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附近的人”暗藏玄机 检察院公开听证议捕与不捕

年过而立,却无谋生之路,转而耍小聪明用微信做起卖淫嫖娼的“生意”。7月12日,舟山市公安局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向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贵州籍男子田某某,这是舟山市查获的首例微信招嫖案。7月17日,舟山市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公开听证会。

小情侣竟“搭伙”做起卖淫“生意”

故事要从一年前说起。

在宁波打拼做装修工的田某某在KTV结识了小赵。都是30出头的年纪,都是背井离乡的处境,都有遭遇离异的经历,让他们很快走在了一起。

2017年,他们一同来到舟山,想要开始新的生活。

但现实总比想象残酷。

文化程度不高,又没有拿得出手的技能,田某某和小赵在人生地不熟的舟山一直找不到工作。而就在这个当口,小赵怀孕了。

为了让怀孕的小赵住得更舒适些,田某某在普陀一公寓楼租了间房子。小情侣还没为生活环境的改善高兴多久,就发现,他们的积蓄在长期的“只支无收”中耗尽了。

一同消耗的,还有两人的感情。因为经济问题,田某某和小赵经常爆发争吵。又一次争执之后,小赵在盛怒之下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

痛定思痛,田某某觉得,没钱真的不行。但哪里有来钱快,门槛又低的工作呢?

在宁波和老乡闲聊时的几句话突然从田某某的脑海里跳了出来。别人可以用微信招小姐卖淫,那我也可以试试啊!

于是,田某某从网上购买了几个微信号,将带有色情引诱内容的图片设为微信头像用来吸引嫖客。然后,他通过微信群招募了同是外地人的小张从事卖淫活动,约定了嫖资分成比例,并为她在普陀某商圈租了一间公寓作为“做生意”的场所。

也许是失去孩子后情绪低落,也许是被没钱的窘困现实所迫,田某某的女友小赵竟主动要求也要卖淫赚钱,并威胁如不同意就分手离开。几次争吵也没能打消小赵的主意,田某某只好同意。

今年5月,田某某三人正式“开业”。田某某操纵几个“美女头像”微信,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招揽嫖客,与嫖客约定时间地点和费用后,将嫖客信息发送给小赵或小张,由她们负责提供“服务”。

6月13日,在某宾馆做一外地游客“生意”的小赵被获悉线索的警方抓获,田某某和小张也被随后抓获。经查,当天,田某某介绍小赵和小张2人卖淫4次。

6月14日,田某某被刑事拘留,并于7月12日被提请批准逮捕。小赵和小张则分别被处8日和10日行政拘留。

公开听证,捕与不捕论个清楚

7月17日,舟山市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在案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介绍,该案公安侦查人员、辩护律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就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不与不捕分别发表了意见。

侦查人员认为,微信招嫖是介绍卖淫的新形态,犯罪隐蔽性强,辐射面广,社会危害性大。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需进一步侦查,有继续羁押的必要。

辩护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犯罪情节较轻,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涉案手机也已扣押,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妨害侦查。同时,也应考虑到,其与前妻离异,在老家尚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对其逮捕可能影响孩子生活。

多数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认为,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可以考虑从宽处理;如对其逮捕,可能羁押较长时间,耗费司法资源。但同时,也应考虑其是否能够提供合格的保证人或缴纳足额保证金。

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在充分听意见后,办案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主观恶性小,且无前科劣迹,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且在舟山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有能力缴纳保证金,故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当场予以宣布。

但这不意味着不再追究田某某的法律责任。如今,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被取保候审的田某某还需等待法律对他的最终判罚。

检察官提醒

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得一些犯罪隐蔽性强、成本低、传播快,本案中,田某某就是搭上了微信社交的“快车道”,将微信变成了“危信”。

在此,检察官警示有不良意图的人,切莫心怀侥幸心理,无论手段多么隐蔽,一旦违法越界,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同时也提醒广大网友,要洁身自好,及时识别网上的违法信息,一旦遇到涉黄社交账号要及时举报,共同净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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