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投訴陽光攬勝4期,開盤一年,遲遲不動工,耿市長回復了

市民投訴內容:

2017年8月中旬我們共懷安居樂業的信心,經過仔細的斟酌對比,最終選擇了以杜問謙為法人代表的鑫龍房地產開發(太原)有限公司開發的陽光攬勝項目商品房。簽約當日我們按合同約定如數交納首付款並在當年9月底開始還貸,滿心歡喜的等待交房時領取鈅匙的喜悅。不少業主有的為了子女方便上學、有的為了子女準備婚房、有的經過數年艱苦打拼終於有了自己的首套住房。

可是事與願違,在還貸將近一年之際看到的工地還是荒地一塊,經過4月初的談判後總算看到了時停時續的施工,直到今天還未看到熱火朝天的施工場面,開發商卻以各種理由推諉、拖沓。常言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試問:舉全家之力,竭畢生積蓄,滿心歡喜為子女入學、結婚所購的房屋被各種理由延期施工,還貸近一年,當初的荒地還只是一個坑,你會作何感想?

陽光攬勝四期業主懷著誠摯的心於4月份和開發商進行過3次協商,開發商勉為其難為了應付業主建了個施工監督群,讓業主監督施工進度,建群當初每日進度都會發到群裡,可惜沒過多久當初的約定早已蕩然無存,沒人理會業主對施工進度的詢問和關注。

陽光攬勝這個當年的省優地產開發商為何會淪為目前欺騙業主、欺騙政府的無良地產開放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一、行政許可的條件: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二、申請材料目錄:7、建設工程投資達到25%以上,以完成基礎工程的證明並需要工程形象進度符合規定的現場照片。

1.陽光攬勝四期共計:77號樓、78號樓、79號樓 3幢共720套,現開發商已收到全額房款(銀行於2017年9月份已發放貸款、全款購房客戶),預售房款是否全部用於四期的開發建設?

2.開發商是如何在沒有任何施工的前提下拿到預售許可證?

3.開發商為何遲遲不肯開工?至目前地基部分仍未澆築?

4.已售房屋為何還款將近一年仍未全部備案?

5.工程進度表何時能公示給全體業主?

6.是否可以按照購房合同約定日期交房?

7.開發商消極怠工不作為,我們的監管部門在哪裡?

各位父母官,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陽光攬勝全體業主期待各位父母官能還大家一個按期交房且質量可靠的家,營造幸福和諧的社區氛圍,感受黨和政府的恩沐,我們拒絕無奈的等待和無處尋求幫助的絕望!

太原市民投訴陽光攬勝4期,開盤一年,遲遲不動工,耿市長回覆了

市長回覆:

經市住建委核實:陽光攬勝項目由鑫龍房地產開發(太原)有限公司開發,五證齊全,目前77-79號樓已開工,正在進行土方開挖、基礎處理工作。市住建委已督促開發公司合理安排工期,加緊施工,保證質量,按合同約定交房。

太原市民投訴陽光攬勝4期,開盤一年,遲遲不動工,耿市長回覆了

太原市民投訴陽光攬勝4期,開盤一年,遲遲不動工,耿市長回覆了

來源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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