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子非法拘禁追债,钱没要到反被抓

一男子借8万块钱给朋友,到约定还款时间,几次要钱未果,设下“鸿门宴”约朋友吃烧烤,朋友到来后,非法拘禁朋友和朋友一同前来的伙伴18余小时。

7月19日13时55分,贵州省兴义市张女士到罗平县公安局罗雄派出所报警,7月18日22时许,张女士表弟小明从兴义送一个朋友来罗平的时候,被人强行带走,请求查处。经了解,小明是送小金来罗平的,小金是受他在罗平的朋友邀约,小金欠他朋友8万元钱,来罗平商量还款的事。张女士还拿出手机,说这是小金发给他的微信位置。得知这一情况,民警迅速组织警力前往查找被非法拘禁受害人所在位置,15时许,民警在羊者窝水库找到被非法拘禁的小明和小金,并将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牛某、李某、王某、李某某、刘某抓获。

五男子非法拘禁追债,钱没要到反被抓

五男子非法拘禁追债,钱没要到反被抓

五男子非法拘禁追债,钱没要到反被抓

五男子非法拘禁追债,钱没要到反被抓

五男子非法拘禁追债,钱没要到反被抓

经查,小金于6月初向牛某借款人民币8万元,承诺6月底归还,但7月初牛某还未收到小金还款,牛某几次向小金要钱未果,便电话联系小金到罗平商量还款事宜。7月18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牛某邀约李某、王某、李某宝、刘某等人在南片区融庭假日酒店旁将小金及开车送他到罗平的小明强行带走,后带至星时空KTV、健康巷、羊者窝水库等地,并对小明实施殴打。限制小金、小明人身自由达18余小时。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牛某、李某、王某、李某某、刘某对非法拘禁小金、小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李某、王某、李某某、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当暴力讨债行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绑架人质、殴打成伤等方法时,便触犯了刑法,使自己由一名合法的债权人变成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若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等,是会受到相应的刑罚惩处,这是极其不划算的,若追债,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