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老四限,新四限,淮安限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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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老四限,新四限,淮安限不限?

在談論限不限之前,我們先來算一下淮安的國際上衡量房價是否合理的一個主要指標——房價收入比。“房價收入比”是指“房屋總價”與“居民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房價收入比指標主要用於衡量房價是否處於居民收入能夠支撐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出房價水平與廣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

房價收入比=住房總價/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價×城鎮家庭戶均面積)/(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家庭戶均人口)=(5435X44.9X3.22)/(3396.7 X12 X3.22)=785781.4/131248.5=5.99

其中5435為淮安統計局公佈的2018年1-5月份商品住房銷售均價;44.9為《淮安市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公報》中的城鎮常住居民人均住房面積;3396.7為淮安統計局公佈的2018年1-3月份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3.22為淮安統計局公佈的201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中的全市常住人口中,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從上面計算公式可以看出,在得知人均住房面積數據的前提下,戶均人口數據的準確性和計算結果無關)。

世界銀行制定的房價與收入比標準是5∶1,聯合國的標準是3∶1。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國內專家通常採用的房價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比合理標準是3-6∶1,也就是說,家庭購房價格在其年可支配收入的3-6倍為合理範圍。

可以看出,我們淮安的房價離國內這個最後的紅線也僅有一步之遙,這還是房價被人為統計壓低的情況下。真實的情況會更糟。

下面來談談什麼是“老四限”和“新四限”。

“老四限”是目前各地方政府調控房地產市場比較普遍與通行的做法,即限價、限購、限貸、限售。“老四限”我們淮安目前執行了前三限,最後的“限售”缺少壓力與動力,目前還遲遲沒有推出。

“新四限”是最近多個城市迫於約談與“先期行動”的指示,逐漸推出的“限離婚、限新落戶、限公司、限未成年”。這其中以長沙6月底發佈的樓市新政最為典型。“新四限”我們淮安目前也沒有任何要推行的跡象,至少明面上是這樣。

儘管近期淮安商品住房的銷售均價也節節攀高,但是因為“人為控制”得當,充分理解和運用了“平均價”的規則,命懸一線驚險地逃出了住建部等七部委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 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中要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30個城市的大名單。

沒有上大名單既是好事也是壞事。好事就是不用揹負巨大的政治壓力採取強力的手段來調控房地產市場,給了我們細嚼慢嚥、溫水煮青蛙的機會。壞事就是不能借著這個東風破除既得利益集團的層層阻擾,推行見效快影響遠打蛇打七寸的“大招”。

不過隨著高備案價樓盤的不斷推出,新地王的一輪又一輪的出現,再加上儘管有所放緩但仍潛力巨大的棚改的如期推進,還有農村集中居住區的逐步發力,未來淮安商品住房的銷售均價必然會再創新高,不受控制突破住建部的監管紅線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淮安出現在下一次警告約談的名單上只是時間的問題。

現在考驗領導政治智慧的是,是選擇繼續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明嚴暗松,色厲內荏地推房地產開發商們一把,好好地收割一下土地的紅利以彌補逐漸擴大的財政缺口,賺得盆滿缽滿的實惠;還是選擇政治正確,站好“房住不炒”的隊,堅決地貫徹執行,財政上一片赤字紅彤彤,但文件裡一片表揚也紅彤彤。

有人會選擇前者,因為發展的大好勢頭不能在自己的手裡丟了,儘管明知是飲鴆止渴,但“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風流”,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如果是我,會選擇後者,儘管要過一段時期的苦日子,但是壯士斷腕,不破不立,置之死地而後生,以一時之痛換得長遠的發展,笑到最後的才是勝者,這需要的是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超脫胸懷。

具體選擇的原因有很多,這裡只談一個因素——人。一個城市的發展最根本的還是靠人,這裡既有一個人口總量的問題,還有一個人口質量的問題。這一點很多城市都有深刻的認識,但不一定是清醒的認識。比如通過放開落戶限制,吸引外來人口來買房,從而維持或推高房價,這就是一個背道而馳的做法。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相對合理的房價以及一些配套政策,來吸引外來人口、人才的落戶。一個是“以人養房”,一個是“以房養人”,孰優孰劣,參照重慶近年來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的案例,高下立判。

考試中,最難做的不是問答題而是選擇題,因為問答題隨便做做還能得點分,選擇題選錯了就是零分。祝淮安考的全會,蒙的全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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