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峯漂流」是不可取的自私行爲

7月13日下午,重慶市北碚區消防支隊接到報警稱,嘉陵江洪峰中有人影。消防官兵立即攜帶衝鋒舟前往救援,經過近一個小時搜尋,終於發現“落水者”蹤影。經詢問得知,7名“落水者”是外地游泳協會成員,他們認為洪峰難得,堅持體驗洪峰漂流並拒絕救援。消防官兵只得護送7名漂流者繼續漂流,一個多小時後7人終於上岸。

“洪峰漂流”是不可取的自私行為

大數據分析

傳播趨勢

“洪峰漂流”是不可取的自私行為

“洪峰漂流”是不可取的自私行為

如上圖所示,話題熱度從7月17起話題熱度直線攀升,於7月17日18時話題聲量達到最大值,歲後話題熱度逐漸下降。

口碑熱詞

“洪峰漂流”是不可取的自私行為

口碑熱詞方面,非敏感高頻詞有“護送”、“敬畏”、“堅持”等,敏感高頻詞有“無奈”、“危險”、“無視”等詞。

微博情緒

“洪峰漂流”是不可取的自私行為

微博情緒上,所佔比重最大的是“中性”情緒,佔比64.54%,其次是“憤怒”情緒佔比13.27%,“悲傷”情緒佔比11.22%。

媒體觀點

四川在線:每一起安全事故的背後,都有著不同尋常的因素。如果“洪峰漂流”人員發生傷亡事故,不僅會給自己和家庭造成悲劇,亦會產生社會悲劇事件,當地政府部門也要承擔責任。顯然,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無視公共安全,有違社會道德,應予以公開批評譴責。同時,各地游泳協會要引以為戒,完善會規,明確會員要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擅自搞“洪峰漂流”等違背法律和社會道德的冒險行為,如有違反者應予以開除,以免損害到協會聲譽。

北京青年報:看到有人在波濤中浮浮沉沉,公眾因懸心而報警,彰顯了同舟共濟守望相助的社會責任。消防官兵攜帶衝鋒舟緊急趕赴現場,開展拉網式搜尋,冒著驚濤駭浪接近“疑似落水者”,體現了無私忘我、迎難而上的職業責任感。相形之下,那些盲目衝刺極限的“浪裡白條”,不顧消防官兵苦苦勸阻,繼續在危險的激流中衝浪游泳,甚至把應急救援者當成漂流冒險的“貼身護衛”,這是在褻瀆公眾的關切和愛心,不但愈發顯得自私和無德,更是在肆意揮霍彌足珍貴的公共應急救援資源。

“洪峰漂流”是不可取的自私行為

網友觀點

@占卜師Ella :浪費公共資源,應該讓當場簽署拒絕救援書,然後讓他們自己隨便漂、隨便流,管他流到哪裡去。

@阿舞力爭今年兩位數 : 上岸了請把費用結一下,如果說他們沒讓護送,那要不佔用航道什麼的罰一下?

@三攝 :服了,浪費警力,心疼消防叔叔。

復興觀點

此次新聞事件一經傳播網友對這些“漂流者”得到的是一直批判的聲音,想來也是如此。何他們有異曲同工之處的是喜歡冒險爬野山的“驢友”們,冒險精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種將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讓消防員為了搭救他們而以身犯險的行為應該抵制。

雖然可以從這七個“漂流者”的較為專業的裝備準備可以看出他們並不是業餘愛好者,而是有一定專業基礎的專業人士,但俗話說“淹死的都是會游泳的”,冒險就意味著有會發生意外的可能,且這個意外後果越慘重這個冒險彷彿更有意義,那麼消防員更不可能讓人這些“漂流者”讓他們自生自滅。

消防官兵駕衝鋒舟搜救“落水者”,而“落水者”不僅不領情而且被救回來的還要繼續跳江游泳,這樣的做法讓人難以理解。

在這次事件當中,“漂流者”的行為不僅僅是“任性”一詞就可以帶過的,他們這樣的行為經過傳播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回到這次事件本身來講,“漂流者”無視救援人員勸阻執意要做極限挑戰是對公共資源的非法佔用。如若這次再輕易放過他們會給受眾一種救援人員的救援是理所應當的享受的印象,所以應對他們予以嚴肅處罰來告誡其它有類似想法的人們,極限運動雖有可取之處,但一旦造成了公共資源的佔用,造成違法行為也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圖/網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