的人

腳下的路很長,永遠比腳長,只要抬起腳,腳下就是路! 如果你特意要上懸崖,那誰也攔不住,大路很多,懸崖也有多,人生沒有重來!

前途坎坎坷坷,誰會知道前邊一個拐角處有會遇到誰?會有什麼驚喜等待?

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這都是簡簡單單的詩句,透露出的卻是人生哲理!

烏雲不可能永遠遮擋太陽! 遇到問題,總會有辦法解決! 就算現在沒有辦法解決,拖一拖,緩一緩,說不定辦法就出來了!

或者一覺醒來,發現什麼事都不是事!沒有什麼大不了!

人生總有磨難,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 有人在,就什麼都有,至少,有希望!

景區之所以成為景區,是因為有勝人的美景! 有令人心神張揚奔馳的心動之處,請維護! 請維護這個社會資源,這是大多數人的公共財產,不是你私人私心的!

有利於社會大眾的,就做! 有損於社會大眾的,就不做! 這是起碼的公民素質! 維護社會資源環境,人人有責!


衛傾城


我問:“那和誰有關係呀?”

他想也不想地說:“他自己呀!不過,他為啥要死呀?”

我回答:“肯定是不想活了,感覺活著是痛苦”

“爸爸,我明白了,我告訴你,這娃絕對是個優等生!”兒子自信地回答。

還沒等我說話,兒子繼續解釋:“老師說過,優等生,一直學習好,在表揚中長大,稍微有點挫折了,承受不了就容易極端化,我們班那個王❌❌三道槓的,上次考試就哭了整整一天”我為兒子的認知有點吃驚,才三年級,就有這麼深刻的認識,看來我的基因還是不錯的!不錯!

兒子繼續說:“不像我們差生,皮糙肉厚,抵抗力強,看看我手的繭子,就是老師打出來的!老師說過,她其實最喜歡差生,差生皮實、堅強、臉皮也厚,以後隨便找個工作也不嫌棄,咋都能活下去。”說完還有點自豪感。

😱😱我聽完,連氣帶嚇,一身冷汗……


我們教育出現什麼問題了?

我兒子的回答,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根本的問題是我們的社會在經過幾十年高速發展後,我們“功利意識太強、德育教育太差”。是的,現在對於孩子們來說,確實是衣食無憂甚至錦衣玉食的好日子。好日子過慣了,滋生的是享樂心理、不勞而獲的拜金心理、自私自利的個人主義心理。這些心理,綜合之下,就是“偏執、脆弱和變態”

我和兒子交流:你們為什麼不知道自己“主動”去學習?我兒子回答:我學習幹什麼?我嚇了一跳,但仔細思考卻發現了關鍵:是呀,什麼都有,我為什麼拼命呀?我們那個年代,大家會為一個冰棍、為過年漂亮的衣服而去考個好成績,現在孩子為什麼呀?為工作?那太遠了!為成一個科學家?對於小學的孩子,很多可能還沒那個意識。所以,我們就開始給孩子施壓!儘可能向那些“開竅早”(暫且這麼說吧,但開竅早的學生確實有一定優勢)的學習,加之社會的壓力,開始不停的報輔導班,這樣競爭越來越激烈,本來在中考或者高考才進行的“人生篩選”就被提前到了小學,這樣大家更是火急火燎!這個時候,孩子近六年的高壓學習(其實小學的課根本沒必要這樣子),早就了無數,高智商,低情商,心理有問題的學生。



於是,弒父母的、殺同學的、打老師的、自殺、吸毒、搶劫就在年輕人中早早出現了。怪誰呢?我很無奈,先做個心理積極陽光的好人吧,然後再學習,以後即使成不了“才”,也不至於是個害貨!

對於這個自殺的我只能說——枉對父母養育之恩、枉活一世人、你的行為,對社會不負責、對大眾不負責、就連對給你提供積極能量的景區都是一種罪過。

衷心希望孩子們,茁壯成長!成為一個積極健康、樂觀向上的好人!


紅星閃閃耀秦川


華山棧道跳崖事件中,我認為景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景區最大的責任就是遊客可以自行解開安全繩。這就跟飯店吃飯時你飯店樓梯太滑,老人上廁所摔倒怪你燈光太暗,來摩托車摔倒怪你公路局路況不好,都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景區一定是有責任的,這就是現實。



事件回顧:7月24日下午3點55分左右,華山長空棧道上,一名身穿灰色短袖的男子突然解開了身上安全繩,站到了棧道的邊緣,沒有過多的思考和猶豫,然後縱身一躍跳了下去,而當時旁邊的人也沒有一絲絲的覺察。

目前遊客的屍體已經找到,華山景區正在跟死者家屬做善後事宜。


詩詞公寓觀點:雖然不知道這位兄弟現實遇到了什麼樣的認為過不去的坎,讓他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結束自己鮮活的生命,也許在他看來,只有一死才可以一了百了,對於他的選擇我給予充分肯定理解,但我並不贊成他的做法。

因為我覺得生活就是由無數道坎組成的,就像我們不會走路的時候,學會走路就是我們需要邁過去的坎,上學後好好學習也是我們需要邁過去的坎,畢業後找到一份工作好好工作也是我們需要邁過去的坎,還有找個女朋友或者男朋友結婚,房子車子,孩子,為人父為人母,養育自己的孩子等等,這些都是我們需要邁過去也是逃脫不了的一道道的坎。


而這些坎在當時我們看來邁過去很難,甚至一度想要放棄,但我們還是堅持著一步步的邁了過去,當我們回頭看我們當時邁過去的那些我們當時認為邁不過去的坎的時候,才覺得原來那些坎也不過如此。

一條人命就這樣隨著你的縱身一躍而煙消雲散,你自己是一了百了了,但你的問題並沒有隨著你這一躍而一了百,因為也許你還有父母,還有老婆孩子,還有關心你的親人和朋友,從此之後,你會成為他們心中永遠的痛,而這種痛是刻骨銘心的。


詩詞公寓


景區管理方有沒有責任?我的回答是沒有!


在那個舉世聞名的險峻地點,這個遊客在眾目睽睽下,解開安全繩,縱身跳下懸崖,這是有意識的主動行為,他厭世輕生!

生前活得不盡人意默默無聞,那就轟轟烈烈的死一回,這就起那位在華山棧道上跳崖遊客的選擇。

無法知道他的人生遭遇了什麼挫折,也沒人有資格去斥責他的愚蠢。人已經去了,祝他在天堂裡得到愉快的新生

華山素以“天下險”著稱,在最危險的路段,不可能沒有安全提示,也不可能沒有遊客間的相互提醒和勉勵。這個遊客是成年人,他要自殺,這事兒景區管理方無法先知並刻意限制阻止。在那個特殊地點,一瞬間發生的跳崖行為,也沒有人來得及或有辦法阻止。

景區唯一能做的事,就有有義務尋找並保存他的遺體,並從人道角度為他的家人(如果有家人現身)處理後事提供必要經濟援助。

世上自殺的事天天在發生,若自殺發生在公共地點,需要管理方負責,那這些公共地點只有關門。顯然,這行不通!

例如;美國舊金山金門大橋,海天環境異常優美,像是一道通往天堂彩虹,很多人來到橋上,張開雙臂



飛向波濤激盪的海灣,成為了自殺聖地。自1937年建成以來,已確認有超過1600餘人在此自殺,僅100多人僥倖生還。

若據此要追究大橋管理方的責任,這座大橋早就應該被關閉或折掉。但沒有!管理方能做的事,就是刻意在橋上設置了觀察警力,預防和阻止後來人在這裡跳橋輕生。

華山景區能做的的事,除了安全宣傳提示,加強景區巡查管理。若在危險地段有醫生(包括心理醫生)值勤,對生理心理呈現異常的遊客進行幫助或勸退,

這樣最好!


諶人


1、有責任的前提是景區存在過錯,倘若本案中男子的安全繩並不是自己解開,而是因為存在質量問題,那麼這個案子景區肯定存在責任。

2、從目前瞭解到的情況是男子在長空棧道自行解開安全繩墜下山崖,而且有視頻作為證據可以對該事實予以證實。那麼作為正常人來說,相信看過視頻的人都能看得出來棧道的危險性,其應當知曉自行解開安全繩跳下山崖死亡結果可能性極高。

3、故而在男子自願將自己陷入風險的情況下,自行解開安全繩跳崖,我認為景區不存在任何過錯,其已經盡到了必要的安全提示義務。儘管在華山棧道如此危險性的情況下,根本不需要任何提示。

4、退一步說倘若男子的死亡景區需要承擔責任,那麼哪個景區還敢經營?這無疑給了許多尋死之人做出了引導,在該景區跳崖死亡還能獲得補償或者賠償,反而容易誘發效仿者在該地點繼續上演跳崖的悲劇發生,所以從這一點來說,我也不認為景區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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