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靈:「龍泉灣」新樓盤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賣房?

本報訊(劉宏明 高志春)接群眾反映:大同市廣靈縣《山西金九尊房地產有限公司》“龍泉灣”新樓盤,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始銷售並收取定金和售房款。

廣靈:“龍泉灣”新樓盤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賣房?

廣靈:“龍泉灣”新樓盤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賣房?

近日,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來到“龍泉灣”接待中心瞭解情況,問售樓人員是否有房時,售樓人員說:“好層次都賣完了,只剩下一二層和頂層了。”當問到證書是否齊全尤其是有沒有預售許可證時,一位售樓經理說:“手續齊全”。記者提出想看看相關證件時,售樓經理以“證件在保險櫃裡鎖著呢”為由拒絕出示相關證書。

廣靈:“龍泉灣”新樓盤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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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核實真假,記者來到廣靈縣住建局,經與主抓房屋預售業務的屈姓局長了解,該“龍泉灣”樓盤並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並說:“我們在龍泉灣接待中心門口擺放著購房須知,並經常過去檢查。”隨後記者再次來到“龍泉灣接待中心”在大廳四處看了一遍,並沒有看到住建局擺放的“購房須知”。當記者向工作人員提出想看看住建局擺放的“購房須知”時,工作人員很警覺地反問到你們是哪裡的?是幹什麼的?記者表明身份後,工作人員邀請記者上二樓再說,記者並沒有跟隨工作人員上二樓,而是藉故離開。第二天記者再次來到售樓部時,才在大廳看到“購房交房須知”展示板。


廣靈:“龍泉灣”新樓盤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賣房?

廣靈:“龍泉灣”新樓盤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賣房?

廣靈:“龍泉灣”新樓盤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賣房?

在現場,我們暗訪了幾位在“龍泉灣”買房的群眾,他們有的是全款買的,有的是分期付款買的。

對於上述情況,山西丹清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葛福資說:購買這樣的房還是有一定風險的,建議投資者慎重購買,實踐中糾紛較多,因為無法在房地局網籤和備案,無法防止開發商一房二賣等違法事項的發生。

葛律師表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依照上述規定,具備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期房銷售的前提條件,換句話講,也就是開發商取得了銷售許可證才獲得簽訂期房銷售合同的主體資格。因為無論是商品房買賣合同還是認購書,都要求籤訂雙方具備主體資格,消費者作為買方要具備民事行為能力,開發商作為賣方要具備銷售資格,這樣雙方簽訂的合同才能認定為有效。

對於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樓盤就開始出售,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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