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鑑定是怎麼推斷出來一個人死因的?可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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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法醫,我大晚上睡不著我來說兩句吧,希望你能看到。還有喜歡法醫的可以關注我,有什麼法醫方面的疑問可以私信我。

推斷死因是法醫的工作,法醫必須通過事實,什麼是事實,就是能看到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眼見為實。

法醫屍體檢驗的過程,大致分一下步驟:

第一衣著檢驗,就是看看死者衣服是否完整是否有破口,

第二就是脫完衣服,對屍體進行屍表檢驗,主要看看死者有無暴力工具打擊痕跡及機械性窒息的徵象,還有就是看死者全身有無皮下出血、表皮剝脫、創口、頭皮血腫、球瞼結合膜有無出血點、角膜是否透明、瞳孔是否等大等圓、口鼻腔外耳道有無異常、頸部有無掐勒、有無骨折、有無抵抗傷、有無被性侵、屍斑是怎麼樣、屍僵是怎麼樣等等。如果屍表檢驗結束,至少有一個答案,那就是是否排除暴力工具打擊(刀槍棍棒)還有是否有機械性窒息徵象。如果不是案子,屍表檢驗給的只是一個排除性意見。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一個人被人發現死在某個地方,經過屍表檢驗,未發現有暴力工具打擊痕跡及機械性窒息徵象,如果死者家屬問我怎麼死的,對不起,我只能給你一個排除性的意見,因為臟器都在身體裡面,哪裡發生了病變,我根本看不到,但是通過角膜混濁程度,屍僵屍斑屍溫我可以給你一個大致的死亡時間。

第三步就是解剖檢驗,如果是案子,身體有明確的創口或者骨折,通過解剖,主要是看腦子心肝脾肺腎等臟器有無損傷來確定死因。比如心臟有創口,顱腦裡有大面積出血這種肉眼一看就能看出的,可以明確給出死因。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有些死者家人懷疑是被他人加害死亡,解剖後各臟器沒有明顯的損傷,那怎麼定死因呢?那就到第四步病理檢驗。

第四步病理檢驗,就是解剖過程中提取死者腦組織,心臟,肝,脾,雙肺,雙腎,雙側腎上腺等放在一個桶裡,用福爾馬林固定,然後經過一系列操作做成切片在顯微鏡下觀看是否致死疾病。比如是否有冠狀動脈狹窄,是否腦幹有出血等。如果有明確的致死性疾病,這個也可以定死因。那如果沒有致死性疾病怎麼辦?那就定不了死因。因為現在科學的發現程度還沒有發達到那樣的程度。

因為現在有很多猝死的案例,平時死者身體健康,多數還是年輕人,睡夢中就死亡了。這樣的案子我也出過不少。通過以上屍檢根本找不到死因,這也是法醫學上說的青壯年猝死綜合症。

當然現在的解剖都會抽取死者心血,或者胃內容還有胃壁肝臟進行毒化檢驗,以排除常見毒物中毒致死的可能。

以上就是法醫屍體檢驗鑑定的大致情況。屍體檢驗的時候每一步都會拍照或者錄像固定。

但是我作為法醫,如果當事人不相信鑑定結果,還有一個辦法就是申請對屍體重新鑑定,就是由我們上一級的鑑定機構重新對屍體做檢驗。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夠幫助你!


非著名法醫


回答您提出的問題,法醫鑑定是怎麼推斷出來一個人死因的?可信嗎?

在報案的案例需要才動用法醫。平常病死老死的只要居委核實?(未經手辦過喪葬瞭解不詳細)。法醫鑑定臨床“死因”,是經過法醫學科的課題學習,實踐,課堂試驗,分析,包括病理,物理,藥理,包括化驗,解剖。觀測屍變,特殊特徵,死狀,僵硬結與溫度,腐爛程度,傷口著位深淺度,血液毒素,毒藥品種,現場,指模腳印,皮屑,兇器,器皿,生命特徵,有的偵探能從瞳孔攝像查出最近視網神經留下的影像。(看科幻書記載)。推斷謀殺案的死因,有明顯刀傷有出血點,噴濺血斑,,中毒,可化驗血液含毒量毒藥名。或繩索勒印,拖拽打鬥痕跡。等能目擊查察出來。準確度80%以上。但是有的死因很難一口確定是否自殺,是否謀殺,只能用疑似,可能,偏向,意外死亡未確的暫定死因。比如赤裸全身,高空墜樓,沒有人認是誰推人去死的。比如服藥致死,沒有人承認下毒藥的。比如開煤氣中毒,沒有查獲製造死亡兇手。比如膠袋套頭,比如高臺遊戲,比如自焚,比如墜巖,比如抑鬱,這些死亡原因沒有遺書沒有録音錄像,死因可疑,凡有懷疑未能查出兇手作案,找不到證人證言的,只能說死訊,死因不明,有經驗的法醫不會武斷,會保存檔案,作為課題深研,契而不捨,為沉冤昭雪,為死者解密。當證據調查審理清楚,最後才能確定死因。如李小龍、父子的命案至今未確,引起死亡原因,動機…只能半信半疑。


公民健康為重


非專業人士,憑藉觀看《福爾摩斯探案集》、《大宋提刑官》、《法醫秦明》、《白夜追兇》、《名偵探柯南》等刑偵題材的電視劇中獲取的知識,我明確地告訴你。

能!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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