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藏文物監守自盜,管理體系需要完善

賊也要分土與雅

廣美圖書館前館長蕭元已經在幾個月前於獄中去世,這一消息得到了該校幾位老師的證實。早前的2016年10月31日,廣州美院開除其黨籍和公職。

蕭元模仿、調包百餘幅名人書畫一案當年震驚一時,還一度被載入2015年《中國法治藍皮書:記錄重大法治事件》。如今已歷時近兩年,“上億元館藏名畫被調包,賊竟是館長”的震驚情節,依舊發人深省。

館藏文物監守自盜,管理體系需要完善

(蕭元。圖片自網絡)

館長為何監守自盜?發現曾被調包於是“有樣學樣”

2015年7月21日,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前館長蕭元貪汙案在廣州中院一審開庭。當時,廣州中院官網放出了兩個多小時的庭審全紀錄。

檢方指控,2002年10月至2010年3月期間,蕭元利用其擔任廣美圖書館館長的職務便利,用學校為其配備的圖書館藏畫庫的全套鑰匙開門進入畫庫,用自己事先臨摹好的贗品將館藏的143幅名字畫調包並據為己有。

從2004年至2010年,蕭元陸續將其中的125幅書畫作品委託進行拍賣,拍賣成交價總計3470.87萬元,餘下18幅尚未賣出的書畫作品被偵查機關扣押,經鑑定估價約為7681.7萬元。公訴人認為應以貪汙罪追究蕭元的刑事責任。庭上,蕭元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意見,並表示認罪、悔罪。

蕭元為何會動歪心思?

蕭元當庭交代,圖書館有一個藏畫庫,裡面主要收藏中國書畫作品。館藏的這些畫作,平時主要用於教學參考,廣美的老師和學生都可以憑證件借閱、參考。

蕭元說,藏畫庫一共有三道門,三道門上的鑰匙分別由三個圖書館工作人員掌管,老師和學生借畫時,需要三個老師同時到場開門才能將畫取出來。但蕭元想要取畫,卻不用這麼麻煩,因為他配有圖書館藏畫庫的全套鑰匙。

據蕭元交代,2003年,有管畫的老師提出希望將畫作進行數據化處理,方便老師和學生查看,在拍照過程中,蕭元見識到了藏畫庫中的字畫。他說,他第一次看到這些畫的時候發現有很多贗品,之前已經被人調包過,他也動起了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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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元庭審現場視頻截圖。)

選什麼畫偷?常被借去展覽的不偷

蕭元說,他第一次作案是在2004年3月。週末圖書館放假時,蕭元趁著沒人,就用鑰匙打開畫庫,挑選字畫帶回家。花幾天臨摹好後,再把假畫放回藏畫庫。蕭元說,藏畫庫的工作人員都是兼職,沒有鑑別字畫真假的能力,只負責對數。

在選擇竊取哪幅字畫時,蕭元有自己的標準。他一般只挑選臨摹難度不大的字畫。同時,由於師生們對嶺南畫派的作品非常熟悉,嶺南畫派的作品也經常被借出去展覽,這些作品首先被他排除在外。

蕭元作案有兩三年。2005年年底時,學校要求把圖書館的字畫轉交給美術館管理,因此,2006年起,蕭元便停止作案。

據央視報道,蕭元的犯罪情況之所以敗露,是因為在香港的一次拍賣會後,有人報警說畫作來源有問題,才讓事件東窗事發。事後,在很多被拍賣的畫上,都被發現有廣美的印章。而據瞭解,在拍賣場上,出現某某單位收藏標識的拍品幾率也較大,因此極少有人會懷疑拍品是被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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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圖片自該館官方微博)

贓款去了哪?名下共有8套房產2豪車

被調包的真字畫,大部分被蕭元拿去拍賣行拍賣。蕭元說,從2004年起到2012年,他一直找中國嘉德國際拍賣行拍賣字畫,一共賣出125幅畫作,得款2700多萬元。如果加上佣金、保險等費用就是起訴書指控的3470.87萬元。

蕭元表示,在拍賣的畫作中,有一幅潘天壽的《英雄獨立》畫作是中國嘉德國際拍賣行“自作主張”轉給浙江一通拍賣有限公司拍賣的。

拍賣所得的贓款,一部分被蕭元用來購買字畫,一部分被用於購買房產。蕭元說,目前他一共有8套房產被扣押。他說,自己記不清楚哪些房產是用贓款所購,但並非所有房產都是用贓款買的。他名下還有奔馳和路虎兩輛豪車。

2014年5月6日,蕭元在番禺雅居樂峰會的別墅被抓獲。偵查機關在他的住處搜查到18幅尚未賣出的字畫,分別是齊白石、程十發、張大千等名家的作品。

蕭元說,他從畫庫中一共拿了100多幅畫作,但不到143幅。之所以起訴書會得出143幅這個數字,是因為偵查機關把拍賣的字畫數和家中搜查到的字畫數加在一起。但拍賣的畫作中有約10幅作品是他自己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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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壽的《英雄獨立》曾被偷樑換柱。)

在未拍賣出去的18幅作品中,有兩幅是八大山人的作品。檢方提出未拍賣的作品共價值7600餘萬元。對此,蕭元說,之前公安機關曾經委託一家與廣東省文物鑑定委員會具有同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過鑑定報告,根據那份鑑定報告,未拍賣出的字畫價值3000多萬元。

“幾萬元、幾十萬元擺在我面前並沒有什麼誘惑力,但如果是幾百萬或者幾千萬這麼巨大的數額,我還是沒有控制住自己。”在庭審最後陳述階段,蕭元再次表示認罪,願意拍賣自己全部財產積極退贓,補償國家的損失,希望得到公正審判。

被搜到槍支子彈

二審被追加起訴非法持槍

幾個月後的2015年11月3日,廣州中院對該案進行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

據廣州市中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審理該案過程中,合議庭發現蕭元在此案中有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其涉案非法持有槍支達5支,子彈270發,原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立案審理。根據刑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一人犯數罪,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於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經與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協商,決定將貪汙罪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兩案併案,由廣州市中院合併審理。

法庭上,蕭元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有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的事實沒有異議,稱其只是基於個人愛好而收藏。在被告人最後陳述階段,蕭元說,自己不應走上犯罪道路,愧對家人和單位。

出生於1957年11月的蕭元來自湖南益陽,曾任《芙蓉》雜誌主編。2002年,蕭元到廣州美術學院工作。2002年2月至2010年10月,蕭元一直擔任廣美圖書館館長。他竊取名畫的行為就發生在圖書館館長任上。

蕭元經常會從廣州飛至北京約見藝術家,儘管採訪只有短短的十幾分鍾,他有時也會留宿北京。蕭元平時為人十分低調,對藝術家以及其他朋友出手甚是大方。大家都好奇為什麼這位做藝術評論的人會如此富有,他開玩笑說自己在做房地產,賺了幾千萬。蕭元的回答與他所從事職業之間如此之大的差異之大令人浮想聯翩難以置信。 平時一個踏踏實實準備採訪文案做深度訪談、做藝術評論的人,為什麼會投資房地產,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使得他移花接木呢?蕭元平時為人處世的方式、他的行為以及他的職業屬性之間的巨大反差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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