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寵物狗傷人,狗處死,狗主人被判坐牢和高額罰款,是嚴了還是寬了?請講看法?

波茨開羅


美國人愛狗眾所周知,我讓美國學生作自我介紹時,都會說到🐩,甚至介紹孩子或兄弟姐妹時,計入數量。遛狗總是帶塑料袋裝便便,公共場所,草坪、公園也有免費提供塑料袋的盒子,像小鳥窩一樣。訓狗師作為一個職業,也佷受歡迎。

然而,狗若咬了人,人狗皆嚴懲。

此類事件有多起,我們以加州的一例來說吧, 這是加州歷史上因狗咬人獲謀殺定罪的第一案。

查了一下當年的報道,事情是這樣:

18年前,53歲的瑪喬麗·克內勒家住舊金山,她和丈夫羅伯特·諾埃爾多年前開始幫服刑囚犯飼養一對加納利犬。公狗名叫“貝恩”,重60多公斤;母狗“赫拉”40多公斤,其囚犯主人涉嫌為毒品販子經營鬥犬場。 加納利犬性情兇猛、好鬥,屬危險犬種。

2001年1月,克內勒牽著“貝恩”在公寓樓樓頂散步後,返回她在6層的房間。到6層走廊時,“貝恩”突然掙脫鏈子,衝向正準備進家門的33歲女鄰居,撲上去狂咬。母狗“赫拉”見狀也衝出房門,上前也參與了撕咬,女鄰居的衣服全部被扯下,身上留下77處傷口,最終死亡。

公狗很快被處死,主人被判了終身監禁,當然,還有一定的罰款。

有人覺得美國的法律處罰太重,我認為這才體現了對人的生命的敬畏,好好的一個人無端被狗咬死了,狗主人承當責任合情合理。

沒有能力管束好你的狗,就不要養。既然選擇養這種具有攻擊性的寵物,就應該對狗造成的傷人事件承擔後果。

在國內也發生過此類事件,狗咬傷了人,有的主人連醫藥費都不想出,有的頂多賠一點喪葬費。狗主人絕對不會坐牢,更不會判無期,連拘留都不會。

小的時候,爺爺房間有個狗皮褥子。聽說家裡也養過一隻黃狗,非常忠誠、惹人喜愛。一天晚上鄰居來串門,被黃狗咬傷,家人就殺了,褥子就是它的皮做的。

小時候聽此逸事,覺得太殘忍。

可是爺爺說,狗咬人後,嚐到血腥味,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不殺不行啊,家裡人誰捨得。這可能是咬死人的狗不得不死的原因吧。


方立在加州


建議採取以下這些措施:有主人的狗咬人(除因合理理由而咬人外,如狗主人受到暴力攻擊等),狗處死,主人和直接責任人(比如代為遛狗者)受罰。如果狗受人指使咬人(警犬在警察指揮下抓捕犯罪嫌疑人等除外)狗處死,指使人入刑。被養的狗必須接種疫苗,拒不接種的狗打死,主人或直接責任人處罰。烈性犬外出遛狗必須牽繩,上嘴套,違反一次警告(記錄在案),二次沒收(入流浪犬收容所),主人或直接責任人處罰。證照齊全的狗不得被虐待,虐狗者處罰;此類狗被偷獵,偷獵者入刑。規範經營狗肉類食品,不得公開虐待宰殺,違者處罰。寵物類,工作犬不得作為肉食類進行宰殺(自己養的寵物狗也不行),違者入刑,並向相關人員和機構進行賠償。規範寵物犬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的寵物犬、工作犬必須提供免疫證明才可以交易(或者交易同時必須進行免疫)。規範流浪狗管理,對於流浪狗採取收容制度,確屬流浪犬隻,經免疫後健康犬類可作為寵物犬由愛狗者領養,在1年內未有領養者,可對狗實施安樂死(不得作為肉食犬流入市場)。登記犬隻走失通知主人後,主人應及時領回,超過領回時限,主人處罰,並限制養狗。養狗誠信納入個人徵信系統,發生虐狗,遺棄犬類,或者因狗而被處罰的,除限制養狗外,將其不良行為納入徵信系統。


效用遞減


感覺美國很多事情都處罰都比較高,像處死狗,狗主人會被判刑外加罰款,這種事情可能很多國人看來覺得太不可思議了,但是在美國人看來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兒,個人覺得這種事情應該如此來做,並不是本人崇洋媚外,飼養寵物狗也需要負責任的。既然你選擇飼養狗狗那麼狗主人就有監管的責任,比方說:帶出去溜溜就要做好防範措施,防止萬一,大家有沒有發覺 有時候把狗帶出去遛彎兒的時候狗狗看到另一隻狗狗特別的興奮,尤其是看到異性,這個時候狗狗可能就會做出一些舉動,路邊剛好有人路過的話,狗狗可能會做出一些過激行為,這對人的安全絕對是有影響的。

我覺得如果狗狗傷到人了狗主人就應當受到相應的懲罰,那麼狗也不例外,狗主人應該承當被狗狗傷害到的人相應的費用,如醫療費用,營養費用,精神損失費等等,這一些列就應該狗主人去承擔,那麼狗呢?不要認為狗是個動物就沒事兒了,也應當受到處罰,其實處死狗狗的做法很正確,因為狗狗一旦有了咬人的初次肯定就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會更多,狗主人不應當袒護狗狗,也應當接受法律的制裁,畢竟人比狗狗要重要,
在這裡我給大家舉個例子,有一次我們公司裡來了個客人,帶了很大一條狼狗,然後進來的時候我們的工作人員也提醒了顧客,那麼大條狗還是先帶回家再來,狗主人不肯,然後狗主人說;沒事的,我家狗狗很聽話,不會亂咬人的,結果上樓梯的時候一個服務生剛好下樓,狗狗迎面撲上去,把那個服務員嚇的都哭了,還好狗主人及時扯住了狗繩,不然發生的後果是不可想象的,我覺得美國的這條法律是OK的,狗主人必須要負刑事責任,處死狗狗,殺一儆百,這樣才能引起狗主人的重視,一些對狗狗特別鍾愛的朋友可能覺得這很不人性化,但是這是美國的法律。

比方說:美國的憲法裡面有明確的規定,美國的公民是允許攜帶槍支的(當然這槍支必須要是合法的,還得有證)但是這條法律在我國是沒有的,所以大家也不要拿國外的法律來做對比,就像很多西方國家一樣,判刑可以判幾十萬年,這樣子判肯定此人是窮兇極惡的,但是判個幾十萬年在很多人看來,那簡直就是可笑,誰能活那麼久呢,這是一個道理。

最後也要提醒各位養了寵物狗的朋友,自己飼養了寵物狗就一定要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不要以為只是個動物就可以隨便它自己愛怎麼怎麼滴,一旦傷了人可就不好了至於美國的這條法律狗傷人狗主人要負連帶責任,判刑加罰款,狗狗處死,肯定有人支持有人反對,但是我們要知道,在西方國家,有法律規定,人也是可以跟動物結婚的,我們看待這件事情的時候就當做看熱鬧就好了,至於那些愛狗太過於狂熱的朋友們那就另當別論咯,反正我是覺得這個法律是相當之明確、明智、明白、明瞭、明明白白我的心,他國的法律自然有他國法律的用意,大家夥兒也不用去猜測,這個規定絕對不是嚴了,寬更談不上,只是對事不對人,你選擇了養狗就一定要負責任,為動物負責人,為周邊的鄰居負責任,為行走在路上的行人負責人,同樣也是對自己負責任,所以這條法律個人覺得是可行的,也是為了約束那些養了寵物狗的人們,好了就說到這裡,謝謝各位朋友的觀看。


雲山耕田人


我去年在網上剛好看到過關於許多國家養寵物的法規。 也許是我搜索過就給我推薦了

發達國家的寵物法沒有最嚴只有更嚴!

比如美國有 惡犬法 妨礙公共利益法 聯邦動物保護法。養狗先得繳納20-50美元註冊費。所有的狗都有戶口和學歷,狗幼年時期要經過狗俱樂部進行相關技能訓練學習與人相處。

狗只要出門必須帶狗鏈皮帶之類的,狗如果咬傷或咬死人,狗主人就要承擔“狗債人償”的責任,可能要為狗入獄,繳納鉅額罰款。美國人出門遛狗都會隨身攜帶塑料袋用來清理糞便。

在美國有一個著名的“三吠”原則,就是居民區內犬吠超過三聲如果被附近居民舉報會受到相關法律懲罰。

再說說德國吧,估計德國的寵物法放到中國的話就沒幾個人養狗了🐶。

在德國許多人是去收容所領養,領養者需通過考核,大型犬還有年齡的限制,包括領養動機,是否有經驗,家居空間,經濟狀況等。通過審核後還需簽署接受志願者隨時追蹤以及審查的法律文件。

通過考核後領養手續,隨後主人和狗一起到專門的學校參加為期三個月的培訓😫學習狗對主人的服從訓練,狗與人的和諧相處,狗對紅綠燈和其它日常標誌的認知(我猜測是按照紅綠燈順序或者圖形來判斷的😁)

當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後,你得去相關部門為你的愛犬繳納第一年的狗頭稅120歐,養兩隻的話第二隻180歐,最多隻能養兩隻。

你以為這就完了,還沒有。 接下來得給狗買“交強險”就是第三者責任險,狗主人也可以附加其它險種。第三者責任險不能低於100萬歐,如果是烈性犬需多付30%。隨著寵物法越來越嚴格養狗人協會建議第三者不低於500萬歐。

鄰居日本:養犬者門上需貼“犬”字,日本對寵物狗實行終身飼養,如果發現狗主人不及時給狗餵食喂水虐待遺棄的行為,要處以50萬日元罰款,故意殺害,殺傷,要被判一年一下尤其徒刑,100萬一下罰款。

養狗的30天內必須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登記,詳細申報養狗人姓名,住址,養狗數量,種類和用途,狗舍的大小以及位置等等,還要附上狗舍說明圖。有任何一項變動,包括丟失或死亡,必須即使申報更正。會有管理部門人員上門入戶檢查。如果發現虛假申報或者違反其他規定或拒絕接受檢查,將處以最高20萬日元罰金。

街上遛狗狗大部分都很安靜溫順,基本上都會給狗做絕育手術。住公寓樓需要物業公司同意才能養狗。出去遛狗基本都走樓梯以免遇到怕狗或者對動物過敏的人群。

對了狂犬病在日本已經消失了60多年了,在日本被狗咬傷是不用打疫苗的,消毒止血就可以了😂

所以被狗咬的話等疫苗打完再去日本旅遊,日本的備用疫苗很少 價格很貴 估計就是為外國人準備的…


赤誠南翼


美國對養狗的規定很有必要啊,我們要學習。

狗是動物,它的野性潛藏在血液裡,不知什麼時候就會迸發出來。因此,野性十足、咬人的狗必須處死,因為野性是有遺傳性的。不處死,這種野性會一代代往下傳,使得狗狗潛藏咬人的危險。導盲犬遴選十分嚴格,必須是八代沒有咬過人的才行,就是這個道理。這也就是狗狗品種選育的過程吧,和種子的選育大概是相同的,都是培養優良基因,剔除不好的基因。

另一方面,狗是不懂得法律法規的,那麼主人對狗的約束管理就至關重要。如果約束不到位,那麼狗的主人就是監管不力,自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是比較重的,但是惟其如此狗的主人才不敢造次,能夠認真履行養狗的義務。

反觀中國,在這些方面缺失不少。比較大的城市,對狗的管理還是不錯的。但是地級市以下,管理缺位嚴重。筆者所在的城市養狗無需登記,防疫自然無從談起,全憑自覺。公園裡遛狗現象不少,狗屎不時可見。還有的狗主人,飼養大型犬,而且放開狗繩,讓狗在公園隨意活動,經過時真是汗毛倒豎,提心吊膽。在農村,除了大型犬和烈犬,一般的狗都是散養狀態,四處亂跑,四處覓食。

管理是否細緻,是否到位,是文明的體現,希望我們的法律法規更合理細緻,落實更加到位,使養狗更文明。





生活亮亮眼


這個要看情況的,狗傷人後把狗處死,寵主面臨高額處罰和拘禁,說明美國人雖然愛狗,但還是以人為本,美國估計也有愛狗人士,但應該不敢無理取鬧,因為大家都有槍。在國內,弱勢一點的人被狗咬後處置了狗,那些愛狗人士就會群起而攻之,人肉搜索,騷擾謾罵詛咒當事人及其親屬,就連警察都不放過,因為他們相對勢弱。應該立法限制,一般人不能飼養大型犬及烈性犬,不要說狗是人類的家人朋友伴侶什麼的,那只是針對飼養者來說。狗救人的事件往往會被愛狗人士利用,說狗救人的時候沒人誇狗,拜託,警犬那些和寵物犬是不能同日而語的,前者是經過嚴格訓練的,後者只會賣萌耍嬌博人一笑。



否極泰來吧666


美國的許多做法都是反人道的。這個國家有很多奇葩的做法,我就tmd納悶了,他怎麼就成了超級大國?我固然反對中國有狗肉節,那些不尊重狗狗的做法令人生厭,在人類已經解決了食物的情況下還要吃狗肉,感覺不可思議,並且應該立法杜絕吃狗肉和一切虐待狗狗的行為,狗應該跟人類是朋友。但也不能夠無限的拔高。我對美國鬼子無任何好感並且痛恨,所以對他所有的做法都感覺到不可思議。


y和和y


我國每年都有五百多人,因患狂犬病而死亡!狂犬病都是有帶有狂犬病毒的狗或其他動物,通過傳播給人發病後死亡的。

狂犬病毒在狗體內不一定發病,但是進入人體內(破潰的傷口和粘膜下),如不及時治療或注射狂犬病疫苗肯定發病。但是潛伏期長短不一,最短的3~7天,最長的有報道十幾年後發病的。狂犬病發病後,現在基本沒有什麼能治癒的好辦法(狂犬病毒血清治療也不是萬能的),死亡率很高。2016年我國共上報狂犬病死亡病歷592人,2017年也超過五百多人。可能還有一些沒有上報的。這些人都是死於非命,多麼可怕的事情。

減少狂犬病的發生,最主要的是減少人和動物接觸。有人說狗是人類的朋友,所有動物在地球上都是朋友。你認為你家狗是你的朋友,他認為他家的貓是他的朋友,還有人認為蜥蜴是他的朋友呢。每個人喜歡的動物不同,不要強加於人。我家養的狗不咬人,一切動物都有獸性,兔子急了還要人,何況是狗。

對於狗傷人後的權益保護,我國是適用於侵權責任法判定。其他可界定的法律也不十分明確。美國寵物狗咬人後,狗要得到懲罰,主人也要得到懲罰,這是對的!寵物狗是人養的,當狗傷人後,主人理所應當得到一定懲罰,狗得到懲罰也是應該有的,農村老人們在處理狗咬人時,首先想辦法把狗處理掉(打死或者賣到狗肉店)。這也是對狗的懲罰。

現在城市養狗的人很多,多數人在遛狗時繩索牽著,少數人特別是大型寵物狗不加繩索,當狗獸性大發時,肯定傷人。我家狗不咬人的論調不是千真萬確的事。一旦發生傷人後,麻煩就來了。

隨著人們養寵物的越來越多,政府應當出臺一些有關政策法規,制定合理有序的飼養制度。即能滿足飼養人的愛好,又能對社會對他人不受侵害,即能提現人和動物和諧,又能保障城市文明衛生!因此文明養狗勢在必行!我們不希望有狗傷人事情發生,但是狗咬人後,不管是狗主人,或者是狗都應當受到懲罰,這樣才能使受傷害者權益得到保護!



岱下明珠天平湖畔153


再次回答這個問題,感到非常有趣。今天已經回答了一道與之相同的問題:都是狗咬人。區別的是,一個是發生在中國,一個發生在美國。而更大的區別是,中國的狗咬人事件,狗主人不僅對受傷者置之不理,並且還若無其事;而美國的狗咬人不僅狗要受到懲罰,就連主人也同樣受到牽連,給予重處。

兩個同樣的事件,卻是兩種不同的結果。在此我想說的是,美國的這種做法還是值得效仿的。

養狗這種事,從根源上來說,就存在著對人類構成一定的威脅。狗畢竟是畜生,儘管主人百般“教育”,但仍然會有那些頑劣不改、甚至是本性難移的“狂狗”,隨時會張開大嘴,傷及人類。

美國可能也嚐到了狗傷人的苦果,於是就出了一個這麼嚴厲的政策。這個政策雖然有些嚴厲,但政策出臺後,想必狗咬人的事件會大大降低,公民的安全會得到保障。從這一點來說,這個政策也不算過分,值得推行。

相對於美國來說,我國在如何有效遏制狗咬人方面所制定的相關法規,還是有所滯後。不過,比起過去街道、小區遍地是狗的現狀,現在總算好多了。由於對養狗加強了管理,狗咬人的事件也相應有所下降,但真正杜絕此類現象發生,還需要像美國那樣,出臺更嚴厲的管理政策。


九味羹


美國,狗爭脫狗鏈咬死鄰居,狗主人以謀殺罪判終身監禁,高額罰款,狗處死……量刑到位、正確;如果不是爭脫狗鏈,而是散養、不牽、棄狗,應判狗主人,死緩或死刑,因為狗能傳狂犬病、咬人、咬死人是大家知道的,狗主人也是知道的,所以狗咬死人,不能依過失罪論刑,狗主人應該承擔狗咬死人的全責,判死刑,本案鄰居被咬死是狗爭脫狗鏈,所以依謀殺罪判終身監禁,因此量刑正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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