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能成为孩子逃避法律惩罚的保护伞

俗话说得好: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从家庭教育抓起,监护人应真正尽到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

根据2015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一项对14至18周岁犯罪人群的调查显示,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从2001年的12.3%上升到2014年的20.11%。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中的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以上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等8种犯罪的,才负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这也就说明了,对于16—18周岁及14—16周岁违法犯罪作了限制规定以保护未成年人,且按照法律,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免予承担刑责的。因为相关教育学者和部门认为,未成年人思想观念未定型,他们并不能很好的理解法律的存在和意义,因此这个法律在他们看来是在保护处于弱势的未成年人。

但其实随着社会和教育的发展,其实现在的孩子都较为早熟,这导致一部分孩子知道这一条法律规定后,甚至称犯罪要趁早,14岁以前要大干一场。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上的宽容就已经变成了纵容!

未成年不能成为孩子逃避法律惩罚的保护伞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从生理发育来讲,12—17岁未成年人生理机能已接近成年人,但是,他们的心理发育却相对滞后。他们看似早熟,但控制行为的能力相较于成年人仍有差别。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庭与学校、社会的教育跟不上,未成年人就会受到负面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1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特点司法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以初中生为主,占比为68.08%。从地段区域上看,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发案率超80%。

未成年保护法的初衷是好的,但这不能成为有些作恶的孩子的保护伞,部分孩子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天真和单纯,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相关教育的力度同时,完善下相关法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