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子非法拘禁追債,錢沒要到反被抓

一男子借8萬塊錢給朋友,到約定還款時間,幾次要錢未果,設下“鴻門宴”約朋友吃燒烤,朋友到來後,非法拘禁朋友和朋友一同前來的夥伴18餘小時。

7月19日13時55分,貴州省興義市張女士到羅平縣公安局羅雄派出所報警,7月18日22時許,張女士表弟小明從興義送一個朋友來羅平的時候,被人強行帶走,請求查處。經瞭解,小明是送小金來羅平的,小金是受他在羅平的朋友邀約,小金欠他朋友8萬元錢,來羅平商量還款的事。張女士還拿出手機,說這是小金髮給他的微信位置。得知這一情況,民警迅速組織警力前往查找被非法拘禁受害人所在位置,15時許,民警在羊者窩水庫找到被非法拘禁的小明和小金,並將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牛某、李某、王某、李某某、劉某抓獲。

五男子非法拘禁追債,錢沒要到反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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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子非法拘禁追債,錢沒要到反被抓

經查,小金於6月初向牛某借款人民幣8萬元,承諾6月底歸還,但7月初牛某還未收到小金還款,牛某幾次向小金要錢未果,便電話聯繫小金到羅平商量還款事宜。7月18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牛某邀約李某、王某、李某寶、劉某等人在南片區融庭假日酒店旁將小金及開車送他到羅平的小明強行帶走,後帶至星時空KTV、健康巷、羊者窩水庫等地,並對小明實施毆打。限制小金、小明人身自由達18餘小時。經訊問,犯罪嫌疑人牛某、李某、王某、李某某、劉某對非法拘禁小金、小明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李某、王某、李某某、劉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提示:當暴力討債行為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綁架人質、毆打成傷等方法時,便觸犯了刑法,使自己由一名合法的債權人變成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若情節嚴重,構成非法拘禁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等,是會受到相應的刑罰懲處,這是極其不划算的,若追債,請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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