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的是「假」文件?爲啥3年了拿不到補貼?

張先生2016年6月在銅川新區購買了一套房,按照當時銅川市政府文件的規定,可以享受契稅50%的先徵後補政策,補貼3876元。但是

兩年過去了,張先生一分錢都沒拿到,他很無奈:“市政府下發的這份文件是‘假’的?為何政策制定了卻不執行?

購房時

被告知有契稅補貼政策

張先生購買的房產位於銅川市人民醫院南院對面一個小區。“我是2016年6月8日網籤的合同,6月17日、18日繳納契稅,辦理了房產證。購房時,工作人員告訴我,按照當時的政策規定,在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間,凡購買銅川市轄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地財政部門給予契稅應納稅額50%的補貼,實行先徵後補,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為準。”張先生說,他繳納契稅總額為7752.67元,按照這個政策,補貼的錢款應為3876元。

華商報記者看到,2015年10月12日發佈的《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的第六條規定:

在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間,凡購買我市轄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地財政部門給予契稅應納稅額50%的補貼,實行先徵後補,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為準。購房人繳納契稅後,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不動產)所有權證和完稅憑證等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門提出補貼申請,經審核後由同級財政部門給予補貼。(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

然而,讓張先生沒想到的是,討要補貼的經歷讓他很困惑,“我跑了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和市新區管委會的一些部門,都說不知道該怎麼執行,還有部門說沒有收到文件,沒法執行。”在接連不斷遭遇“無法執行”的結果後,張先生慢慢淡忘了此事。前幾天他收拾房子時,再次看到購房合同、契稅證明和不動產權證書,又想起這件讓他感到沮喪的事,於是再次上網查找這份文件,“文件依然掛在網上,我依此向相關部門討要補貼時,有人還嘲笑我說‘房價都漲了,還在乎這點錢’。”張先生感到很不理解,“難道我看到的是一份假的政府文件?”

政府下的是“假”文件?為啥3年了拿不到補貼?

記者走訪

多個部門都說不歸自己管

近日,記者帶著張先生的疑惑,走訪了銅川市財政局、住建局、新區管委會。

銅川市財政局表示,他們確實收到過該文件,但具體怎麼執行應該交由地方財政部門負責,這項政策本身就是為刺激當地房產市場而制定的,“市民在銅川新區購買的房產,財政補貼也應該由新區財政局出。”

銅川新區財政局與銅川市財政局在同一棟大樓辦公,新區財政局的工作人員電話回覆記者:“沒有收到這份文件,所以不知道該怎麼執行。”

銅川新區管委會,負責收發文檔(案)管理的工作人員查詢後表示,確實

沒有收到這份文件,如果要執行,也應該是住建部門負責。

銅川新區住建部門表示,他們只具有建設、規劃監管功能,沒有房產登記功能。銅川新區住建部門還專門向市政府回函稱,他們也未曾收到過這樣的文件。

銅川市住建局一位科室負責人表示,當時這份文件確實是由市住建局牽頭制定的,但這個政策也是為了拉動新區房產市場,所以,政策的具體執行部門還應該是銅川新區。

銅川市政府辦:

已接到多起市民投訴

在銅川市政府辦,工作人員查詢該文件後明確表示:“文件沒有廢止就應該執行,牽頭部門是市財政局和市住建局。如果有哪個部門表示沒有收到文件,那就是他們的問題。我們確保文件涉及的部門完全可以收到,也可以查到具體收文時間的。”同時,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這是一份普發文件,除了通過書面形式發送到各相關部門外,放在政府官網上也是起到廣而告之的作用。目前已接到多起市民就這個問題的投訴。

據記者瞭解,截至目前,張先生依然沒有拿到補貼。市財政局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除了張先生外,至今並沒有接到一例契稅補貼申請。

評 論

政府文件不執行 誰來啟動“強制程序”?

實際上,銅川市政府三年前發佈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網民和銅川市民至今都能看得到,可奇怪的是,一些相關部門不知是真看不到還是假裝看不到,反正一份客觀存在的政府文件儼然成為一紙空文,導致那些白紙黑字的鄭重承諾全然不能兌現。不客氣地說,這和忽悠又有多少區別?

遺憾的是,銅川市財政局、住建局和新區管委會,要麼說沒收到過文件,要麼把責任踢給下面,或者直接推到其他部門。那麼,這裡有一個問題值得追問:假如真的是因為沒有收到文件導致無法執行,這是否說明政策發佈者應該負全責?但按照市政府辦工作人員的說法,即便當初就是沒有下發,可這是“一份普發文件”,放在政府官網上就相當於文件下發了。

就這樣,每一方都有貌似合情合理的說辭。要指出的是,今日的狀況並不是政策本身的缺陷導致難以執行,而在於不執行!關鍵問題是,一份2015年發佈的政府文件,幾年了卻一直都找不到明確的執行主體。相關部門更沒有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想一想,一份長久不能落地的政府文件會有什麼不妥,是不是該採取點相應的補救措施?相反,市民在討要補貼時還被揶揄“還在乎這點錢”。

這真不是錢多錢少的事兒。政策從來都不是為了看的,相反,政策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換個角度想想,如果不是出臺這種“讓利於民”的政策,而是下發收費文件的話,收不到文件的概率會有多大?推來推去的可能性又有多少?結論恐怕不難想見。

不執行司法判決,損害的是法律的權威和公信力。和司法判決不執行一樣,政府文件如果不能落地執行,同樣損害政府的權威和公信力。法律判決若不執行,可以強制執行,那麼,如果政府文件不執行,誰來啟動“強制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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