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良渚文化的祖宗神

過去學者對伏羲研究最為精深的,莫過於聞一多。他的《伏羲考》洋洋數萬言,所引文獻資料可謂蒐羅殆盡,並吸收芮逸夫的人類學論文《苗族的洪水故事與伏羲女媧的傳說》、常任俠的考古學論文《重慶沙坪壩出土之石棺畫像研究》的研究成果,把文獻資料與人類學、考古學資料融匯貫通,進行綜合研究。

伏羲:良渚文化的祖宗神

《伏羲考》的主要學術價值在於:一、文獻資料十分翔實,為後來的研究者提供方便;二、對伏羲作多學科的綜合研究,方法新鮮,值得學習。芮逸夫與聞一多的研究結論都以為伏羲是西南少數民族的祖先。現代的西南少數民族,族系不一,而且都經歷過漫長、複雜的遷徙、演變過程。而伏羲之名,見於《易-繫辭下傳》、《莊子內篇-人間世》以及長沙子彈庫出土的《楚帛書》,女媧之名見於《天問》,它們都是先秦資料,可知伏羲神話有十分古遠的源頭。

近年,筆者在研究良渚文化時發現,舉世聚訟的良渚神像,就是伏羲。今試說之。

一、良渚神像“鳥首龍身”

1986年與1987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分別在餘杭的反山、瑤山出土大量玉質禮器。其中有幾件刻著人與動物合體的神像。這些神像,以反山第12號墓出土的“琮王”與“王”所刻的形象最為完整。神像頭戴羽冠,人面,胸腹部飾有獸面紋,四肢像人的手腳,而腳端有鳥爪(圖一)。其中,羽冠、人面、獸面紋作浮雕突出處理,可知是神像的主要部分。有的玉器只刻出這三個主要部分,其它則予省略,有的玉器只刻神像的上部,或下部,或把各部另行組合,分開刻制,這些都是以局部代表整體。例如瑤山出土的三叉形冠飾M7:26,左右二叉皆刻人面與羽冠,中叉刻羽冠與獸面,共刻了三個神像,每個神像只刻其一部分(圖二:1)。瑤山出土的三叉形冠飾M10∶6,三個叉僅刻羽冠,下面刻一個大獸面紋,三個羽冠共著一個獸面(圖二:2),可見神像各部分的組合是極其自由的。良渚文化玉琮大多隻刻大眼獸面紋或小眼人面紋,或兩者的組合,更是以局部(眼)代表整體(神像),大眼紋與小眼紋都是良渚文化神像的簡化標誌(圖三)。以局部代表整體,是良渚文化主題紋飾最常用的手法。認識良渚文化這種最常用的藝術手法,是我們正確理解良渚神像的鑰匙。掌握了這把鑰匙,就不會被那繁簡十分參差的表面現象所迷惑,產生種種穿鑿附會的猜想。

伏羲:良渚文化的祖宗神

伏羲:良渚文化的祖宗神

研究這個神像的論文已發表不少,關於神像的性質,有祖先神、太陽神、太陽神與祖先神的綜合體,有巫騎獸、神騎獸等說。筆者已發表兩篇小文,一篇論證此為良渚文化的祖先神(上帝),一篇與太陽神之說商榷。近來,“騎獸論”頗為盛行,此說既脫離刻紋實際,又脫離人類童年的歷史實際。刻紋毫無“騎”的姿勢,根據良渚文化的藝術水平,刻出騎的姿勢是輕而易舉的事。在人類文明早期,其所崇拜的神基本上都是亦人亦獸的“怪物”。當時,祖先崇拜已開始人形化,即開始在人類自身尋找祖先,但又未能擺脫動物圖騰的遺俗,於是就出現人與動物合體的神像。這是世界眾多民族進入文明時代早期的普遍現象,古埃及遺留下來的人面獅身像,就是一個顯例。中國在這方面也毫不例外,《山海經》裡的神,幾乎全是亦人亦獸、即人與動物合體的“怪物”,各地發現的伏羲女媧“人面蛇身”交尾圖,用實物證明《山海經》所記並非虛妄。把人獸合體的神像說成是神人騎獸,是現代人思維慣性在起作用的緣故只要人與獸在一起,就想到騎,而沒有想到上古時代的神全部是人獸合體的怪物。

那麼,這尊良渚神像是人與什麼動物合體呢?關於這個問題,拙文《良渚文化上帝小考》與《良渚文化神像釋義》已作出論證,大意如下:《山海經》從不描寫神的冠帽,神的頭才是介紹的重點,或“人首”,或“鳥首”,或某獸之“首”。因為頭比冠帽重要得多。良渚文化神像的冠刻得那麼大,那麼精,難道真的只為了介紹神的冠嗎?神像於不顯眼之處露出鳥爪,已暗示羽冠是象徵“鳥首”。此神之形狀既鳥首,又鳥爪,說明他本得鳥神,是吳越地區傳統圖騰的遺存。獸面紋裝飾在神的胸腹部,胸腹部是身軀的主幹,胸腹部飾獸面紋是象徵此神為“獸身”。這不是一般的獸,而是神獸——龍。反山出有兩種形制特殊的冠狀器,所刻神像也頭戴羽冠,人面,但頸項以下是盤曲的龍身(圖四),這是神像“龍身”的直接證據。《山海經南次二經》寫吳越地區,說其神狀皆“龍身而鳥首”,文獻記載與考古發現合若符節。

良渚文化既崇拜鳥,又崇拜龍,兩者的關係如何呢?根據太湖、錢塘江地區的歷史文化背景,鳥應該是原生的信仰,是圖騰;而龍是次生信仰,是圖騰以外的新神靈。猶如商民族,到東周時期,其後裔宋人還以玄鳥為自己的始祖,但在商代青銅器中,“饕餮紋”是母題紋飾,“饕餮”是商族新的神靈。據馬承源先生研究,商代青銅器的“饕餮紋”是一種龍紋;李學勤先生也認為“饕餮”是龍的一種,良渚文化神像的獸面紋與紅山文化的塊狀玉龍有相似之處。如此看來,良渚文化與商文化都以鳥為圖騰,都以龍為新神靈。

良渚神像基本輪廓是人形,說明當時已進入文明時代的早期階段,已開始有了一定程度的人性覺悟,企圖把人從動物界剝離開來。鳥首與龍身不可等量齊觀,鳥是自然物,龍是人造的自然,龍出現較晚,是中國人對自然力的抗爭表現,也是人性覺悟的一種表現。鳥首是圖騰遺俗,龍身是新的宗教崇拜。前者是出於對歷史的懷念,後者是出於現實的需要。現實比歷史更重要,因此“獸(龍)面紋”是神像最突出的部分,良渚文化玉琮以飾大眼“獸(龍)面紋”最為多見,猶商代銅器以“饕餮紋”最為多見。

二、伏羲:風姓,人面蛇(龍)身

這尊人面、鳥首、龍身的神,是良渚文化的宗神(上帝),也就是文獻中的伏羲。此說有八條理由:

第一、伏羲風姓,古書無異辭。如《尚書序》舊注:“包羲氏,三皇之最先,風姓”。《帝王世紀》:“庖犧氏風姓也。”古書未見伏羲他姓之說。風字本從鳥。“甲骨文只有從鳥的鳳字,沒有從蟲的風字。甲骨文從鳥的鳳字,絕大多數假作風雨之風,因古人以為鳳鼓翼而生風,故鳳風同字。”伏羲風姓,說明他以鳥為圖騰,中國古代風姓部族皆為東部以鳥為圖騰的民族。“圖騰”是外來詞,中國與它相當的是“姓”。“姓”表示血統、種族,它與圖騰一樣,是不可改變的。姓字從生,“因生以賜姓”(《左傳》隱公八年),《論衡詰術篇》解釋說;“因其所生賜之姓也。若夏吞薏苡而生,則姓苡氏;商吞燕子而生,則姓為子氏;周履大人跡,則姬氏。”王充是東漢人,當時已“姓”、“氏”不分,所謂苡氏、子氏、姬氏,按先秦原義,都應改稱“姓”,不得稱氏。“苡”,《史記》作姒。“燕子”,即燕卵。姬,因巨跡之巨而姓姬。古姬字一般屬之韻,有時讀魚韻。例如《列子黃帝篇》“姬,將告汝”,張湛注:“姬,音居。”《莊子達生篇》姬作居。《山海經大荒西經》“吳女巨之屍”,袁珂按:“女巨,《藏經》本作姬。”居與巨古皆魚韻。姬姓,可能本作女巨姓,姓巨跡也。《後漢書-西南夷傳》:“夜郎者,初有女子浣於辶豚水,有三節大竹流入腳間,聞其中有號聲,剖竹視之,得一男兒,歸而養之。及長,有才武,自立為夜郎侯,以竹為姓。”夏因禹母吞苡而姓姒,商因玄鳥遺卵(“子”)而姓子,周因姜女原踐巨跡而姓姬(女巨),夜郎因竹生男兒而姓竹。以上四姓都因圖騰而來。已有不少學者指出,姜姓以羊為圖騰。抓住各族的姓,就容易找到他們的圖騰。伏羲風姓,說明他屬東部以鳥類為圖騰的民族。良渚神像頭戴羽冠,腳露鳥爪。羽冠象徵鳥首,鳥是良渚文化的圖騰。伏羲的“風姓”與良渚神像的“羽冠”、鳥爪正好對應。

第二,古書記載及各地畫像,伏羲皆“蛇身”,或“龍身”,中國自古龍蛇混稱,蛇身也即龍身。此外再無別的說法。漢代時候,山東靈光殿壁畫有伏羲、女媧交尾圖,東漢王延壽《魯靈光殿賦》說“伏羲鱗身,女媧蛇軀”。良渚神像“龍身”,也與伏羲對應。

第三,伏羲出生於太湖,本是太湖雷神。《山海經海內東經》:“雷澤中有雷神,龍身而人頭,鼓其腹則雷,在吳西”。《淮南子地形訓》:“雷澤有神,龍身人頭,鼓其腹而熙(戲)”。雷澤“在吳西”,即太湖。《山海經》郭璞注引《河圖》曰:“大跡在雷澤,華胥履之而生伏羲”。《易繫辭傳》疏引《帝王世紀》曰:“有大人跡出於雷澤,華胥履之而生包犧”。華胥,古氏族名。《列子黃帝篇》有華胥氏之國。華胥即姑蘇。姑字上古音為見母魚韻;華字上古音為匣母魚韻。見匣旁紐,同屬牙聲。既同韻,又旁紐,自可通假。胥與蘇也屬魚韻,也可通假。《越絕書》與《吳越春秋》常稱姑蘇為“姑胥”。故以聲韻言,華胥完全可以讀作姑蘇,此其一;其次,雷澤在“吳西”,華胥氏離“吳”不得太遠。《海內東經》是戰國時所作,當時吳指姑蘇。《列子黃帝篇》說華胥氏之國在“台州之北”。台州在浙東,姑蘇在臺州之北,方位正合。故以地理方位求之,華胥也可釋為“姑蘇”。總之,華胥與伏羲,母子二人皆為太湖附近人氏。太湖一帶,正是良渚文化遺址最密集地區之一。

伏羲:良渚文化的祖宗神

第四,伏羲的名字有古越語特點。語言是惰性最大的文化因素,後人可以篡改某些歷史情節,卻很難篡改語言化石的歷史信息。中國上古傳說時代人物,其人名特點可分為二類:一、各書稱呼統一,用字固定,字義明顯,名字即可以反映他的職位、業績、功罪是非者,如有巢氏、燧人氏、神農氏、軒轅氏、黃帝、縲祖、炎帝、蚩尤等。這些名字,甚至這些人,大多為後世杜撰;二、各書稱呼不統一,所用之字不固定,字義費解,有的字僅為某人專用,後世不通行,如俊、鯀、共工、堯、舜、禹、少昊、太昊、顓頊、灌兜(丹鳥口殳)等,這些人物大多是真實的,如果這些人名有時兩個字,有時一個字,兩個字的第一字屬魚韻或其鄰韻,則很可能是古越語人名。查古代文獻,人名寫法最多歧者,莫過於伏羲。伏羲的寫法多達數十種,歸納之,第一字有雹、包、庖、炮、泡、鄒、句、伏、慮、宓、密等;第二字有犧、羲、虛、戲、慮虧、慮虧等。還有捨棄第一字,只取第二字,再加一個形容詞“皇”,如伏生《尚書大傳略說》稱“戲皇”,《路史》注引《孝經句命決》稱“皇羲”,司馬彪《續漢書律曆志下》稱“皇犧”,《文選》揚雄《劇秦美新》稱“羲皇”。它們的取捨標準完全一致,皆舍第一字,取第二字,可知伏羲這人名主詞是第二字,第一字可以省略,僅“發聲”而已。這是古越語人名特點之一。“伏羲”在文獻裡,第一字變化較多,第二字變化較少。戲古作慮,慮虧是繁構,增添聲符“虧”。慮虧是慮虧之誤。犧由羲附會而來,所謂“教人取犧牲以供庖廚”(《書序》孔疏)。張楫《字詁》說:“羲古字,戲今字”。可知第二字是基本固定的,不是純粹的記音符號,取此字可能有特定的含義。“伏羲”人名的第一字,由於僅是“發聲”之詞,是純粹的記音符號,無義,故變化特大。但變來變去皆源於上古音的幽部。幽、侯、魚,古可旁轉,是古越語發聲詞之常見韻部。《路史》說,包羲又作“句羲”,亦曰:“有句氏”(《後紀一》)。現有甲、金文未見包字。1975年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十一號墓出土的秦簡,包字與甲骨文句字(前八四八)形近,汗簡包字與句字也形近。由於包與句自古形近,不能排除包羲原為句(音gu勾)羲的可能性,如果是句羲,那更是十足典型的古越語人名了。

第五,伏羲的主要功績是造八卦。《易繫辭下》:“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尚書序》說:“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書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據筆者研究,良渚文化玉琮可能是陰陽思想之萌芽,八卦之濫觴。

第六、伏羲、女媧交尾圖盛傳古今,他們是中國生殖文化的代表。據筆者研究,良渚文化玉琮三個不可或缺、唯琮獨具的器形特徵,是生殖文化的“無字嘏辭”。伏羲、女媧交尾圖則是良渚文化玉琮器形涵義的註釋圖。

第七,《山海經大荒南經》“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國”。又“東南海之外,甘水之間,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於甘淵。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郝懿行雲“《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帝王世紀》雲‘帝嚳次妃女取訾氏女曰常儀’。《大荒西經》又有帝俊妻常羲,疑與常儀及此經羲和通為一人耳。”《大荒西經》“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帝俊妻的名字有四種寫法:娥皇、羲和、常儀、常羲。娥、羲、和、儀,四字古皆歌部。其中,娥、羲、儀是同源字,皆源於戈字,更可通假。例如:《詩蓼莪》之莪,魯峻碑引作羲。《禮記檀弓》“蟲羲結於四隅”,《釋文》曰“蟲羲又作蛾”。《大荒西經》“常羲”,《呂覽勿躬》作“尚儀”。上文說過,伏羲的主詞是羲,伏(包、慮)字可省,加一個形容詞稱“羲皇”。同樣,常羲(常儀、羲和)的主詞也是羲(儀、娥),“常”與“和”都可省,加一個形容詞稱“娥(羲)皇”。常羲的名字與伏羲一樣,都有古越語特點,常羲很可能是伏羲氏之國的女子,嫁給商族的帝俊。查現有文獻資料,唯“羲”能生日月。查現有考古資料,唯良渚文化的始祖神能生日月。“羲和之國”在“東南海之外”。《山海經》尤其是《大荒經》所說的“東南海之外”,應理解為東南沿海一帶。這裡是良渚文化的主要分佈區。羲和是伏羲之女,羲和之國也即伏羲之國。然則良渚文化的始祖神當即伏羲。良渚文化早於商文化,伏羲氏之女嫁給帝俊後,把良渚文化女子生日月的神話帶到商文化中去。良渚文化後來在江南消失,商文化是其重要承接者。“殷墟玉器除繼承二里頭文化的玉器傳統之外,更多的繼承了良渚文化的玉器品種,尤以紋飾中的獸面紋、雲雷紋引人注目”。良渚文化的“饕餮紋”還成為商代青銅器的主要紋飾。這兩個東方文化相似性本來就較多,通婚聯姻可能更加強了它們的關係。

第八,古書說伏羲“方牙”,說到“方牙”,就扯到八卦占卜。如《路史》卷十《後紀一》說“伏羲氏方牙,一曰蒼牙。”注云:“易通卦驗雲,伏羲方牙,精作易,無書以畫事,謂以畫卦事為治也……”。對“方牙”,歷來不得其解。竊疑原指晚期玉琮的方齒。東漢班固等編撰的《白虎通義文質篇》說:“圓中牙身方外曰琮”。吳大澄《古玉圖考》有良渚文化方柱體多節玉琮。吳說:“餘所藏古琮,外有刻緣,稜稜如鋸齒”。琮是伏羲靈牌,玉琮方牙,容易被說成伏羲方牙。

以上八條,當可證明伏羲是太湖流域的祖宗神,也即良渚文化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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