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沒錢還,但得工作來還錢,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再活一次20170918


法院的限制令和解除令都有法定情形,解除也是有法可依的,但在不切實際的三年解決執行難這個運動式執法的背景下,所有法律對於無錢償債的救濟已基本失效,一棍子打死是運動式執法的結果,此時想解除已不是法律賦予的權力所能及,而是由法官的意願來決定,因為法官在運動和三年這兩個關鍵詞的庇護下冠冕堂皇的繞開法律說糊話。

誠信建設是一個宏觀大局,政府機關,公檢法司,銀行金融,工商企業,普通民眾等,都是這個宏觀大局中的一份子。政府機關的行為不規範起到了帶頭破壞作用,銀行的不誠信起到了標杆示範作用,公檢法司從無法可依到有法亂依,金融的流動性和互動性決定了其必然存在的風險性,但普通百姓參與的投融雙方風險意識又極其不對等,當工商企業一旦資金運行受阻遭錯,政府、金融、公檢法司,普通民眾,一大群落井下石本身就不知誠信為何物的都來了,信誓旦旦的拿著老賴、非法集資這些個大石頭往下砸,活路都砸死了,哪兒來經濟運行和償債?且不知工商企業才是一個國家發展的根,所提供的稅收和就業才是維持國家運轉的血液。砸根、吸血,已成法院現階段執行中的主要成果。想解除限制只能隨法院而行,拔根、賣血。


溫水煮龍


如今的老賴三年前都是響噹噹的老闆,億萬富翁樂視老賈,三年前想到過他會變成老賴嗎?法院現在居然成了最繁忙單位,只能說明一點,祖國生病了,解除法院限制令沒有啥好辦法,畢竟法院就是一國家機器,不可能改變這改變那,銀行慌了,企業慌了,債權人慌了,都想逃離目前的處境,有多少債權人也本身就是老賴,又有多少老賴也是真正的債權人,用一鍋粥形容,一點都不過分。自古以來成王敗寇,不管是債權人也罷,老賴也罷,大家都先冷靜一下,每個人都會有變成老賴的機會,只是時間問題而已,同志們該努力還得努力呀,不管怎麼樣你們得自己相信自己能爬起來,願意認識的朋友們給我來個關注,大家共同探討一下,線下整合所有閒置資源,把所有失敗的人聯合起來也許也是另外一種成功。


藏富於民--才是國策


借錢和還錢是一個經濟活動的雙向運動。即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同一經濟背景下是平等的主體。都可能因對經濟背景和經濟活動本身判斷的失誤導致損失!這才是法治精神!在企業、個人破產法及破產保護法、以及其他對失敗者的救助法律體系不健全、不落實的情況下。任何收緊和建設所謂的信用體系。都可被視為政策引導社會"耍流氓",是對民營企業家的一次聯合陰謀絞殺!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民營經濟投資會斷崖式下滑,資本奪路大逃亡的根本原因!法院已淪為高利貸者(或食利階層)的催收人,而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和構建正真市場經濟的守望者!進一步加大和社會的張力、助長了經濟社會生活中的戾氣!但不管怎麼說,欠錢總是要還的!關鍵是欠與討的心態與方式


陳土3813471350


現實生活中,很多老賴不是沒有錢還債,是把資產轉移了,表面悽慘背地瀟灑。很多老賴的產生不是生意倒閉造成的,而是在借錢時就沒有打算償還,或者錢借到手後不負責任的胡亂決策.揮霍,心裡抱著賺到錢就償還賺不到就不償還這種念頭,,,有幾個老賴的公司財務是規範管理的,能經得起審查的,又有幾個老賴是真正勤奮努力工作,資金財產上真正公私分明的,大多數老賴如果申請破產,司法介入審計,基本跑不掉侵佔公司財產罪瀆職罪這兩項罪名,這也是很多老賴不願意破產的根本原因,不是不想是不敢,生意經營不善只是大多數老賴的遮羞布,老賴是正常商業秩序的蠹蟲,,只有真正的塑造誠信環境,才能有健康的商業秩序。


飛天芾


這個問題很簡單,不讓債務人坐高鐵飛機那就是限制業務住來,沒有業務往來怎麼還錢,太不公平。企業欠債搞經濟回報社會做岀了極大貢獻,不是說今投資明天收回的事,主要與國家政策有關那怎能是投資人的事。農村貧困戶國家還在扶持何況為國家作投資的企業家呢,今後沒人做實體經濟呢。


河南潤旺實業集團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意的事情。但是,不是所有欠債人都是有錢不還的!法律限制所有隻要欠了錢的人的限令的確是需要一個更好的界定標準。現實生活中的欠債者應該說大部分的是能還錢的,因為隨著社會的發展誠信已經是生活中一切前提必須標準。隨著法制的逐漸完善,執行法律的公正廉明,期待在判定標準上有一個行知有效的根本的解決方法。


沉默是對你最好的答覆


誰都知道做生意有風險,不一定衹賺不賠,萬一帳收不回來,客戶的公司倒閉,自己公司也跟著倒閉,自然自己也成了老賴,之前對社會的貢獻,都被遺忘,変成落水狗人人喊打,法院通揖,反身機會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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