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子長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耐心調解 巨額案款一次兌付

7月31日,延安子長縣法院執行法官通過耐心調解,成功和解了兩起案件,現場兌付執行款58萬元。

延安子長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耐心調解 鉅額案款一次兌付

李旭與魏琴兩夫妻以做生意為由分兩次向李勇借款50萬元,其父李昂為擔保人,約定月利率均為1.5%。李旭在支付了部分利息後,不能按時給李勇支付利息,李勇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子長縣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要求李旭等人按約定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判決生效後,被告李旭、魏琴、李昂三人未按法定日期履行還款義務,原告李勇於5月3日向子長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旭等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相關法律文書,但三被執行人一直以與申請人私下協商為由,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執行人員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有房產一套,立即依法對該套房產予以查封,並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面對執行人員高效有力的執行措施,李旭夫妻最終認識到不履行執行義務的嚴重性,於7月27日迅速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並於7月31日一次性兌付兩案執行款58萬元,李勇也主動放棄了部分利息並承擔了兩案全部訴訟費和部分執行費用,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子長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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