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這些行爲,最高可獲得50萬獎勵

近日,各地為了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相繼出臺了舉報獎勵的辦法,根據這些辦法,舉報人可以通過撥打12339舉報電話舉報或者向有關部門舉報,只要舉報線索經過核實,並被採用,則會根據線索的作用、效果等進行獎勵。

舉報這些行為,最高可獲得50萬獎勵

一、關於獎勵

重慶:發揮特別重要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給予10萬至30萬元獎金;發揮重要作用,給予5萬至10萬元獎金;發揮較大作用,給予1萬至5萬元獎金。

山東:發揮特別重大作用,給予10萬元至50萬元人民幣獎金;發揮重大作用的,給予1萬元至10萬元人民幣獎金;發揮較大作用的,給予1000元至1萬元人民幣獎金;發揮一定作用的,給予500元至1000元人民幣獎金。

舉報這些行為,最高可獲得50萬獎勵

二、舉報內容滿足的條件

(一)舉報對象明確、具體,有違法事實、線索或初步證據

(二)提供的證據或線索事先未被掌握

(三)舉報的行為未經其他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

舉報這些行為,最高可獲得50萬獎勵

三、舉報線索範圍

(一)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三)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或者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

(四)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

(五)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六)組織、策劃、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活動的;

(七)捏造、歪曲事實,發表、散佈危害國家安全的文字或者信息,或者製作、傳播、出版危害國家安全的音像製品或者其他出版物的;

(八)利用設立社會團體或者企事業組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九)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十)組織、利用邪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十一)製造民族糾紛,煽動民族分裂,危害國家安全的。

(十二)境外個人違法有關規定,不聽勸阻,擅自會見境內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重大嫌疑的人員的;

(十三)進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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